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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我保护

时间:2022-03-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商业秘密的保护一般可以分为自我保护和法律保护两种情况。所以员工管理在商业秘密自我保护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通过知识产权法律的普及教育,使员工了解知悉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性质和处罚原则,使人人知法守法,自觉遵守保密规则,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共同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这种协议是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基石,主要规定员工职务开发、发明等的专有权归属、掌

商业秘密的保护一般可以分为自我保护和法律保护两种情况。自我保护是指企业通过事前建立健全各种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失密。法律保护则是在失密后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自我保护是商业秘密保护的根本,同时也是法律保护的前提,因为无论我国还是国外的相关法律都明确规定,“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为商业秘密认定的要件之一。即如果企业不能证明其对所主张的“商业秘密”采取了自我保护措施,就不会被认定为商业秘密,法律保护自然也就无从谈起。具体而言,企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

(一)不断改进,完善企业的保密制度和保密措施

1.健全企业管理规章、员工手册。在企业规章或者员工手册中应当加入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条款,具体内容应当包括保密事项、员工义务、违约罚则等方面。针对商业秘密的流失大多是通过企业内部人员窃取或泄露的实际情况,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企业保密的规章制度,合理完善的保密制度可以使员工对企业的义务明示化,使员工有相应行为准则,有利于实际遵照执行及在诉论中举证。保密规章制度的制订要合法合理、切实可行。规章制度如果过于琐碎,可能会造成工作障碍,影响经营活动。相反,过于简单,又形同虚设。企业制订保密规章制度一般应至少考虑到:商业秘密的范围;商业秘密的管理者及责任;商业秘密档案管理;商业秘密的申报与审查;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相应处罚等。

2.企业还要建立监控设施,以防范外部人员的不正当行为。近年来,医药企业的竞争对手借参观访问、联系业务等机会窃取企业商业秘密的事件时有发生,为了防范来自企业外部的威胁,企业对外来人员要监控,如进入企业要登记、禁止外来人员在企业内随意走动、重点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参观等,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置屏幕监督系统,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督控制。从而避免外部人员以不法手段窃取企业的商业秘密。

3.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的专门组织和相关制度。一个正规高效的商业秘密保护的专门部门,是商业秘密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企业领导应该高度重视商业秘密对于企业经营的重要作用及失密的严重后果,从组织上确立保障,成立一个专门部门,或原有部门如经理办公室、知识产权部、法律事务部等下面的专门小组,专人负责商业秘密的认定、保护措施的开发与实施。

(二)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

在西方商界有这样一句格言,“公司的最大敌人不是竞争者而是公司内部的雇员,因为从竞争者那里失去的只是利润,而从不忠的雇员那里你失去的将是真正的财富。”实践表明,由于职工在职时的泄密和离职后的出卖行为是企业商业秘密流失的一个主要原因。所以员工管理在商业秘密自我保护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员工管理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对员工的培训 企业的培训不仅要让员工认同企业的文化、增强业务能力,也应当增强员工的保密和契约意识,认识到保守企业秘密是应尽义务,违反该义务要承担法律责任。由于药品是特殊产品,在药品的生产过程中,充满着知识创新、产品开发等知识产权内容,因此应教育全体职工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价值,知悉其内容及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作用,并了解商业秘密的易流失性和保护的困难性,使全体员工增强自觉保护商业秘密的意识。通过知识产权法律的普及教育,使员工了解知悉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性质和处罚原则,使人人知法守法,自觉遵守保密规则,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共同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2.员工离职要面谈 对接触过商业秘密、即将解职的员工进行退出检查。当员工离开公司时,应同该员工做一次面谈,重申员工在离开本公司之后应继续保护商业秘密的义务。必要时,还可以通知此员工未来的雇主,分别或一并向离职员工及其新雇主阐明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3.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当出现或者有可能出现侵害权利人商业秘密的情形时,企业应积极部署应对措施,比如,对提出辞职的员工从关键岗位上调离;对于跳槽的员工应当立即收回保密文件和各种实物、技术图纸、客户名单等,并对可能损害本单位利益者发出警告,告之不得利用商业秘密,必要时向接受单位发出信函,使接受单位知悉其工作性质、业务范围,并密切注意市场动向,判断接收单位是否侵犯了本单位的商业秘密。若侵害已发生,应尽快了解侵权人知道多少商业秘密内容,并向侵害者发出通知,告知其侵权的性质和后果,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与竞争企业进行接触和谈判,一方面表明企业维权的决心;另一方面,探询解决争端的最佳方式。

4.加强对技术人员的管理 对骨干技术人员实行特殊薪酬政策,一般来说,能够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都是处在企业的技术岗位或者是关键岗位上。对这些位于特殊岗位或做出特殊贡献的职工,可考虑实行特殊的分配政策。除了一般的奖励之外,还可以对新产品的开发实行提成奖励制度。比如以新产品产生效益的前10年为一个阶段,后10年为一个阶段,每个阶段确定不同的提成比例,本人去世后,后人还有继承权。这样的奖励政策,最低可以将人才留在企业20年。20年后,这些新产品就可能会被更新的产品所替代。所以,这不失为一个保守商业秘密,预防商业秘密外泄的好办法。

企业也可以将新产品分成数额不等的股份,奖励给参与研制新产品的技术人员。技术人员从股份的分红中得到一笔数额不菲的股金。技术人员离开企业,这个股份自动取消。也有的企业在职工的工资项目中设立一个特殊的积累储蓄金,由企业代职工储蓄或者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并确定支付返还职工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如果职工因自身原因离开企业,企业可以终止或者不支付储蓄金或补充养老保险费。从而把职工的命运与企业的生死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使之一心一意地为企业发展效力。

(三)通过订立保密合同,以合同形式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保密协议是企业维护商业秘密的主要方法,通常也是追究侵权人责任的依据。签订保密协议一方面是对内的,比如与企业内部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这种保密协议多见于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另一方面,是与交易相对方和合作方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受密的相对方和合作方不得未经允许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1.与接触商业秘密的职工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 与员工签订有关协议:①员工创新与专有信息协议。要求企业员工就其职务发明或其他重要革新与公司签订协议。这种协议是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基石,主要规定员工职务开发、发明等的专有权归属、掌握的机密资料的移交、不披露义务等内容。并要求员工在受雇期间将各种有价值信息的所有权转移给公司。②保密协议(不披露协议)。尽管商业秘密可以通过与员工的默契来获得保护,但正规的方法是要求接触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一份保密协议。一般而言,员工对企业承担保密义务的内容包括: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正确使用商业秘密的义务;获得商业秘密职务成果及时汇报的义务;不得利用单位的商业秘密成立自己企业的义务;不得利用商业秘密为竞争企业工作的义务等。需要注意的是,保密协议还须把企业商业秘密的清单列出。

在签订协议书时要注意几点:①双方当事人的资格要合法;②协议书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③甲、乙双方地位要平等,以自愿为原则,双方表达意思要真实,权利和义务要对等;④主要条款内容要清楚;⑤要有违约责任。

另外,企业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也可以专门加进保守商业秘密的条款,规定职工泄露商业秘密后应该负的法律责任;或者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协商,签订长期或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对个别关键岗位职工,企业也可以在调离职工原岗位或离开企业后,规定职工在3年内不得从事生产经营相同的业务,也不能直接或间接帮助同行业企业使用原单位的商业秘密牟利。一旦发现有上述行为,企业有权依法对职工提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对企业进行赔偿。

2.与商业合作伙伴签订保密协议 在每当从事商业活动需要披露机密信息时,必须与商业合作伙伴签订保密协议。企业商业秘密经常涉及被许可人、供应商、客户、制造商、销售代理商,以及向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建筑师、工程师、顾问、承包人、分包人等第三人,甚至还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及个人。所以,要求有必要得知商业秘密的第三人签订适当的保密协议是极为重要的。而且,所有这类文件还应当加盖专有戳记,这些戳记应清楚地表示公司对于该文件享有的所有权,以及有关文件及其包含信息的专有性和机密性。同时,在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中,写明保密条款,要求对方保证不泄漏履行合同时掌握的企业的商业秘密,否则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四)设施管理

设施管理的基本思路是:利用物质障碍使未经授权许可的人不能接触商业秘密的载体,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保安 要划定保密区域,在保密区域内加强保卫措施,确定诸如门卫、上锁、限定员工进入区域、密码钥匙或密码通行证,并经常变换密码等措施和管理办法,这将有助于防止商业秘密失窃。

2.控制参观、实习 禁止参观或实习也许是不必要的,但予以一定的控制却肯定是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措施。一切参观应避开敏感区域,勿做详细解释,勿对生产制造工艺进行演示。并要求来访者参观商业秘密设备时签订保密协议。

3.商业秘密文件管理 商业秘密文件是指以文字、图表、音像及其他记录形式记载商业秘密内容的资料,包括公文、书刊、函件、图纸、报表、磁盘、胶片、幻灯片、照片、录音带等。对这些商业秘密的载体,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①将接近商业秘密的人限制到最少;在可行的情况下,限定雇员只接触商业秘密的一部分;②对于属于商业秘密的文件应针对涉密的不同层次进行分类,并施以统一标识。对我国企业而言,熟悉而简单的分类就是“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③涉密文件都应建立登记制度,每份文件应注明编号、份数、制作日期,建立收文和发文制度,严格防止涉密文件在收、发过程中流失;④对于商业秘密文件应采取一定物理性保管措施,指定专门的档案存放场所,如保险柜或专用文件柜等;⑤应当对商业秘密文件的阅读权限进行划分,并形成制度。查阅涉密文件,应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内。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制,确有必要必须复制的,应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并由两名以上的主管领导签字;⑥涉密文件不再需要时,应当清退或销毁,并确保其不能恢复。

(五)防止专业公开或广告、展览公开

必须使员工牢记,出席专业领域的会议,发表学术著作、演讲,经常是处于本领域内具有深厚专业背景的同行中。这些同行经常能够捕捉到有关信息字里行间的言外之意。因此,某些员工认为微不足道、无足轻重的信息,很有可能正是竞争对手一直寻求的关键信息。所以,应对企业员工发表专业性文章、出版著作以及相关讲演等做相应教育,必要时,应进行适当监督及控制。同样,对于广告、展览等可能失密的活动也应进行相应的教育、检查与控制,以防止失密。

(六)技术保护

技术保护是商业秘密权利人通过采取一定的技术设施来防止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一种行为。因为科技的发展往往使现实的法律很难及时做出反应,因此在高新技术领域,法律保护往往显得比较滞后,商业秘密权利人往往采取技术措施保护自己的权利。只要这种技术措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就是合法的。比如软件公司在开发一种新软件后,常常在软件中采用加密程序,这是国内外软件业在实践中常用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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