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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性皮肤病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广义的光敏反应是指辐射能吸收所致的全部变化,皮肤病学中光敏反应包括光线和皮肤相互作用引起的所有皮肤反应。常用的皮肤类型分类法是通过病史和对眼、毛发及皮肤的视诊来确定的。日光引起的皮肤病,为光作用于人体而引起异常急、慢性损害及过早老化甚至癌前期病变。虽然光变态反应和光毒性临床表现不同,但有时区别不太明显,仔细的问诊和查体很重要。由植物引起者称植物-日光性皮炎。

广义的光敏反应是指辐射能吸收所致的全部变化,皮肤病学中光敏反应包括光线和皮肤相互作用引起的所有皮肤反应。引起这些反应的紫外线(UV)和可见光主要来源于日光。日光可引起急性或慢性伤害性反应(如晒斑、皮肤癌和光老化)、诱发特定药物的不良反应和导致异常日光反应(日光性荨麻疹和某些卟啉病等);同时,日光对人体亦有有利的作用(图26-1),如前维生素D3(previtamine D3)在皮肤中的合成和生物钟(internal clock)的调整。当个体接受的辐射量超过一定阈值时,可发生辐射生物效应。虽然个体光敏性变异很大,但各自恒定并为遗传所限定。常用的皮肤类型分类法是通过病史和对眼、毛发及皮肤的视诊来确定的。

【分类】

表26-1将光敏性疾病分为4类。

①遗传和代谢性疾病,光敏物是一种内生的化学物质,在皮肤中合成或沉积。

②化学物质诱导的疾病,外源性光敏物通过皮肤进入。

③特发性疾病,光致敏的物质和机制未明。

④光加重疾病,光线加重的系统性和皮肤疾病,确切机制一般不清楚。

日光引起的皮肤病(dermatoses due to sun light),为光作用于人体而引起异常急、慢性损害及过早老化甚至癌前期病变。

图26-1 UV和可见光对人类皮肤的有益和有害作用

表26-1 光敏性疾病的分类

按光敏物进入机体后发生的反应可分为光毒性和光变应性两类。

1.光毒性(phototoxic)或光刺激性反应(photoirritant response) 光毒性的发病机制包括了氧自由基、超氧阴离子、羟基和单态氧的产生,从而导致了宿主细胞毒性反应。皮肤或全身暴露于光毒性物质后,经过适量紫外线照射,几小时内即发生光毒性,对绝大部分光毒性物质而言,作用光谱在UVA范围内。最初特征性的表现为红斑和水肿伴有烧灼和刺痛感,严重的患者出现水疱和大疱。因口服药物导致的光毒性反应表现类似于加重的晒斑。皮疹可自发消退,遗留脱屑和色素沉着。

2.光变应性反应(photoallergic reaction)

光变态反应的发病机制和接触性过敏性皮炎相同,但前者需要紫外线诱导光过敏原的形成。

已致敏的患者接触光变应原和日光照射后可出现瘙痒性湿疹样皮疹。严重的患者可发生水疱和大疱(但比光毒性反应少见)。虽然光变态反应和光毒性临床表现不同,但有时区别不太明显,仔细的问诊和查体很重要。

起主要作用的是紫外线部分,不同波长的光线,作用于皮肤的深度不同。其中,短波紫外线(UVC)能促进黑色素形成,引起晒斑;中波紫外线(UVB),也能引起晒斑;长波紫外线(UVA)及中波紫外线可引起光变态反应。

上述两者有时不易区分,两者也可同时存在(表26-2)。

3.光毒物质 光敏物质很多,常见的有工业品(如沥青)、化妆品(如某些香料)、药品(如磺胺类、阿司匹林、水杨酸钠、四环素族、灰黄霉素、雌激素、氢氯噻嗪、氯丙嗪、异丙嗪、补骨脂、白芷等)、植物(如灰菜、紫云英、竹红菌、槐花、无花果等)、食物(如油菜、苋菜、甜菜、泥螺、干木耳等)。由植物引起者称植物-日光性皮炎。由泥螺引起者称泥螺-日光性皮炎(表26-3)。

表26-2 光毒性和光变应性反应的区别

表26-3 诱导光敏性疾病的常见外源性化学物质

香料皮炎;**植物日光性皮炎(未全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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