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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医学鉴定人的继续教育

时间:2022-04-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行法医学鉴定人的继续教育制度,是不断提高法医学鉴定人水平、保证法医学鉴定质量的重要措施。我国部分高校的鉴定机构在发挥其继续教育中具有明显的优势,他们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水平的教育资源,充分利用这些资源有利于保证法医学鉴定人业务水平在继续教育中得到提高。发达国家的法医学鉴定机构也十分重视继续教育。法医局鼓励在其中工作的法医学鉴定人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

四、加强法医学鉴定人的继续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正)第五章第四十二条规定,“鉴定结论”属于证据之一,法医学鉴定属于“鉴定结论”之一。因此,法医学鉴定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的作用显而易见。法医学鉴定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实现“司法公正”,建立一套能保证法医学鉴定质量的管理体系和制度十分重要。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了“司法鉴定实行司法鉴定人负责制”。因此,提高法医学鉴定人的水平就成为提高法医学鉴定质量的首要任务。合理制定法医学鉴定的管理程序,使之规范化,也是提高法医学鉴定质量的重要途径。

实行法医学鉴定人的继续教育制度,是不断提高法医学鉴定人水平、保证法医学鉴定质量的重要措施。在这方面,发挥法医学会或司法鉴定人行业协会在法医学工作者继续教育中的作用是值得提倡的,如可以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举办学术交流会、专题讲习班等,并做到制度化和常态化。我国部分高校的鉴定机构在发挥其继续教育中具有明显的优势,他们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水平的教育资源,充分利用这些资源有利于保证法医学鉴定人业务水平在继续教育中得到提高。

近年来,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也已重视司法鉴定人的继续教育,如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正在组织编写系列法医学继续教育教材。

为与时俱进,应不断充实和提高对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的质量。如何精选、更新讲习班专题教学的内容,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确实使法医学鉴定人受益而不流于形式,也是目前面临的一个实际问题。

发达国家的法医学鉴定机构也十分重视继续教育。例如,美国佛罗里达州法医局将继续教育称为信任教育(credit education),每年都安排一次学术年会,为专题学术报告或科研总结报告。学术会议结束后发给参加会议者证书,用于两年一次的更新执照。在该局的法医学工作者,其从业执照也不是终生的。又如,马里兰州法医局规定,每位法医病理学鉴定人必须每年参加各种讲习班或学术报告,使自己知识更新,并以得到25个继续教育学分为基本要求。洛杉矶郡法医局每年也有本年度的培训计划,每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主讲人,都安排得非常详细。这些培训班或讲习班大部分都是挖掘利用法医局的内部资源,请老专家、学者授课,使老专家的经验能传承下来。培训的内容多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法医局鼓励在其中工作的法医学鉴定人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上述国外法医学继续教育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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