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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治疗原则

时间:2022-04-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药源性疾病应以预防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发生率,一旦发生则需要准确诊断,及时处理,以保证病人的安全。目前临床药学的任务很重要,一方面对临床药师及医师提供合理和及时准确的医药信息,对于国家新药的种类、应用、临床实际用药情况进行分析。

对于药源性疾病应以预防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发生率,一旦发生则需要准确诊断,及时处理,以保证病人的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任何一种新药在作为商品投入市场前,均应经过严格的新药审批。新药是指我国未上市销售的药品或已上市药品改变给药途径和改变剂型者。一个新药的研究,要包括工艺路线、质量标准、药理、毒理、药效和稳定性研究、临床药理和临床研究等内容。而对已批准在临床应用的新药,仍需要在进一步的临床使用中继续监测,这是因为一个新药的临床试验,往往只是根据几百人至千人的试验结果而对药物的效果作出评估,一些不良反应常不易发现。有时试验时间较短或试验未包括某些很敏感的人群,如老年人、孕妇或儿童。因此,经过严格审批的药品,在检验合格,正常用法用量的情况下,仍会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因此,对上市后的药品进行药效和不良反应的监测,结合上市前获得的信息,即可对新产品毒性继续观察,也可以对原有的药品进行质量监测,有利于进一步评价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有效地指导临床安全合理的用药,预防药源性疾病的发生。

医生在使用药物时,需要了解病人的既往病史、家庭病史、过敏史,并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药物、剂量和用法;并密切观察病情和及时处理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回顾性或前瞻性临床流行病学调查,以作出判断。临床流行病学研究不但为肯定药物疗效判断所必需,也是医生提高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在医疗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药物安全信息的收集和交流,大力开展临床药学和药理学工作,加强药物流行病学研究,提高药物安全信息质量和数量,加速信息交流。目前临床药学的任务很重要,一方面对临床药师及医师提供合理和及时准确的医药信息,对于国家新药的种类、应用、临床实际用药情况进行分析。另一方面,要临床医师和药师相互促进、相互配合,共同开展临床用药监测,指导合理用药,针对病人不同病情选用药物及剂量等,避免不合理用药和滥用药。同时要建立医院等用药单位系统的药物不良反应的调查分析制度,当一种药物的严重不良反应报道后,及时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社会大众反馈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保护人民的用药安全。

就病因学而言,药源性疾病的发病机制可分两大类型。A型药物不良反应由药物本身或其代谢物引起,是由药物的固有作用增强和持续发展的结果。其特点是剂量依赖性,能够预测,发生率较高但死亡率较低。如在单位时间内药物浓度异常升高,引起有关器官的不良反应;或由于肝首关效应的下降;药物在大循环中与血浆蛋白结合率降低及药物与局部组织亲和能力增大,可引起蓄积作用;经肾排泄的药物,当肾清除率低时也可使体内的药物浓度升高,上述诸因素的相互作用,即构成某些药物的A型反应。

B型药物的不良反应主要由药物的异常性与病人的特异质引起,发生率低但死亡率高。前者包括药物、辅料及附加剂的分解代谢产物,如降解的四环素可引起类似的范科尼综合征。后者主要指病人特异遗传素质,如红细胞中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遗传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血卟啉症、氯霉素再障、皮质激素青光眼等。

属于A型不良反应的药源性疾病的处理可以通过调整药物用量,或用另一种药理作用相似的药物替代或加用拮抗作用的药物。B型不良反应所致的药源性疾病必须立即停药。

临床治疗中,当怀疑是药源性疾病又不能确定为哪种药物时,如果病情允许,最可靠的方法是首先停用可疑药物,甚至全部药物,这样可以及时终止致病药物对机体的继续损害,并有助于诊断。停药后临床症状消失或减轻,可以提示疾病属于药源性。当诊断或疑为药源性疾病时,应积极采取措施挽救。以下措施可供救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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