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症状疗效评定标准
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疗效评定标准。
(1)临床痊愈:症状消失或基本消失。
(2)显效:症状明显改善,减少2个级别,从重度恢复为轻度。
(3)有效:症状好转,减少1个级别,从重度恢复为中度,从中度恢复为轻度。
(4)无效:症状无明显改善,甚或加重。
注:主要症状分级与评分:0级:无自觉症状,记0分;Ⅰ级:症状轻微,不影响日常生活,记1分;Ⅱ级:症状中等,部分影响日常生活,记2分;Ⅲ级:症状重,影响日常生活,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记3分。
(二)证候疗效评定标准
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的疗效评定标准,采用尼莫地平法计算。疗效指数(%)=[(治疗前积分-治疗后积分)治疗前积分]×100%。
(1)临床痊愈:主要症状、体征消失或基本消失,疗效指数≥90%。
(2)显效:主要症状、体征明显改善,疗效指数为70%~89%。
(3)有效:主要症状、体征明显好转,疗效指数为30%~69%。
(4)无效:主要症状、体征无明显改善,甚或加重,疗效指数<30%。
(三)肝酶学(ALT)疗效评定标准
(1)临床控制:肝酶学(ALT)恢复正常。
(2)显效:肝酶学(ALT)指标下降≥50%。
(3)有效:肝酶学(ALT)指标下降<50%但≥30%。
(4)无效:肝酶学(A LT)指标下降<30%。
(四)血脂疗效评定标准
(1)临床控制:血脂各项指标恢复正常。
(2)显效:血脂改善达到以下任何一项:总胆固醇(TC)下降≥20%,TG下降≥40%,HDL-C上升<0.260 mmol/L。
(3)有效:血脂改善达到以下任何一项:TC下降10%~19%,TG下降20%~39%,HDLG上升0.104~0.259mmol/L。
(4)无效:血脂无明显改善。
(五)腹部CT疗效评定标准
(1)痊愈:肝形态及实质恢复正常。
(2)显效:减少2级,从重度恢复为轻度。
(3)有效:减少1级,从重度恢复为中度,从中度恢复为轻度。
(4)无效:CT无改善。
(六)腹部B超疗效评定标准
(1)痊愈:肝形态及实质恢复正常。
(2)显效:减少2级,从重度恢复为轻度。
(3)有效:减少1级,从重度恢复为中度,从中度恢复为轻度。
(4)无效:脂肪肝程度无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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