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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镜消毒法规

时间:2022-03-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内镜清洗、消毒方面的知识,接受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其数量应当与医院规模和接诊患者数相适应,以保证所用器械在使用前能达到相应的消毒、灭菌合格的要求,保障患者安全。多酶洗液、适用于内镜的消毒剂、75%乙醇。

(一)消毒技术规范

2002年版《消毒技术规范》对内镜消毒规定如下基本原则。

1.消毒与灭菌基本原则

(1)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经外科切口进入无菌腔室的内镜及其附件,入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宫腔镜等,用前应达到灭菌水。

(2)凡进入破损黏膜的内镜附件也要达到灭菌水平,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等。

(3)凡进入人体自然孔道与管腔黏膜接触的内镜及其附件,如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等,用前应达到高水平消毒。

2.选择消毒与消毒方法基本原则

(1)对耐热的内镜及其附件,可用压力蒸汽消毒方法。

(2)各种需要灭菌的内镜及其附件均可用环氧乙烷消毒方法、低温等离子体灭菌法、低温蒸汽甲醛灭菌法进行灭菌处理。

(3)不怕湿的内镜及其附件可用20g/L戊二醛浸泡20min消毒,浸泡10h灭菌。

(二)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摘录)

1.内镜消毒基本要求

(1)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内镜清洗、消毒方面的知识,接受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内镜的清洗、消毒应当与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开进行,分设单独的清洗、消毒室和内镜诊疗室,清洗、消毒室应当保证通风良好。

(3)不同部位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当分室进行;上消化道、下消化道内镜的诊疗工作不能分室进行的,应当分时间段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的设备应当分开。

(4)灭菌内镜的诊疗应当在达到手术标准的区域内进行,并按照手术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5)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内镜时,应当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渗透围裙、口罩、帽子、手套等。

(6)按要求配备相应内镜及清洗、消毒设备:①内镜及附件。其数量应当与医院规模和接诊患者数相适应,以保证所用器械在使用前能达到相应的消毒、灭菌合格的要求,保障患者安全。②基本清洗、消毒设备(含自动清洗、消毒机)。包括专用流动水清洗、消毒槽(四槽或五槽)、负压吸引器、超声清洗器、高压水枪、干燥设备、计时器、通风设施,与所采用的消毒、消毒方法相适应的必备的消毒、灭菌器械,50ml注射器、各种刷子、纱布、棉棒等消耗品。③清洗、消毒剂。多酶洗液、适用于内镜的消毒剂、75%乙醇

2.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必须遵照的原则

(1)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者经外科切口进入人体无菌腔室的内镜及附件,如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宫腔镜等,必须灭菌。

(2)凡穿破黏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等,必须灭菌。

(3)凡进入人体消化道、呼吸道等与黏膜接触的内镜,如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等,应当进行高水平消毒。

(4)内镜及附件用后应当立即清洗、消毒或者灭菌。

(5)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剂、消毒器械或者其他消毒设备,必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

(6)禁止使用非流动水对内镜进行清洗。

(7)一人一用一消毒或一人一用一灭菌原则。

(8)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对本机构内镜使用和清洗、消毒质量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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