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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诊糖尿病口服降糖药的选择

时间:2022-03-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若糖尿病患者首次确诊时有典型的多饮、多尿及体重减轻的症状,不必先试用单纯饮食治疗。若无酮尿,可立即开始使用口服磺脲类降糖药,同时配合饮食控制。

若糖尿病患者首次确诊时有典型的多饮、多尿及体重减轻的症状,不必先试用单纯饮食治疗。若无酮尿,可立即开始使用口服磺脲类降糖药,同时配合饮食控制。

若患者首次确诊后,没有症状或症状很轻者,可先进行单纯饮食治疗1个月,此时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教育,使患者了解糖尿病的基本知识及饮食控制的重要性,能自觉地与医生配合。此段时间也可配合运动锻炼,尤其是肥胖患者更应以运动减轻体重。

1.非肥胖型2型糖尿病患者 于单纯饮食治疗1个月后,若空腹血糖仍>11.1毫摩/升者,可开始给予磺脲类药物治疗。初次药量应根据有无症状及血糖情况确定。若无糖尿病症状,空腹血糖<11.1毫摩/升者,初次药量:D860 0.5克/日,或优降糖1.25毫克/日,或达美康40毫克/日,或吡磺环己脲2.5毫克/日;若无糖尿病症状空腹血糖>11.1毫摩/升者,上述药量加倍,即D860 1克/日或优降糖2.5毫克/日、或达美康80毫

克/日,或吡磺环己脲5毫克/日,治疗1周仍控制不满意应快速增加药量;若有典型的糖尿病症状,一般血糖多>13.9毫摩/升,应选用降糖作用强的药物且药量要增大,优降糖7.5~15毫克/日,或吡磺环己脲30毫克/日。

2.肥胖型2型糖尿病患者 经饮食治疗1个月后,若空腹血糖>11.1毫摩/升者可开始服用双胍类药或拜糖平,经治2周空腹血糖仍>11.1毫摩/升者可加服磺脲类药;肥型2型糖尿病患者,经饮食治疗1个月后,若空腹血糖>16.7毫摩/升者,应开始服用磺脲类药治疗,用药7~10天,若血糖下降不显著,则加服双胍类药或阿卡波糖(拜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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