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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悦悦事件

时间:2022-02-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案例九 道德的底线:小悦悦事件2011年10月13日下午5时许,事件发生在佛山南海黄岐的广佛五金城。医生表示,小悦悦的情况不容乐观。2011年10月18日下午3时30分,陈贤妹前往医院探望小悦悦,并转送了慰问金。2011年10月19日,佛山市文明办主任张红兵表示,小悦悦事件只是个别现象,佛山的整体形象是积极向上的。2011年10月21日零时32分,经医院抢救无效,小悦悦离世。2011年10月22日,检察机关已对涉嫌肇事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
小悦悦事件_公共传播研究蓝皮书:中国危机公关案例研究报告(2011卷)

案例九 道德的底线:小悦悦事件

2011年10月13日下午5时许,事件发生在佛山南海黄岐的广佛五金城。2岁多的小悦悦刚从幼儿园回来,妈妈便去收衣服了。像往日一样,小悦悦一个人在家门口的巷子里玩耍着,厄运突然降临,一辆迎面驶来的面包车猛然加速,将小悦悦撞倒并卷到车底,右侧车轮从小悦悦胯部碾过。司机停了一下车,又加油门开走了,后轮再次从小悦悦身上碾过。

3名路人从小悦悦身边经过,漠然不理。这时,一辆小型货柜车开了过来,司机好像没有看到地上的小悦悦,再次从她身上碾过。此时的小悦悦已经一动不动了。之后将近7分钟,还有呼吸的小悦悦孤零零地躺在路边。

第1个路人:一名白衣深色裤男子,左右张望后,径直从小悦悦脚边经过。

第2个路人:骑着摩托车的男子,看了一眼躺在正前方的小悦悦,一拐弯绕过离开。

第3个路人:穿着浅色长袖衣服的男子,一直盯着小悦悦,然后躲着离开,越来越远。

第4个路人:开着蓝色后尾箱的三轮车男子,从店铺门口两次横向经过,对2米外的小悦悦视若无睹。

第5个路人:踩着三轮车的蓝衣男子经过。

第6个路人:一名骑着摩托车的男子经过。

第7个路人:穿着黑衣服的男子开着摩托车经过,不断回望小悦悦,并停车询问附近店主。

第8个路人:一名中年女子带着穿着黄衣服的小女孩经过,看了几眼没有停步。

第9个路人:有一名穿着雨衣骑着摩托车的男子经过。

第10个路人:穿着蓝色短袖的男子在小悦悦身边来回两次,除了惊异的目光外再无动作。

……

第19个路人出现了,是一位背着麻袋的拾荒妇女。这位瘦小的拾荒妇女,放下了手上的麻袋,跑到小悦悦身边,想扶起孩子,但因为路边的店铺里似乎也忙得不可开交,没有人出来看一眼。拾荒妇女只好把小悦悦从路中间挪到路边上,然后向四周呼救,但仍然没有人出来帮忙。拾荒妇女随后向巷子里跑去,几秒钟后,小悦悦的妈妈跑了过来,抱起血泊中的小悦悦,疯一般地冲向了医院。

一、案例回顾

2011年10月13日17时30分,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内年仅2岁多的女童小悦悦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压,几分钟后又被一小型货柜车碾过。7分钟内在小悦悦身边经过的十几个路人,竟然对此不闻不问。最后,一位拾荒妇女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的妈妈。

2011年10月13日晚,小悦悦在佛山一家医院接受手术,切除了后脑头盖骨,并于当日转到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重症监护室,还在危险期。

2011年10月16日上午10时,小悦悦头部有脓肿,靠呼吸机辅助呼吸。医生表示,小悦悦的情况不容乐观。

2011年10月16日下午,第一个肇事司机胡某在强大的压力下投案自首,第二辆肇事车逃逸司机被传唤到大沥交警中队。

2011年10月17日上午,佛山市文明办、南海区文明办等有关部门了解小悦悦事件的经过,依据实际情况去看望伸出援手的拾荒妇女陈贤妹,并给予褒奖。

2011年10月17日下午,佛山市南海区文明办、大沥镇政府的相关人员来到拾荒妇女陈贤妹的家中,对她的爱心行为表示嘉许并予以2万元的奖励。

2011年10月18日,广东省政法委、社工委等十多个部门开展“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大讨论。会后,广东省政法委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信息,问计于民,征求救济机制、奖惩机制方面的意见与建议,意见将成为广东省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

2011年10月18日,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朱明国代表省委、省政府前往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看望小悦悦,并向其家属及救助小悦悦的拾荒妇女陈贤妹表示亲切慰问。

2011年10月18日下午3时30分,陈贤妹前往医院探望小悦悦,并转送了慰问金。

2011年10月18日下午,佛山市委副书记杨晓光受市委市政府的委托,到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看望小悦悦和她的父母,南海区、大沥镇及有关部门领导一同前往看望。杨晓光说,公安部门一定会依法严惩肇事司机。

2011年10月18日,顺德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设立“扶人奖”,凡车载录像有记录,或有3名以上乘客作证属实的,该公司将给予每次300元的奖励;对于形成特别重大社会反响的,每次给予500元奖励。

2011年10月19日,佛山市文明办主任张红兵表示,小悦悦事件只是个别现象,佛山的整体形象是积极向上的。

2011年10月19日,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刘继生透露,广州将对见义勇为人员加强奖励和保护,大幅提高奖金并帮助解决就医、就业、住房、子女教育等问题。据悉,《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措施》(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中,拟将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遗属抚恤金提高到50万元。

2011年10月21日零时32分,经医院抢救无效,小悦悦离世。

2011年10月22日,检察机关已对涉嫌肇事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

2011年10月23日,广州全市100多间“西关小屋”以“拒绝冷漠 唤醒真爱”为主题,开展了交通安全主题宣传等活动,号召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安全出行,发动市民签名支持,并用文字悼念不幸离世的小悦悦。志愿者们同时向市民发出呼吁,用真爱赶走冷漠。

2011年10月23日,广东省总工会在佛山举行全省职工“倡导见义勇为 弘扬传统美德”论坛暨承诺行动启动仪式。广东省总工会提出,将为见义勇为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2011年10月2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对近期发生在广东佛山的碾压女童致死案和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的法律制度进行了提问。

2011年10月31日,小悦悦的父亲王持昌取出善款中的6万元,捐给一名素不相识的25岁的白血病小伙子。

二、案例分析

1.危机生命周期

我们把小悦悦事件分为危机萌芽期、危机爆发期、危机蔓延期、危机恢复期四个阶段进行分析(见图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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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9-1 小悦悦事件的危机发展阶段

1)危机萌芽期

根据资料显示,广佛五金城内孩子路边玩耍,车辆擦身而过,阴天不开路灯,这些都是造成车祸的隐患。而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使很多人认为见义勇为难得好报的结局成为小悦悦无人施救的导火索。

2)危机爆发期

2011年10月13日17时30分,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内年仅2岁多的女童小悦悦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压,几分钟后又被一小型货柜车碾过。7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几个路人,竟然对此不闻不问。最后,一位拾荒妇女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的妈妈。

3)危机蔓延期

2011年10月13日晚,小悦悦在佛山一家医院接受手术,切除了后脑头盖骨,并于当日转到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重症监护室。小悦悦的伤势牵动着大家的心,那些路人的冷漠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谴责。

4)危机恢复期

2011年10月21日零时32分,经医院抢救无效,小悦悦离开了大家,可对此事的思考却从来没有停止。

2.媒体报道

小悦悦事件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众多国际媒体大量报道(见表1-9-1至表1-9-4)。虽然中国官方媒体中央电视台并没有详细报道此次事件,但其他地方电视媒体、互联网媒体、论坛都在报道这次事件。2011年10月21日《走基层·百姓心声》栏目播出的《抬车救人该出手时就出手》报道了2011年10月19日江西南昌广场东路发生的一起类似事件,一名2岁女孩被汽车撞倒并被压在车下,周围群众携手抬车救人。此报道似乎是在回应小悦悦事件,好人还是大多数。中央电视台的评论如下:“帮助别人的氛围可以激发善举,勇气也可以相互传染,其实,在每个人的心底,善良和勇气都不会缺乏,缺少的可能是自主的萌发。所以,当别人需要帮助时,当我们想解救他人的危难时,不妨振臂一呼,把善举和勇气传染给更多的人。”两件相似的事故,不同的结果,中央电视台却选择了报道江西南昌的新闻,这一新闻处理态度令网友直称“冷漠之最”、“冷漠之极”,让全国网友愤怒不已。

表1-9-1 小悦悦事件危机萌芽期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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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9-2 小悦悦事件危机爆发期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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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9-3 小悦悦事件危机蔓延期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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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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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9-4 小悦悦事件危机恢复期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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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媒体观点

媒体观点见表1-9-5。

表1-9-5 小悦悦事件媒体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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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故应对举措

1)佛山市政府部门

2011年10月17日下午,佛山市南海区文明办、大沥镇政府的相关人员来到拾荒妇女陈贤妹的家中,对她的爱心行为表示嘉许并予以2万元的奖励。南海区文明办的负责人认为,陈贤妹这种热心救人的行为值得社会各界学习。

2011年10月18日下午,佛山市委副书记杨晓光受市委市政府的委托,到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看望小悦悦和她的父母,南海区、大沥镇及有关部门领导一同前往看望。杨晓光说,公安部门一定会依法严惩肇事司机。

2011年10月19日,佛山市文明办主任张红兵表示,小悦悦事件只是个别现象,佛山的整体形象是积极向上的。呼吁整个社会应该弘扬正确的道德观,把佛山友爱互助、和谐发展的精神展现出来。

2)广东省政府部门

2011年10月18日,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朱明国代表省委、省政府前往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看望小悦悦,并向其家属及救助小悦悦的拾荒妇女表示亲切慰问。

朱明国要求,以广东省政法委、省社工委为主,包括团委、妇联、社科院、社科联等十多个部门,组织召开以“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为题,针对小悦悦事件进行讨论。会上讨论话题集中在:如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引导见义勇为、扶助弱者的社会风尚?如何唤起社会良知?如何倡导社会主义道德?如何强化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如何发挥主流媒体和网站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正面引导作用?

与此同时,广东省政法委官方微博上发出信息,“请停止冷漠,广东将开展‘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大讨论,问计于民,您在这里的建议将可能成为广东政策法规!”

2011年10月19日,广东省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开展见义勇为大讨论,讨论结果将以省社工委名义给省委写报告。广东省政法委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本次大讨论将“问计于民,您的建议将可能成为广东政策法规”第一场讨论于2011年10月19日下午举行,主要邀请各社会组织参加,包括慈善会、基金会和其他社会互助组织。第二场和第三场讨论于2011年10月20日举行,其中第二场讨论邀请各人民团体参加,包括媒体曾经报道的见义勇为的人物代表、受助者代表及工青妇等团体。第三场讨论邀请法律界人士参加,包括法学研究者和律师代表等。三场讨论将由媒体全程报道。大讨论的结果将以广东省社工委名义给省委写报告,并将结果转化为可行性建议,付诸实施。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刘继生谈及小悦悦事件,连称太不像话了。刘继生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广州将对见义勇为人员加强奖励和保护,大幅提高奖金并帮助解决就医、就业、住房、子女教育等问题。据悉,《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措施》(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中,拟将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遗属抚恤金提高到50万元。

2011年10月20日,广东省委常委会上,领导呼吁,针对最近广东省发生的小悦悦事件,我们每个人都要用“良知的尖刀”来深刻解剖自身存在的丑陋,忍住刮骨疗伤的疼痛来唤起社会的警醒与行动。在公众参与下创造扬善惩恶的制度条件和社会环境,努力提升全社会道德水平和每个人的道德良知,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3)中央政府部门

2011年10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在记者提问小悦悦事件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表示,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要在分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弘扬正气、匡扶正义。救死扶伤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这方面我国有丰富的道德资源和法律资源。儿童、青少年在我们国家法律上一直享有重要的受保护地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在发布会上介绍说,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有规定的,首先宪法规定,儿童受国家保护。此外,我国1991年专门制定了对未成年人实施特殊保护的法律,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规定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特别规定全社会都有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义务,而且还规定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各项措施。李飞说,作为公民个人、社会组织和单位,都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的义务和责任。社会各方应当共同努力,采取切实的措施,杜绝人为因素或者意外因素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现在有一些地方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或规定,对见义勇为的行为给予表彰和鼓励,对见义勇为者受到的伤害给予经济上的补助。

从佛山市政府和广东省政府的应对举措来看,基本符合5S原则的要求。第一,符合承担责任原则。小悦悦事件发生后,广东官方组织抢救、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对其家人给予慰问与关心,广东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冯玲带着心理咨询志愿者到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探望小悦悦的父母,并送上了慰问金。第二,符合真诚沟通原则。从政府到民间纷纷组织探望小悦悦,真诚给予关怀。第三,符合速度第一原则。政府相关领导第一时间看望了小悦悦并组织了一系列的讨论。第四,符合系统运行原则。广东官方从市到省都积极应对此事,组织抢救、组织探望、组织慰问、组织讨论,希望通过有效的运作重塑广东的形象。第五,符合权威证实原则。在事件的处理过程中,佛山市政府及广东省政府都是通过相关领导的行动及声音回复公众和媒体关注的问题。

三、受众反应分析

小悦悦事件引发了全国公众的高度关注,大家既对肇事司机撞人之后逃逸而感到愤怒,也对路人的冷漠而表示震惊,并引发了对中国社会道德滑坡的集体反思。环球舆情调查中心针对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网友展开了一项小悦悦事件引发的中国社会道德反思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1)九成以上受访者认为中国近十年社会道德水平倒退,八成以上受访者认为中国社会的道德水平有很大倒退。

(2)有受访者认为政府官员道德水平滑坡的受访者比例最高。

(3)四成受访者认为“‘一切向钱看’的价值观”是造成国人道德水平滑坡的主要原因,三成多受访者认为是法律原因导致道德水平下滑。

(4)九成以上受访者遇到陌生人需要帮助时,不同程度地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

(5)七成以上受访者会采取行动帮助摔倒或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陌生人,旁观或悄悄走开的受访者各占到近一成。

(6)半数以上受访者认为遵守道德不是一个人获得成功的必要条件。

(7)五成多受访者谴责漠视小悦悦的路人,不足三成受访者支持或理解路人漠视。

(8)六成受访者认同18个路人没有救助小悦悦是因为社会风气、法律缺失造成的。

(9)七成多受访者支持出台有关见义勇为、帮助别人的法律。

(10)七成受访者认为法律是建设诚信社会最有效的约束机制,各有近六成受访者认为“道德良知”、“制度”是最有效的约束机制。

四、总体评论

18名路人路过被撞倒躺在地上的小悦悦,无一例外选择了漠视。伸出援手的是第19人,她是一个拾荒妇女。一件看起来也许很普通的车祸,却因为这种漠视引起了全国人民甚至世界媒体的广泛关注。事态令人意外的发展还有很多,这名妇女事后遭遇了“这么做是为了走红”的指责,而一名与此事不相干的司机“为了能出名”,竟然“举报”自己是肇事者,甚至还有人说是小悦悦的父母故意让人撞死女儿。为什么会有这些病态现象出现?我们不禁要扣问以下几个方面。

1.家长的监管

对于小悦悦事件,舆论一边倒地谴责司机、路人,同时也有法律专家撰文分析,这其实是未成年人受侵害的典型案例。从法理层面看,“路人再冷漠也只是路人。能真正照顾好小悦悦的,首先是也只能是父母。”傍晚,2岁多的小女孩一人走在车来车往的路上,此时孩子的父亲在店铺里照顾生意,母亲在楼上收衣服,事发后6分钟直到拾荒妇人大声呼救,孩子母亲才出现。类似的情况在未成年人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国家,失职父母是要被追究责任的,至少被剥夺监护权。我国也是《儿童权利公约》的签字国,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但在很多情况下得不到执行,社会意识也缺失。

2.政府的责任

媒体报道小悦悦事件后,广东省的相关官员在第一时间去医院看望了在重症监护室的小悦悦;给救助小悦悦的陈贤妹送去了2万元奖金;下令立即逮捕肇事司机。然后就安坐在关于道德的座谈会上,侃侃而谈,发出感慨和指示。可让我们惊奇的是,没有哪个官员从自己的职责出发,反思自己对孩子的死负有什么样的责任。甚至都没能道歉,说:“对不起,我们收了税,但是没有办好事。市场里交通繁忙,人车混杂,却没有交通警察在里面执勤。”其实,国家对专业市场的选址、场内环境、消防安全、治安等都有相关技术标准;甚至还有规定场内布局规划应合理,要设有车辆和人员专用出入口;应设置与市场规模相适应的专用机动车停车场,并设置机动车单行线。可在事发之前,没有一个官员拿着这个规定,去核对相关人员的作为。试想,如果每位官员都能严守职责,可能小悦悦就不会发生车祸。

3.社区的关爱

事发地点广佛五金城是一个小商品交易市场,车流量大,人员复杂,多数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没有形成传统的住宅社区,路人失去社区参与意识,缺乏邻里互助的精神,这也是导致无人施救的原因之一。

4.道德的底线

中国人的良知是泯灭了还是被“害怕”禁锢起来了?要想回答这个问题,还要从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说起。有人说“南京彭宇案”让中国人了解到做好事的风险,而这种风险似乎高到让很多人不愿意去承担。再加上见义勇为难得好报的结局的推波助澜,更让“有人遇难,无人援手”的现象增多。其实,“向善”是大多数人的共同天性,现今最缺乏的是一个为向善搭建的平台。我们要捍卫爱心,就要对伤害社会信任、欺诈善意、透支爱心的行为绝不姑息,既要有社会舆论的褒奖,还要有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的自愿赞助,更要有制度保障。毕竟,在今天的中国,爱心真的伤不起啊!

五、对策建议

如何重塑道德规范、修复社会信任?如何重构社会价值观、道德观、文化观?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步:完善法律,强调家庭责任感。

时下舆论关于子女教育的议论,多集中在城市对独生子女的过度呵护上,小悦悦事件点出了另一个易被忽视的问题:农村多子女家庭和流动人群对子女教育不足、保护缺失的问题。留守儿童自幼得不到父母的看护,使得孩子们情感、心理的发育受到极大伤害。家庭教育的缺失不仅给他们的成长蒙上阴影,更给家庭、社会埋下巨大隐患。

在此问题上父母的职责无法替代,再难也不该生下孩子不管。在城镇化过程中,我们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修改相关条款以适应新情况。要对流动人群进行教育、指导,特别要强调社会责任感和家庭责任感。为人父母者在安排家庭生活、选择发展之路时,一定要把子女的养育、教育放在优先位置。

第二步:强化监控,组建诚信政府。

改变这种现实,靠的不是道德宣教,甚至也不是生硬的法律条文,而是首先要构建一个诚信的政府。政府要做维护公民诚信的典范,让老百姓看到希望,切实解决公民的切身利益问题,解决公民的民生诉求与民主权益诉求。小悦悦事件从反面表现了公民对社会的不信任感。当公民在社会中感到自己是主人的时候,迸发出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是巨大的,否则就只能是旁观者和冷漠者。因此构建诚信政府、打造诚信社会责无旁贷。

第三步:建立奖惩体制,保护心中的善。

北京大学(简称北大)副校长吴志攀在各院系及行业校友会负责人座谈会上向所有北大校友提出倡议,鼓励校友讲诚信、做好事,做有道德的公民:“如果中间发生风险,如扶起摔倒的老人被起诉,北大将无偿提供法律支持;如果败诉需要赔偿,北大出资20万,多出的由校友募集支持。希望支持的北大校友转发!”这些文字,在微博上爆转,陡然成为流行语。大家编排的这些话看着好玩,其实是对重新拾起道德的一种诉求。

对于政府而言,应该将任何见义勇为的行为都纳入到主流媒体中大力宣传,倡导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道德内化为自律的行为,来一场让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的专项活动。建立奖惩体制,对好人进行表彰,让好人有好报,由社会、政府、民间组织共同承担。

第四步:发展公益事业,重建社会信任。

社会的信任制度如何建立,公众对他人、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意识如何改变,这是解决小悦悦事件的关键。在汶川大地震之后,我国的公益组织得到一定的发展,但是却缺少多样性,也缺乏对公众日常生活关怀的常态化公益活动。同时,国内公益组织本身和公众的连接性、互动性比较欠缺,让公众感觉“离得很远”,和自己关系不大,甚至有许多公众都不了解身边的一些组织是做什么的,使公众没有参与感和积极性。

1910年,美国社会学家E.A.罗斯,从华南到华北,再到西南,游历大半个中国后写的一本观察集——《China in E.A.Ross’s Eyes》。在书末曾写过这样一句话:“尽管中国时刻都在变化与进步,但他们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科学技术背后的道德支撑。放弃了旧式教育(指废除科举和儒学教育)后,中国如果发展出一种自私的物质主义而不再重视社会公共道德的话,即使中国富裕了,也不是真正的富裕,而是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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