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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与类比

时间:2022-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比较、分类与类比是医学科学研究中最简单的,却又是最常用、最基本的方法。在医学科研中,更多的是比较与其他方法的综合运用。分类是在比较的基础上根据研究对象的共性和异性进行归类。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类比方法在科学研究中具有启发思路、提供线索、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后来的研究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类比的正确性。

比较、分类与类比是医学科学研究中最简单的,却又是最常用、最基本的方法。在比较、分类和类比中,比较是分类的前提,分类是比较的结果;比较又是类比的基础,类比是比较的推演。

一、比 较

一般来说,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是从对事物进行区分开始的,而要区分事物,首先就要对它们进行比较。所以比较是人们最常用的思维方法之一。

比较的基本含义就是确定对象间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可表现为各种不同形式,如宏观比较和微观比较,综合比较和专项比较等。在医学科学研究中主要是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横向比较是事物空间联系的比较,纵向比较是事物时间顺序上的比较。瑞典科学家林奈在生物学研究中,通过横向比较,确定了生物学门、纲、目、科、属、种的分类系统。而达尔文对生物进化规律的揭示,主要是利用纵向比较的方法。

为了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关系,必须采用比较方法,这是医学科学研究中采用比较方法的必要性,而任何事物在一定范围又都是可比较的,这是采用比较方法的可能性。临床工作中对疾病的鉴别诊断,对药物疗效的判定,对治疗方法的优劣衡量,对科研成果的评价等都应用了比较方法。

虽然在医学科研中广泛地应用了比较方法,但并不是任何情况都可以运用比较方法,运用比较方法应有一定的原则条件,这些原则可归纳为下面几点。

(一)可比性原则

任何事物都与其周围事物相联系,即任何一事物都存在于其他事物的关系之中,而任一事物在它的关系中都可以确定地找出其与相关事物的共同点和不同点。有关系是可利用比较方法的前提之一,只有在具有相应关系的事物中才能使用比较方法,完全无关的事物是不可比的,就是说比较方法只能在具有某些可比关系的事物中应用。比较必须在同一层次,同一角度或同一属性上进行。

(二)同一标准原则

对事物某方面或某属性的比较必须按相同的标准进行,否则得不出正确的结论。医学科学研究的比较,一般要求同时同地同等的条件,这样所测结果无论是量的方面还是质的方面,都由这同一标准联系起来,只有用同一标准测得的结果,相互间才有可比性。

(三)比较完全性原则

对比较对象的比较必须进行完全,即对其各个与要探讨的问题有关的方面进行完全的比较,不应只比较某一方面而不比较另一方面,只比较事物间表面的差异而不就事物的实质方面进行比较,否则就会得出错误的比较结果。例如,人的生命现象和疾病变化千差万别,存在着各种复杂的关系,如果在比较过程中,只比较现象间的某一个别属性就得出结论,这种结论往往是不可靠的,只有抓住生命现象或疾病变化的主要的、一贯的、内在的本质进行全面比较才能揭示出事物的本质区别。

比较方法虽然在医学科研中应用广泛,但不是唯一的、万能的方法,不能把它孤立化、绝对化。在医学科研中,更多的是比较与其他方法的综合运用。

二、分 类

分类是在比较的基础上根据研究对象的共性和异性进行归类。具有相同属性的归入一类,具有不同属性的归入不同的类。这一过程可逐步进行下去,把对象分为不同等级的各从属关系的不同系统。

分类可以使大量杂乱无章的材料得以整理,使其系统化和条理化。认识事物首先就在于区分事物,区分的过程就是分类。所以分类是认识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性的主要步骤。只有在分类的基础上,才能认识客观现象的本质特征;分类也是揭示事物内部规律的重要方法,对科学体系结构的研究主要是对科学分类的研究,每一次分类的尝试都是对科学发展规律的一个探索。最著名的例子就是门捷列夫依据原子量和化学性质对化学元素进行分类,得到元素周期表,从而发现元素间的普遍规律,一些科学家在此基础上又顺利地相继发现了新的元素。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同一标准准则

每一次分类必须按同一标准进行,否则就会出现分类重叠和分类过宽的逻辑错误。如有人根据成文与否和法律的适用范围把法律分为成文法、不成文法、国际法和国内法,就犯了重叠的错误。其中成文法可以是国际法和国内法,国内法可以是成文的和不成文的。又如把生物只划分为动物和植物,就是分类过窄,因为还有微生物也是一类生物,但若把人类也划为生物,那就是分类过宽,因为人类已经是比生物更高级的物质形态了。

(二)完全分类准则

指必须完全,无重叠亦无空缺,即分类所得子类之和必须等于原来的母类,且各子类无交叉。

(三)同一层次准则

分类应按照一定层次进行,并在同一层次内进行,不可越级。例如,在病理学中把人体的代谢障碍性形态改变直接分成营养不良性萎缩、神经性萎缩、水变性、脂肪变性、凝固性坏死、液化性坏死等就是越级分类。正确的分类应当是先把人体的代谢障碍性形态改变分成萎缩性、变性和坏死三类,然后再逐级分下去。

三、类 比

异类对象的比较称类比。类比旨在确定对象的相同点和不同点,然后以此为根据,把其中某一对象的有关知识或结论推移到另一对象中。

类比是一个由特殊到特殊的思维方式,即从已知的特殊推出未知的特殊。因而在既没有掌握一般的结论或已知的结论解释不了而又没有更多的个例可供参考时就可选用类比。它既不受已有的一般结论的束缚,又不受个别知识不多的限制,可以大胆地从已知个别的知识中推导出新的个别结论来,而这种结论可能是正确的,因而类比通常被誉为“发现法”或“创造性方法”。

类比方法在科学研究中具有启发思路、提供线索、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在科学史上许多科学理论、科学假说就是应用类比方法建立起来的。例如,在生物学研究过程中动物与植物的细胞结构几乎是同时发现的,但首先在植物细胞中发现了细胞核。生物学家根据动物与植物的某些相似之处,运用类比的方法推理动物细胞也可能有核。后来的研究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类比的正确性。类比在现代交叉科学、边缘科学中时常应用,如信息工程学、信息经济学等都是类比于信息论而建立的。

类比所依据的是异类事物的相同点,实际上只是关系上的相似,这种相似不是完全相同,而在本质上是否具有相似关系也不一定;同时,不同的对象即使真的有相似的关系也未必能推出必然的结论。所以类比得出的结论是或然性的,可靠性比较低,一般不能单独用类比方法作为论证方法,常要与其他科学方法一起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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