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医法医学专业的创建及发展
赵子琴 张其英 沈忆文
顺应社会需要而创建
法医学是医学科学领域中一门独立的重要学科,是研究和解决司法部门在工作实践中遇到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学科。涉及司法中的人身认定、人身伤亡以及伤残等诸多问题,均需法医师进行周密的检查和科学检验,最后做出翔实的报告和鉴定,为司法部门提供有关侦审线索或证据的资料。所以法医学科是国家法制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门学科。我国历代对此很重视,早在1247年南宋期间,就有宋慈编著的验尸资料研究心得《洗冤集录》问世,以后各代同行在实践中不断有诠释和新的补充。然而解放前,法制偏废,教育、科技事业停滞落后,法医学更是不被重视,从事法医事业的人员寥寥无几。新中国建立后,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百废振兴,国家需要建立更多的医学院培养医药卫生人才。1951年8月,中央卫生部从全国各医学院调派20名应届毕业生,在南京中央大学医学院举办法医学高级师资培训班,由林畿教授负责培训。林教授认真拟定培训计划,亲自编印法医学教材,在教研室老师共同努力下,两年内如期完成培训计划。毕业后该20名年轻的法医学师资由卫生部统一分配至有关医学院校。
参加法医学高师班的张其英、胡三多1953年7月分配到上海第一医学院,院领导给予安排在病理教研室,并派给两名技术员协助他们工作。在谷镜汧教授的指导下,成立了法医学教学小组。两位青年教师在校领导支持下,自编《法医学讲义》和实验实习指导,经多方准备,于1954年在医本科生中首次开设法医学课程,学时数72小时。此后相继对1955、1956、1957三届学生授课和带教实习。每届授课后,带领学生去公安局验尸所,由市局老法医现场示教,实际观察各类死亡尸体的形态变化及特征,为学生打下法医学的基本知识。
1957年,国内受“左”的思潮影响,各校法医学课程停开,上医也不例外。张、胡两位讲师工作另行安排。直至1960年10月,陈康颐教授由司法部法医学研究所调至上医,学校领导为他调配孔祥麟、周碧云等教师及技术员,成立法医学教研室,陈教授任主任。次年重新对医本科生上法医课。直至十年“文革”动乱,被迫停课。
世界上凡是法制健全的国家,无不设置法医学这门课程。“文革”结束后,我校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1979年12月,石美鑫院长告知张其英老师,我院外国留学生毕业回国后申请医师执照时,因没有法医学学习成绩而难以批准,所以必须在留学生中增设法医学课程。为此,学校及时地为留学生开设了法医学课,时数为54学时。
80年代初,教育部调查了国内法医学教育和法医学科技人才的实际情况后,于1983年会同卫生部,公、检、法、司各部院,举办了“全国高等法医学专业教育座谈会”,我院张其英和其他几所医学院的法医教师应邀参加。会议分析了国家对法医学应用的迫切需要和相关人才亟待培养的情况,拟定具体意见。即:①在几所重点医学院增设法医学专业,加速培养法医学人才。②医学专业中要增开法医学必修课以普及法医学知识,使医学生的知识更加全面。《座谈会议纪要》由教育部以文件形式发至全国高等医药院校。此时,我院石美鑫院长积极响应,主张立即组织筹建小组筹建法医专业,由朱益栋副院长领导,拟定筹办专业的组织工作及专业教学计划,刘文英副院长负责拟定教学用房、教材仪器设备、经费预算等,规划上报教育部。
1984年4月教育部发文正式批准我院和中山、华西、西安、武汉、中国医大等6所部属医学院校增设法医学专业,建立法医学系,学制为6年或5年,每年招生人数50—60名。要求培养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法医学人才。毕业生的分配去向首先考虑公、检、法、司系统的法医学鉴定部门,从事法医学鉴定工作。其次是高等医学院校、政法学院、法医学研究所等,从事法医学教学、科学研究以及法医学鉴定工作。卫生部为6所办法医学专业的院校拨筹建专款,用以购置教学、实验、研究所需的仪器设备及建筑教学用房。同年,学校正式宣布成立法医学系,任命张其英为主任,孔祥麟、赵子琴为副主任,法医学专业开始招收本科生,1984年首届招收学生60人。同时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自1992年至今,由赵子琴教授担任系主任。
随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发展
由卫生部拨专款建造的六层法医教学大楼于1990年下半年竣工交付使用,该大楼集教、科、司法鉴定于一体,总面积约2 0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面积约650平方米,科研实验室面积400平方米。2002年在学校、医学院领导的关心、经费的配合,以及法医学系自筹部分经费,对大楼进行了大规模整修,使之面貌焕然一新,同时添置了现代医学研究所需的仪器和设备,更加适应当前的法医学教学、科研及司法鉴定的需要。为了适应教学需要,法医学专业先后建立了法医病理学教学组、法医物证学教学组、临床法医学教学组、法医毒物分析和法医毒理学教学组、法医摄影教学组等,各自的实验室配备了必要的实验设备、仪器。这些实验室不仅承担了法医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的日常教学任务,还承担着法医学的科研工作以及法医学鉴定过程中的检验、分析任务,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为开展网络化教学,目前已将网络连接到每位教师的桌面,同时给每位教师配备了开展网络教学所需的设备。所开设的各门课程已大部分上网,在虚拟校园网络课堂与学生及时交流,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20余年来,学校领导和历任系主任非常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关心青年教师、技术员的专业培养。从1985—1991年的短短6年间,先后派出10名青年教师前往兄弟医学院校法医学系进修或攻读研究生,5名青年教师接受法医学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的培养,8名教师和技术人员接受一个月至一年不等的短期专业培训。通过这些在职继续教育、培训,极大地提高了教师队伍的业务能力,拓宽了专业知识体系,对法医学专业的教学、科研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1984年起,学科开始招收硕士生。自1990年至今,法医学专业培养的本科毕业生和硕士毕业生源源不断地充实到法医学系教师队伍中,他们是上医大法医学系不断创新、发展的新鲜血液和中坚力量。
20世纪80年代末期至90年代初期,受出国热的影响,有18名青年教师和2名技术人员相继出国,因种种原因调离本专业的还有6人。他们都是我们培养的队伍骨干,教学、科研的中坚力量,他们的离去对法医学专业的教学、科研带来一定的损失。我们在学校的领导下克服困难,坚持办学,现在法医学有在编教职员工共23人(含8名兼职教授),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4人,讲师1人,助教2人,副主任技师1人,主管技师4人,技师1人,办事员1人。教师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者2人,硕士学位者5人。目前师资队伍稳定,他们热爱法医学事业,热爱法医学教育事业,是法医学教学、科研及司法鉴定工作顺利开展和不断发展的基础和源泉,使法医学在教学、科研、司法鉴定工作中取得一系列成就。
教学工作:
法医学专业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和法医学专业知识以及良好科学思维,熟悉司法鉴定程序,掌握法医基本技能的法医学高级人才。通过五到六年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法医学专业课程的学习和专业实习,专业学生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掌握法医学鉴定的基本能力。
法医学专业自1984年开始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1984—1989年每年招生30—60人,1991—1995年隔年招生,1995年以后恢复每年招生20—30人。前四届学制为六年,1988年开始改为五年制。前期基础课程、医学基础、临床课程设置同医学系,后期一年至一年半进入法医学专业理论、实验和专业实习,最后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合格者获医学学士。自1990年第一届法医学专业毕业至今,已毕业本科学生近600名,其中大部分分配在全国各省市公、检、法、司等机构从事法医鉴定工作,部分毕业生在其工作单位担任领导职务,他们中的许多人参与侦破多起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医学鉴定,并立功受奖;小部分到医院、高等医学院校、政法学院等机构从事医疗、科研、教学工作或攻读研究生进一步深造。
针对法医学实践性强的特点,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至关重要,因此,在学校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关心下,法医学系在上海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等机构设立了专业实习基地,并聘请具有丰富法医学鉴定经验的高级职称人员为法医特聘教授。这一完善的培养体系,为学生健康成长、知识汲取、经验积累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也为培养出优秀的学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法医学专业教师还积极指导本科生进行力所能及的科研活动或社会实践,培养他们对科学研究的兴趣,锻炼科研思维,掌握基本试验技能。我们对本科生的毕业生质量进行追踪调查,统计分析说明毕业生在工作岗位有较大发展潜力,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1984年起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至今为我国法医学教学、科研、司法鉴定机构培养了30余名硕士研究生,并于2002年举办法医学硕士课程班。他们现均已成为所在单位的领导、业务骨干和中坚力量。2004年法医学专业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点,同年开始招收博士生。现有博士生导师2名,硕士研究生导师8名。在读博士生5名,硕士生10名。
法医学系除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外,积极参与法医学教学改革和建设,所有教授、副教授积极参与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专著等。“法医学”课程在2006年被评为上海市精品课程。
历年来法医学系老师主编或副主编部规划教材6部,参编部规划教材8部。其中张其英教授副主编的《法医病理学》第一版于1992年获第二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教委一等奖;赵子琴教授主编的第三版于2005年获全国高等学校医药优秀教材。另外还主编、副主编了4部法医学专著,参编了9部法医学专著和参考书。
科学研究:
法医学专业自建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法医学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逐步建立了完整的形态学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细胞培养室,配备较为先进的设备仪器,培养了具有年龄梯队、技术娴熟的科研技术队伍,建立了法医病理学、临床法医学、法医毒物分析、法医物证学领域的研究方向和内容。
历年来申请到的科研基金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省部级科研基金6项、校青年基金4项、上海医学院交叉研究基金3项。
20多年来,法医学系在国内外法医学相关杂志发表了近百篇科研论文。
司法鉴定:
法医学系下属有法医学鉴定中心(上海市司法局登记注册),自1990年起开展法医学鉴定来,从无到有,从少到多。近年来,随着广大民众法制意识的提高,鉴定中心接受的法医学鉴定逐年增多,从原来的一年不足100例到如今一年6 000余例。鉴定中心各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坚持严谨、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鉴定原则和工作作风,认真对待每一例鉴定,出色完成鉴定委托,为上海市及全国各省市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了贡献。目前我鉴定中心开展的鉴定业务有:
法医病理学:死因鉴定,包括民事纠纷、医疗纠纷、非法行医、交通事故、工伤意外、中毒死亡、极少部分刑事案件;致伤物推断、死亡时间推断等。
临床法医学:针对活体进行故意伤害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等级评定、劳动能力和保险业伤残评定、医疗纠纷等人身伤、残、疾病等方面的鉴定。
法医物证学:通过血液、体液、毛发等人体组织进行个人识别、亲子鉴定。
法医毒物分析:对人体血液、体液、组织等进行常见毒物和药物定性、定量鉴定。
经过20余年全系职工的不断努力,其教学、科研、司法鉴定在全国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回顾上医法医学专业的建立、发展的历程,深深体会到法医学事业的发展、兴旺离不开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和不断完善,离不开社会对法医学事业的重视,离不开学校对法医学专业的重视与关心,同时,法医学事业的发展对维护、保障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起着重要的作用。
作者简介:
张其英,教授。1952年毕业于南京中央大学医学院,1953年至上海第一医学院工作至1992年退休。曾任上医基础医学部副主任、病理学系副主任、法医学系主任等。
赵子琴,教授。1975年7月毕业于上医医学系,1992年获硕士学位。现任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法医学系主任。
沈忆文,法医学副教授。1990年7月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法医学专业,1999年1月获硕士学位,现在职攻读法医学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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