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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传播与公共性的关联

时间:2022-03-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现代公共性研究贡献最大的当属哈贝马斯。据此,公共性与政治传播关联,或者说,政治传播由于其政治品性,必然与公共性关联。从公共性与政治传播的基本规定性可以看出,政治传播对于公共性与公共性对于政治传播是同等重要的。所以,无论是对公共性还是对政治传播,都需要进行多层面、多维度的深入研究。
政治传播与公共性的关联_中国政治传播策论

为方便理解本文的观点,我们先解析“公共性”这个范畴。

公共性这个范畴在各个学科的学术研究中早已不是新鲜的话题,但是,因为学者们的学科背景和语境等不同,研究中歧义丛生,[1]有必要重新梳理和界定。

公共性概念的萌芽可追溯到古希腊城邦时期。阿伦特的研究详尽地展示了古希腊城邦政治中的“公”与“私”,揭示了古典公共性的基本形态:一是“社会—政治”形态,存在于公民关系之中;另一种是荣耀性的公共表演形态,与政治没有直接关系。前者因古希腊古典民主的瓦解而解体,后者则作为某种意识模式留存下来。随着历史的发展,经由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现代公共性逐步形成。如果说,古典公共性是一种基于共同利益的共同体的品性,旨趣在于公民关系中的共享事务,那么现代公共性则侧重于与社会相对的国家权威、公法,以及与私有物相对应的事务。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在古罗马和中世纪不复存在的“社会—政治”形态的公共性,却在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现代社会逐步复兴,并呈现出新的面貌。在现代公共性的构建中,洛克、霍布斯、卢梭、康德、边沁、托克维尔、李普曼、杜威等都作出了历史性的突出贡献。

以古典公共性的“社会—政治”形态为主体而拓展的现代公共性理论,在人类的政治发展中发挥了双重的历史作用:既推动了现代民主的历史进程,同时也促成了自己所反对的非公共性的某种威权政治的形成。在现代社会,随着交往技术的发展而形成的新型人际关系更对现代公共性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传统的“公”的理论几近瓦解。“公”作为一种理论在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逐渐消失,基于公共性的公共舆论也不再被视为以集体互动为形式的社会过程,而被视为能够定量测量、研究的数据。正如一些学者所言,公共舆论这一现代公共性不可或缺的要素从一种实质性的场域转型为与心智无关的“从属物”。[2]

到了20世纪50年代,阿伦特在《人的境况》中,第一次拂去历史流变对“公”之概念的干扰,以一位现代学者的视角对“公”重新加以审视。她认为政治产生于古代城邦中的公共论坛,也产生于人类发展的新境况。在阿伦特看来,公共性始终与人相伴。在现代社会状态下,多元化的个体互动会产生一种新的属性,因为这一属性,行动与劳动、生产相区分——在行动中寻求对共同事务的理解和认同,成为公共性崭新的时代内涵。

对现代公共性研究贡献最大的当属哈贝马斯。在他看来,公共领域是“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调节领域,在此,公共组织本身作为公共舆论的承载者,符合公共领域的原则——反对君主制的神秘政治,并对国家活动进行可能的民主控制的公共信息的原则”[3]。哈贝马斯对公共性的发展过程进行了细致的研究,提出公共性从一种“代表的公共性”向“为了人民”的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国家[4]转变,从而形成了“公民的公共性”。在这一伟大的转变中,曾出现历史的反复——20世纪,随着消费资本主义的扩张和现代大众媒介的发展,商业权力和政治权力侵入自由的公共性,公共性再次成为“被展示的、代表的公共性”,哈贝马斯将其称为“社会的再封建化”。

现代公共性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在启蒙时期,公共性萌芽于独立的个人,产生于由独立个人缔结的社会契约,成为政治共同体(国家)存在的合法性来源,此时的“公共”几近成为一种与“政治”相对立的概念。[5]启蒙思想家在此搭建的是自由主义框架下的公共性。自由主义框架下的公共性以个人主义为前提。但是,个人与公共之间的矛盾该如何解决?公共性是否将限制个人自由?随着现代社会中商业权力、政治权力的强化,公共性是否能够维持其自治、自发的特性?关于此等问题,自由主义内部尚存在着激烈的争论。阿伦特以代表共和主义传统的“论辩”模式,哈贝马斯以代表民主社会主义传统的“话语”模式,罗尔斯以代表自由传统的“法学”模式,提出了各自的学术见解。所以,迄今为止,很难以某一个人的观点来对现代公共性进行界定,在没有必要的历史梳理的情况下给其下定义,结论自然是武断的。

而我们也正想通过重新梳理历史认识脉络的方法,避开现在国内学术界对于公共性理解的一个误区,即在对公共性的深度理解上没有说清公共性与政治的关系。学术界认为:公共性本质上是一个政治范畴,“随着人类社会的内部分化,人的活动被纳入一个以阶级对抗为基础的社会结构中,成为以国家权力为代表的公共权力进行支配和调节的对象,公共性越来越多地表现在政治活动中,表现为公共权力的内容及其合法性的主要来源。……如果说政治的重要特征是管理众人之事,那么这恰恰是公共性的主要内涵”[6]。这种看法的基本逻辑是:政治就是公共,某某是政治的,因而是公共的。然而,从我们前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发源于古希腊的城邦政治一开始是公共的,但是后来甚至直到现代,政治在很多时候演变为反公共性的。质言之,公共性与政治既相联系又相区别。公共性与政治的关系,一定要放在特定的历史语境中,如是古典政治还是现代政治,是古典公共性还是现代公共性,才能准确地予以说明。

当然,在这里我们完全可以说政治性是公共性的本质属性之一。据此,公共性与政治传播关联,或者说,政治传播由于其政治品性,必然与公共性关联。我们认为,所谓政治传播即“政治共同体内与政治共同体间政治信息的扩散、接受、认同、内化等有机系统的运行过程”[7]。其中,“政治信息”是从“政治”中解构出来的本质因素,即这种信息只能是“政治”的;“扩散和接受”是从“传播”中解构出来的本质要素,即政治信息是在“扩散和接受”的状态中的。二者的融合形成元态的政治传播范畴。从公共性与政治传播的基本规定性可以看出,政治传播对于公共性与公共性对于政治传播是同等重要的。所以,无论是对公共性还是对政治传播,都需要进行多层面、多维度的深入研究。可以研究公共性中的政治传播(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话题),也可以研究政治传播中的公共性。在我们看来,如何建构、维持和展现政治传播的公共性,对于构建中国特色的政治传播理论具有重要的意义,展现或者实现公共性,对于中国未来的政治传播具有价值引导的方向性作用。本文将从过程、内容、效果三个方面对政治传播的公共性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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