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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猝死综合征的概念

时间:2022-04-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婴幼儿不明原因的突然死亡在WHO疾病伤害死因分类中的第18章“诊断不明确和死因不明”栏中以sudden infant death syndrome命名,中文称为婴儿猝死综合征。目前医学界一般以sudden unexpected infant death和sudden unexpected death of infancy以及sudden infant death syndrome等作为婴儿突然死亡的名称。婴儿猝死综合征是指出生1周至未满1周岁的婴儿,生前病史或健康检查无法解释和无法预测的死亡,通过现场勘查和尸体解剖也无法判明死亡原因的一类死亡。

一、婴儿猝死综合征的概念

婴幼儿的急性死亡(含猝死)包括了先天性疾病、感染和原因不明等疾病导致的突然死亡,也包括外伤和事故以及虐待等暴力因素致死的。

婴幼儿不明原因的突然死亡在WHO疾病伤害死因分类(ICD-10)中的第18章“诊断不明确和死因不明(defined and unknown causes of mortality)”栏(R95)中以sudden infant death syndrome(以下简称SIDS)命名,中文称为婴儿猝死综合征。目前医学界一般以sudden unexpected infant death(SUID)和sudden unexpected death of infancy(SUDI)以及sudden infant death syndrome(SIDS)等作为婴儿突然死亡的名称。其中sudden infant death syndrome具有代表性,故本篇也使用SIDS名称。

婴儿猝死综合征(SIDS)是指出生1周至未满1周岁的婴儿,生前病史或健康检查无法解释和无法预测的死亡,通过现场勘查和尸体解剖也无法判明死亡原因的一类死亡。

法医学诊断SIDS要排除围生期(出生后7 d以内)的婴儿死亡。其意义含3层:其一,SIDS是尸体解剖后的诊断名;其二,SIDS的死亡性质是自然疾病死亡,其诊断必须建立在排除其他疾病的死因;其三,诊断SIDS的前提条件是完全排除犯罪或事故所致的不明原因性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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