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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指南的证据级别

时间:2022-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心绞痛是以胸部、下颌、肩部、背部或臂部不适为特征的临床综合征。心绞痛发生在心肌灌注与心肌需求平衡失调时,其病理基础几乎都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慢性稳定型心绞痛是指心绞痛发作的程度、频度、性质及诱发因素在数周内无显著变化的患者。然而,即使是在稳定型心绞痛,症状随时可以有相当大变化,取决于诸如环境和情绪状态等因素。

心绞痛是以胸部、下颌、肩部、背部或臂部不适为特征的临床综合征。其典型的表现为由劳累或情感应激引起,为硝酸甘油所缓解。心绞痛发生在心肌灌注与心肌需求平衡失调时,其病理基础几乎都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慢性稳定型心绞痛是指心绞痛发作的程度、频度、性质及诱发因素在数周内无显著变化的患者。然而,即使是在稳定型心绞痛,症状随时可以有相当大变化,取决于诸如环境和情绪状态等因素。

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和《中华心血管病杂志》编辑委员会于2007年在收集循证医学证据基础上,参考国外广泛采用的指南,如美国心脏病学院(ACC)/美国心脏协会(AHA)2002年修订的指南、美国内科医师学院(ACP)2004年指南和2006年欧洲心脏病学会(ESC)指南,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订了慢性稳定型心绞痛诊疗指南。现参照本指南简述于下。

附:本指南对适应证的建议,以国际通用的方式表达如下。

Ⅰ类:已证实和(或)一致公认某诊疗措施有益、有用和有效。

Ⅱ类:某诊疗措施的有用性和有效性的证据尚有矛盾或存在不同观点。

Ⅱa类:有关证据和(或)观点倾向于有用和有效。

Ⅱb类:有关证据和(或)观点尚不能充分说明有用和有效。

Ⅲ类:已证实和(或)一致公认某诊疗措施无用和无效并在有些病例可能有害,不推荐应用。

对证据来源的水平表达如下:

证据水平A:资料来源于多项随机临床试验或汇总分析。

证据水平B:资料来源于单项随机临床试验或多项非随机试验。

证据水平C:专家共识和(或)小型试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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