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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与集聚学校变革中的学生力量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作为变革实践者的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必须要正确认识到教育变革中学生参与的重要意义。在教育变革活动中,“学生参与”不仅是教育变革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其本身还是现代教育理念的充分体现。对此,笔者以为,从教育变革的视角出发,要真正推动学生参与农村学校变革,至少必须赋予学生以下一些权利。

当代的教育活动,早已从旧时的社会边缘地位一跃而成为社会生活的中心,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都离不开教育的推动。教育的作用是如此巨大,教育的发展必然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利益,学校外部的政府、社区、学生家长以及学校内部的管理者、教师和学生都是其中的利益相关者。为此,学校的发展表现为所有的利益相关者的合力,而任何一类利益相关者的不支持或反对都会给教育的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教育变革同样需要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支持和参与。作为教育活动主体的学生,由于身心发展尚未健全,他们不可能成为变革的发起者,也难以成为变革的自觉者。但作为变革实践者的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必须要正确认识到教育变革中学生参与的重要意义。学生是一支重要的变革力量,学生不仅仅是受教育者,同样是学校生活的主体之一,没有学生参与的学校生活是不可想象的。当学生充分发挥其在变革中的主动性时,不仅课堂教学和班级建设会呈现出丰富多彩的状态,学校的文化气质,学校生活的形态和性质都会更富有灵气和生气。在教育变革活动中,“学生参与”不仅是教育变革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其本身还是现代教育理念的充分体现。现代教育理念以民主、平等为核心,倡导尊重学生的生命个体,要把学生当作真正意义的人来看待。而“学生参与”的观念清晰地揭示了现代教育活动中师生互动的本质特征,即师生双方在人格上平等,师生在双方权利和义务上对等。

当前,对于学校管理者和教师来说,要促使学生参与教育变革,真正唤起学生在教育活动和教育变革活动中的主体意识,其先决条件是建立一种鼓励和保证学生参与的外在机制,这种外在机制的关键在于明确学生的应有权利。学生是人,是社会的重要成员,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在校学生和社会上的未成年人,除了某些政治权利外,他们享有社会成员所拥有的一切正当的权利和权益,包括隐私权、知情权、选择权和表达权。而学生的称谓,又赋予这些在学校学习和生活的未成年人以特殊的身份和地位。在我国现行的各种教育法律、法规中,作为教育者的教师的基本权利已得到明确,并正在实践中逐步加以落实。然而在教育境域中,学生在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时,能拥有哪些特殊权利,却还是不明确的。对此,笔者以为,从教育变革的视角出发,要真正推动学生参与农村学校变革,至少必须赋予学生以下一些权利。

1.变革的知情权

在传统思维的定势下,教育变革的实践者往往自信地认为,一切变革都是为了学生发展的,一切变革都是有利于学生成长的,却忽视了学生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主体,其有权利知道即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种种教育变化。赋予学生变革的知情权,目的是在教育变革实施前,让学生了解教育变革的原因、内容、措施以及预期的结果等。学生对教育变革的认知,不仅会消除学生面对变革所可能产生的种种茫然和不适应,还会激发学生由认同变革理念而转化为主动的自我变革行动。

2.变革的意见和建议权

变革是指向学生成长需要的,在成长的过程中,学生需要何种形式、何种内容的教育,作为当事人,学生自己最有感触。因此,由变革理论者、实践者按照自身设想制定的各种变革措施是否切合学生的需要,是否有益于学生发展,应该如何做出改进,学生最有发言权。

3.适当的教育选择权

在当代,学校变革追求学生发展的个性化、多元化,强调给予学生必要的“行动自由”和“心灵自由”。在教育活动中,学生是具有独特性的生命个体,他们有着不同的成长背景、兴趣爱好和发展需求。因此,要促使学生广泛地参与教育变革,要唤起学生在变革中的主体意识,还应该给予学生适当的教育选择权。这种教育选择权,主要指学习的选择权,教师可在一定范围内让学生自己选择学习目标,自己选择学习内容,自己选择学习形式,自己选择评价对象及方式。此外,在有条件的农村中小学校,学校管理者还应逐步扩大学生的选择权,使学生具有一定范围内的课程选择权、班级选择权和教师选择权,甚至是校长选择权。

对于学校管理者和教师而言,明确了学生在教育活动和教育变革活动中的应有权利,尚只是建立一种鼓励和保证学生参与的外在机制,而要最终使学生的参与落到实处,还有赖于建立起一种鼓励和保证学生积极参与的内在机制。这种内在机制指的是,教育变革实践者对自身“行为”的重塑,即学校管理者和教师不仅要在思想上认识到学生参与变革的重要意义,不仅要明确学生在教育变革中所拥有的正当权利,更为重要的是要把这些认识自觉地转化为相应的言行。在学校变革活动中,变革实践者的言行一方面应充分尊重学生的权利,注重为学生创设更多行使自己权利的机会;另一方面,还应加强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既要让学生知晓自己有受法律保护的正当权利和权益,还要让学生学会珍惜自己的权利,能恰当地运用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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