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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障机制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完善合作的质量保障机制,将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制定质量评价标准主要考虑两个方面因素。无论是师范生教育实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还是合作研究,过程比结果更重要。为了保证激励评价的科学与公正,必须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根据评价标准来检验和评价参与者的行为价值。如教师的培训,可以看教师们培训结束后是否参加结业考试或提交作品,是否通过所有的考核,培训期限截止时是否按时完成培训内容。

大学与中小学合作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或达到预先需要达到的结果,如果达到了或基本达到,说明合作成功了,合作者所付出的努力实现了合作应有的价值。所以为了达到合作的最终目标,在合作过程中,应该制定订一系列的质量保障措施,使得每一个合作环节都不偏离最终目标的方向,少走弯路,有效快速地实现合作目标。

影响合作质量的因素很多,项目的执行者是直接影响合作质量和效果的主要因素,责任主管领导、项目负责人、管理员、教师、辅助人员等,他们的工作态度与责任心将直接影响合作是否质量;合作的运作机制是否合理和法制法规执行是否到位,将影响合作的有序顺利进行;合作项目的质量监管是否有效,将影响合作的最终目标是否达到预设要求;合作过程中的管理手段是否先进,将影响到合作的效率。所以完善合作的质量保障机制,将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制定质量评价体系

为了使合作更易于管理,制定明确的、可操作的合作质量评价标准是不可缺少的。制定质量评价标准主要考虑两个方面因素。一方面,合作者是否达到了预想目标,这是对人的考核。例如,参加课程学习的教师有没有完成课程的学习,参加培训的教师有没有按规定完成所有的任务,参与教育科研的教师有没有完成指定的科研任务等,通过一系列标准和要求对参与合作的教师们进行考核。通过对所有个体的考核,可以衡量整个合作项目的完成程度。另一方面,合作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这是对项目的考核。在合作项目设定时,设计了一系列的活动流程,制定了项目的组织管理制度与运作过程设置,规定了各级参与者或参与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合作项目的最终目标,等等。所有这些构成要素,都应该有相应的考核评价标准,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合作中每一个环节的质量,从而实现合作的最终目标的质量。

(一)合作参与者的评价标准

制定和完善合作参与者的评价标准,能够鼓励参与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能够督促参与者的参与态度和参与程度。合作参与者往往有部门领导、学校领导、管理者、大学教师、小学教师以及教育行政人员等,不同的参与者有他们各自的职责和任务,所以制定评价标准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因岗而异。

第一,注重过程评价。为了激发参与者的积极性,关注参与者的合作过程,评价应该注重过程,设置过程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这样,既能够激发参与者合作的兴趣和热情,也能体现参与者的总体表现。无论是师范生教育实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还是合作研究,过程比结果更重要。从合作过程来看,所有的合作者都是利用业余时间来参与到合作中来,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同时完成合作任务,需要投入很多的精力和时间。因此,注重过程评价,能够综合体现参与者的教学技能、科研思维、管理水平和协同能力,以及参与者持之以恒的合作态度和责任心,而这些要素只进行结果评价是无法体现的。

第二,注重激励评价。行为主义理论认为,有效、有力的激励可以导致人的积极行为,其核心在于利益驱动。因此,为了合作的顺利开展,注重激励评价,有利于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以促使更多的人参与到合作中来。为了保证激励评价的科学与公正,必须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根据评价标准来检验和评价参与者的行为价值。激励评价以奖励为主,可以设定物质性激励,例如,给获奖励者营造良好的合作工作环境,鼓励他们继续开展合作;直接给予物质奖励;提供一些间接的奖励,如提供深造机会,提供教育科研基金,作为晋升职称的优先条件,评优评奖的优选条件等。也可以设定精神性激励,例如,以文件的形式公布获奖励者的先进事迹和合作表现,起到榜样和示范作用,促使其他教师能够主动寻找自身的不足,从而引发他们的竞争意识;领导要经常鼓励获奖励者,创造机会为其他教师同行做经验交流,加深和同行们的情感,努力营造一种相互关心、相互信任、相互支持以及团结融洽的和谐合作氛围。

(二)合作项目的评价标准

考核合作项目要从全方位的角度进行评价,并且评价标准根据合作过程的变化而进行不断修正和完善。合作项目的评价标准的制定应该考虑以下几方面:

第一,合作的计划与目标。在合作之初,首先应该确定合作目标,要对目标进行认证,研究目标的理论与实际意义,评价它的合理性。其次合作者的构成,选择一个认为比较理想的大学与中小学,以及学校的教师成员构成,评价合作后双方是不是最合理的合作者。然后制定合作计划,评价计划的时间、内容、期限、结果等的合理性。

第二,合作的执行与管理。合作过程中,要跟踪检验合作的进展,全面评价合作过程中的制度执行、人员的尽职、管理到位、违规现象、突发事情处理、计划变化、平台维护、数据处理与保存等。

第三,合作的结果与反馈。合作项目的结果评价是对项目的总体评价。项目结果的形式随着项目的内容变化而变化,可以考查结果的短期效果,也可以考查它的长期效果。如教师的培训,可以看教师们培训结束后是否参加结业考试或提交作品,是否通过所有的考核,培训期限截止时是否按时完成培训内容。教育实习或见习可以通过检查学生的见习收获或实习总评来评价。而类似于科研合作项目,无法短时间内表现出教师的理论水平或者科研能力的提高,很难去评价合作的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为此,可以分析教师的反馈信息来进行短期评价,通过面对面交流或者问卷形式进行调查,以获得评价合作成果的依据。

(三)多元化的评价方式

合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内容、环境、人员、管理等多个方面,因此对合作的评价避免采取单一的评价方式,而应注重评价的多元性。

第一,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即作为合作参与者的领导、大学教师、中小学教师、管理者、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可以进行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增加参与者的责任心和自信心,提高参与者的自我评价能力;同时,积极寻求和接受来自外界的评价,如政府部门或第三方机构,这种外在的监督,有利于合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评价标准的多元化。由于合作参与者来自不同的单位,工作背景不同,文化水平各异,担任的角色也不同,评价要关注个体的差异。如管理员应该注重管理和协调能力的评价,大学教师应该注重科研方面的主导作用和教学实践应用分析的评价,注重培训过程中的知识传授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的能力评价,中小学教师在科研合作中注重理论指导实践的应用评价,在培训中注重参与交流和知识学习的评价。对于合作项目本身,可以参照项目管理标准或系统标准进行评价。

第三,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对于项目来说,评价的内容不仅仅局限于合作所要求的目标与内容,还要关注合作过程的管理与发展,合作的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要对合作的整体效果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对于参与者来说,评价的内容不仅仅局限于一个作品、一个教案、一个设计,还要看他参与合作的过程作品、互动交流和贡献程度等。

第四,评价方法的多元化。除了采取过程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以外,可以采取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评价,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评价,还可以用发展的眼光动态地评价。

二、实施有效的监督

合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为了更好地了解、控制、评价和管理大学和中小学的合作,不仅需要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和清晰严谨的评价标准作为支撑,而且需要完备的监督与反馈体系作为强有力的保证。所谓监督,顾名思义是在各种规章制度健全的情况下,对工作具体执行者,执行过程和结果的一种检验,目的是使其执行结果能够达到预期目标。如果缺乏相应的监督及信息反馈,合作得不到有效的调控和约束,也就很难获得满意的合作效果。合作的监督体系主要指对合作的运行状况、各参与主体的活动及合作成效等起监督、制约作用的系列措施与制度构成的有机整体,是监督主体按照一定标准对其进行评价,并通过一定的渠道对信息进行积极有效的反馈,从而影响合作的过程,提高合作的质量。

美国的专业发展学校采用社会公众的监督与评估机制,根据《专业发展学校标准》,用多种手段定期收集信息,然后向社会公众公开,要求合作者对他们自身和公众负责,突出社会公众对他们的监督与评价。[13]英国的中小学教师在职培训非常重视督导评估环节,专门设立督导评估机构,政府发布了一系列的文件对教师在职培训进行评估做出了详细规定,明确教师在职培训督导评估的制度、体系、方法和要求等,然后对督导评估的实践操作和反馈给培训机构,促使他们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进一步提升培训课程、方案、方式方法的设计,保障了培训质量。[14]王蕾蕾提出了校企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的监督机制,寻求第三方单位作为专职咨询和监督机构,根据合作协议,对合作项目的产品市场行情、工艺技术改造方案、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可行性进行评估,监督企业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督合作中的资金配额、利益分配、合同实施等内容,确保政府投入资金的安全和质量。[15]从上述三个案例可知,一套健全的监督体系需要监督主体、监督标准和监督反馈渠道。监督主体根据监督标准执行监督任务,将监督结果反馈给合作者或机构,以便及时改进。有了监督体系和合作的法律法规,实现合作自我控制和他人控制的有机结合。

(一)监督主体

在合作的监督体系中,监督主体主要包括自我监督主体和他人监督主体,自我监督主体是以参与合作的教育行政部门的主管、大学和中小学校的主管或教师为主体,他人监督主体主要以政府、社会、第三方机构为主体。自我监督主要是对合作所有参与成员的权利和责任的分配以及履行的具体情况进行自我监督与相互监督;对合作内部的领导和管理人员的选举、任用、管理等多方面进行监督;对合作内部制定的各项常规管理制度和法规的实施落实情况进行持续性的监督。他人监督主体主要体现监督的公平性,对合作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合作过程管理、合作成果评估进行监督,对合作参与者的职责、权利、利益等进行全程监督。通过监督的双管齐下,可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而有效地开展。

(二)监督标准

在监督评估过程中,要依据监督标准来参照执行。所以监督标准是监督实施的依据和基础,制定监督标准对评估和监督的结果至关重要。首先,该标准必须符合合作项目所规定的法律制度、制约条件和基本规范,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的监督,如果与这些制度、规范不相符或相矛盾,监督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反而对监督工作带来麻烦,监督评估结论就不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其次,监督标准要根据合作的目标,并且要结合合作过程中的具体实际状况来制定,不能要求过高,要求过高会导致合作的实施难以顺利进行,也不能要求过低,要求过低会使监督工作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出标准应有的作用。

(三)监督反馈

监督反馈是执行监督的最终目的。通过监督,检查出合作过程中的不合理因素、不规范行为、不符合合作协议的条条框框,评估合作成果是否符合合作要求等。他人监督主体应将监督结果及时地通过合适渠道反馈给合作者或团体,督促合作者及时改进,如教师培训过程中,时常会出现旷课点名时叫人代替报到,或者提交作业时抄袭一份提交,则必须由他人监督才能发现。而自我监督主体发现问题后应主动及时地自我反省并改进,做好合作中的分内事,通过个人的提高来促进团体的合作进步。当然,我们要认识到监督不应该是一个封闭单向的监督行为,而应该是双向的,即监督主体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双向互动的过程。执行监督过程中要及时沟通和交流,及时反馈评估信息,否则就起不到监督的作用,所以监督反馈是发挥监督功能的重要环节。

三、推进信息化管理

在合作开始之前,必须对合作项目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规范和要求,目的就是为了对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例如,明确参与者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合作项目的规章制度,规定和要求项目的具体操作与流程,规定合作实施的目标、任务以及考评的具体标准,合理设计合作的时间和期限,采取措施调动参与者的合作积极性,确保参与合作活动人员的稳定性,等等。这些事例都需要在合作过程中进行有效的管理,才能确保合作的顺利实施。

信息化是提高合作管理效率和建设现代管理制度的有力工具,大力推进信息化管理,支持合作管理的改革,使管理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在没有使用信息化管理之前,需要大量的纸质文本或表格记录下管理的所有事项,这大大影响了管理的有效性和管理效率。信息化管理比起传统的人工管理有很多优势,如用数字化记录信息的方式更方便,用大数据量的存储设备来保存管理数据更安全可靠,用计算机的高速运算效率更高,用网络实现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及时,编辑修改更快捷等。从质量管理角度来讲,具有以下特点:[16]

(一)提升合作服务与监管能力

推进合作的信息化管理,可以对合作信息数据的采集与管理流程进行规范化,建立参与者个人信息数据库,清晰地了解参与者的工作细节和动态反映情况,整合各种各样的管理信息资源,建立事务处理、动态监测、业务监管、决策分析、评价制定等合作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的监管能力,提升管理服务的有效性,优化服务和管理流程,促进管理的改革与创新

(二)提高合作管理质量与水平

推进合作的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合作管理模式进行创新,建立合作管理平台以及配套服务机制,并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和延伸合作相关信息的服务,及时地提供和分享丰富的信息资源。信息化管理的方式,转变了传统的管理理念,建立良好的管理规范和管理流程,实行科学管理,从而提高合作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明确指出,要加强继续教育公共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继续教育“学分银行”制度,探索相关信息系统与支撑平台建设与运行模式,建设支持终身学习的继续教育考试与评价、质量监管体系,形成继续教育公共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为广大学习者提供个性化学习服务,为办学、管理及相关机构开展继续教育提供服务。因此,在大学与中小学合作的发展进程中,需要充分利用网络和信息技术,创建信息化合作平台,加快信息化管理的步伐,推动合作的全面管理变革。提升管理质量和监管能力,为合作的有效完成提供质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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