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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病及其治疗

时间:2022-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热在不同脏腑发展,产生不同病理变化。凡属人体功能病理性亢奋的表现均属热证。其范围较西医广,包括体温升高的热病,也指体温不升高的热病。肛肠病常见表有阳明证和少阳证。在肛肠病某些发展阶段也具备这一辨证的特点。气分热,症见壮热、口渴、舌苔黄、脉滑数,基本同中焦阳明经证如肛肠病感染。两者均为实热,不分脏腑,可以知病在脾胃或肝胆。

《素问·至真要大论》说:“治热以寒”、“温者清之”是清解热邪的一种治疗方法。由于热在表里,与虚实不同,在此大法之下设有清热解表、清解里热、里热成实当以攻里下热。此外,还有甘寒养阴的清解阴虚内热之剂等。

【基本概念】

中医学认为,人体热证有四种来源。

1.天阳气有余 人身的阳气,在正常情况下,本身有养神柔筋、温照脏腑经络的生理作用,称之为“少火”。但如果阳气过元,必致伤阳耗精,失去生理功用而成病理状态,被称为“壮火”。所以《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壮火散气,少火生气”是指此而言。

2.外感六淫,内伤积滞郁结 外感风、寒、燥、湿之邪,均能郁而化热。如寒湿均为阴邪,寒邪外来,阳气不得宣泄,郁而发热。湿邪阻滞阳气,郁久化热。燥火均为阳邪。侵袭人体,骤然病热。再者内伤食积,虫积等皆郁而化热。

3.情志拂郁,郁热化火 称五志之火,如《素问·生气通天论》说:“大怒则形气绝、而血薨于上”此为怒伤肝,郁而化热、化火,阳气不下,使气血并病之例。

4.精亡血少,阴虚阳亢而生内热 谓之虚热、虚火,如《素问·生气通天论》说:“阳气者烦劳则张,精绝,辟积于夏,使人煎厥。”就是由于劳伤过度,精血亏耗,阳气被扰,虚火上炎的见证。

【病理变化】

上述由六淫、七情、内伤等所发生的热,在人体的病理变化,中医学有如下认识:

1.热主开泄 如热在皮肤,则腠理开,汗大泄,阳气得泄,热也随之消减。若阳气不得泄越,内热便由此产生。热在不同脏腑发展,产生不同病理变化。

2.热在血脉 则脉流薄疾,甚至追血妄行。

3.热在筋肉 则泄纵不收,热郁腠理肌肤,则为痤痱。

4.热盛 则血聚肉腐,发为痈肿。

5.热郁脘腹肠胃之间 则使传化功能失常。所谓“诸胀腹大,皆属于热”“诸病有声,敲之如鼓,皆属于热”均指此而言。

6.大热不上,热盛化火,火盛神动 则出现神昏谵语,烦躁不宁,挛急抽搐,胡言乱语,行动超越正常,即所谓“诸症冒瘛皆属于火”、“诸躁狂越皆属于火”。

总之,“阳胜则为热”或为“气实者热也”。就是说热的基本病理是“阳盛”或“气实”。“阳盛”就是“气实”。中医讲阴阳,是一种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实指阴,代表精、血、津、液等有形之体,是物质基础。阳代表气,如元气、营气、卫气、宗气等无形之用,是发挥功能的基础。所以阴阳、气血,是指质与功能,体与用的关系。如“阴平阳秘”的阴阳平衡协调,处于正常生理状态,则达到“精神乃治”的健康状况。如“阳盛”或“气实”则功能作用过盛而出现病理状态。因此,可以说热是人体功能病理性亢奋的现象(表4-4)。

表4-4 热证特点及亢奋表现

凡属人体功能病理性亢奋的表现均属热证。其范围较西医广,包括体温升高的热病,也指体温不升高的热病。如《灵枢·师传篇》说:“胃中热,则消谷,令人悬心善饥”,也许是指一部分糖尿病病人,或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病人。

【临床表现】

1.基本证型表现 热是八纲中的一纲,因此用八纲辨证是最基本的辨证方法。临床上凡是出现口渴饮凉、潮热、烦躁、面红目赤、小便短赤、大便闭结、舌苔黄燥、脉速等,便可以认为是热证。联系表里、虚实四纲可分为表热、里热、虚热、实热,进而又分表热虚、表热实、里热虚、果热实,表里俱熟……等。

(1)表热:发热、恶风、有汗或无汗、头痛、口渴,舌尖红苔薄白不润,脉浮数。

(2)里热:壮热、口渴、目赤唇红、小便短赤。舌质赤红苔黄脉沉数。

(3)虚热:午后发热或热无定时,心烦、盗汗、咽喉干痛,舌红降无苔,脉细数无力。

(4)实热:在表与表热证相同;在里高热、烦渴、声粗、腹满、便秘,舌苔黄燥,脉实数。

(5)里热虚:多由肝肾阴虚引起,掌心热、头晕、口渴、心烦不眠。

(6)里热实:外邪化热传里。壮热、口渴烦躁、腹满便秘、腹痛拒按,甚者神昏谵语。

(7)表热虚:即阴虚潮热一类。午后肌热、掌心热、自汗出。

(8)表热实:外感温痛初起。同表热证。

(9)表里俱实:表邪化热传里,发热不退,反而增剧,类似里热实证。

2.真热与假热表现 热是一种症状的归纳方法,不能单凭某一个证候就做出热的判断,而必须结合证候,如舌苔、脉象等全面分析,才能做出判断。然而,证候浮于表面现象,有时难免给人以假象,造成辨证错误,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善于分辨真热与假热。

(1)真热:应当脉数有力,滑大而实,症见烦躁、喘粗、胸闷腹胀,口渴饮凉,大便闭结小便短赤,发热不欲盖被。

(2)假热:则外虽热内却寒,脉微细或虚数浮大无根,身上发热而神态安静,言语谵妄而声音低微,或似狂妄但禁之即止或皮肤有假斑而浅红细碎、或喜凉饮而所用不多或少溲多利,大便不闭结。这种热象并非真热而是假热实属寒证,即所谓寒极反兼热化,又叫阴盛格阳。

(3)肛肠病急性期,绝大多数病人表现为里热证或里实热证。

3.其他辨证方法下的热证表现 应用八纲辨别热证只能解决一个总纲领或大方向问题,要解决一个完善的证还应与六经、卫气营血(包括三焦)、脏腑、病因辨证结合起来,六经、卫气营血辨证是辨证热病的传统主要方法。

(1)六经辨证:六经指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三阳经证均表现功能亢奋现象,即热证。肛肠病常见表有阳明证和少阳证。阳明脉证指外邪在太阳经未解,向里发展,此时无形热邪弥漫胃肠,但肠内糟粕尚未结成燥屎,热而未实,热盛。症见大热、大渴、大汗、脉大,称阳明经证。若肠内燥粪成形,更见便闭结,腹满,腹痛拒按,烦躁谵语,甚至神志不清,热而兼实,邪已化火,具有一派热象,称作阳明腑证。肛门脓肿或肠梗阻常表现为阳明经证和阳明腑证。少阳证指病邪传至半表半里,出现寒热往来,口苦咽干,目眩心烦,呕不欲食,脉弦数有典型少阳证,另外少阳与阳明合疾也最为多见,如肛门脓肿、门静脉炎、肝脓肿。

(2)卫气营血、三焦辨证:是六经辨证的发展,可以辨出发病部位和热病的轻重浅深。在肛肠病某些发展阶段也具备这一辨证的特点。常见有气分热和血分热。

气分热,症见壮热、口渴、舌苔黄、脉滑数,基本同中焦阳明经证如肛肠病感染。血分热指热邪入血,症见狂妄,神昏谵语痉抽,外有斑疹,内有吐、鼻出血、便血舌质深降少液,脉细数或弦数,如严重的感染性门静脉炎败血症、内痔硬化注射后感染等。

(3)把三焦与六经辨证做一对比,不难看出三焦自上而下,是一个纵的关系,六经从表走里,是一个横的关系,纵横之交点,在三焦为中焦,在六经为阳明太阴,原是一处。因此三焦、六经辨证在热证辨证中经常结合应用。

(4)脏腑、病因辨证:亦应明确热在脾应还是在肝胆,热由何种病因引起或与何种病因合而致病。如脾胃实热主要表现为脘腹胀满、腹痛拒按,大便闭结,脉滑大;肝胆实热主要表现为胸脘烦闷、肋痛、口苦、易怒、脉弦数。两者均为实热,不分脏腑,可以知病在脾胃或肝胆。又如热从湿邪所化,或与湿邪合而为病,则临床除热象外,必有湿象,如口淡无味胸脘痞闷、腹胀、食少、苔黄腻或黄厚腻、脉滑数。湿与热合,成为湿热证,治法不离清化湿热。由此不难理解分析脏腑、病因的实用价值。

总之,热证的辨证应当以八纲为总纲,结合六经、卫气营血、三焦、脏腑、病因辨证,才能全面获得较正确的辨证结论。

【治疗】

热证治法主要是清热,即《内经》所说“热者寒之”,亦称清解法,属于“正治”的范围。清热法最适用邪在表已得汗热不退,或里热已炽而尚未结实之证。热有表里、虚实、气分、血分之分,脏腑偏盛之殊,因此,清热法亦分数种。

1.清热解表 用于清表(卫)分热,如银翘散,桑菊饮之类。

2.清热泻火 用于清里热、实热,热在气分的用白虎汤。例如,阳明腑实者用大承气汤。治骨盆直肠间隔脓肿。

3.清热解毒 用于毒热炽盛病症,如高热、头面咽喉肿痛,用普济消毒饮;如胃肠积热,疮疡肿毒,高热狂躁,则用三黄解毒汤、清解汤。

4.清热生津 用于气分热盛,津液伤耗,余热未清之证,用竹叶石膏汤(竹叶、生石膏、半夏、人参、麦冬、甘草、梗米)。

5.清热凉血 用于清里热、清营血分热。营分热用清营汤(犀角、生地黄、玄参、竹叶心、金银花、连翘、黄连、丹参、麦冬),血分热用犀角地黄汤(犀角、生地黄、芍药、牡丹皮)。治肛门感染、败血症。

6.气血两清 用于热邪侵入气分与血分,所谓“血气两燔”,用清瘟败毒饮(生石膏、犀角、川连、栀子、桔梗、黄苓、知母、赤芍、玄参、连翘、甘草、牡丹皮、竹叶)。

7.清热腑热 用于热邪偏盛于某一脏腑。清肝胆经热用龙胆泻肝汤(龙胆草、黄芩、栀子、泽泻、木通、车前子、当归柴胡、甘草、生地黄),清胃肠热用清胃散(黄连、生地黄、牡丹皮、当归、升麻)。

8.滋阴清热 用于虚热证,久热伤阴者。如热病后期余热未清,阴液已伤,用青蒿鳖甲汤养阴透热(青蒿、鳖甲、生地黄、知母、牡丹皮)。阴虚火旺,骨蒸潮热,盗汗用秦艽鳖甲汤滋阴养血,清热除蒸(地骨皮、柴胡、秦艽、知母、当归、鳖甲)。

【注意事项】

(1)清热法应用范围广泛,应当辨证选用;清脏腑热要按脏腑虚实辨证施治,才恰当。

(2)热证兼表证当解表以清热;半表半里则和解以清热;热解腑实者通里以清热;毒热炽盛者则清热凉血或清热降火并用,热与湿合当清化湿热。

(3)使用清热法,必须辨明热证真假,勿为假象所迷惑。

(4)清热药应当根据热势轻重,体质强弱,投以适当药量,若用量太过和使用过久则可损害脾胃,影响消化。

(5)屡用清热泻火法热仍不退,如王太仆所说:“寒之不寒,是无水也”之证,应改用滋阴壮水之法,阴多则其热自退。配合输液纠正水电解质平衡。

(6)于毒热炽盛阶段,服清热药入口即吐者,可于清热剂中少佐辛温之药剂或凉药热服,此即《素问·五常政大论》所谓“热因热用”之法。

(7)清热之法对体质虚弱而有里寒者禁用,妇女产后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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