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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权威的经学著述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白虎通》中的教育思想也体现了官方经学的权威性概括的特点,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白虎通》是东汉白虎观会议的产物。《白虎通》既以“通”命名,必定要贯通各家之学。《白虎通》的宗旨是论证封建宗法等级制度及道德行为规范的合理性,使之神圣化、原则化,其与教育有关的论述均是服务于这一宗旨的。如此强调君权至高无上也是《白虎通》的特点。

《白虎通》是《白虎通德论》或《白虎通义》的简称,它是汉代唯一的一部由官方主持撰定、体现最高统治者意志的经典,在汉代经学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白虎通》中的教育思想也体现了官方经学的权威性概括的特点,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一、破除章句之学、正定经义的宗旨

《白虎通》是东汉白虎观会议的产物。这次会议于汉章帝建初四年(公元79年)召开。与会者数十人,包括今古文经学各派知名学者,其中不乏学术造诣很高的经学家,例如被誉为“殿中无双丁孝公”的今文经学家丁鸿、被誉为“问事不休贾长头”的古文经学家贾逵等。但章帝却把总结会议结果的任务交给了史臣班固,显然有超越于各学派之上、体现官方最高权威的考虑。

《白虎通》既以“通”命名,必定要贯通各家之学。《白虎通》又不同于以往任何一种经师家说,它是带有官方法典性质的经学著述,在结构上也不是按经籍或学派类别划分章节,而是选择与社会生活和政治制度关系密切的专题开列出四十三个条目,逐项用统治者裁定的经学观点加以阐述,这样就在体例上突破了章句之学的旧框子。内容包括训释概念,阐明大义,并引经据典加以论证,可见《白虎通》不是以文释经,而是以经释文。从这个意义上说,该书不属于普通经学著作,而是以经术阐发重大社会政治问题,体现了汉代“以经术缘饰吏事”的学风。

从《白虎通》的撰写过程看,它无疑是一部体现最高统治者意志的权威著作,因为它是朝廷汇集当时有名望的经师大儒讨论切磋,最后由皇帝“称制临决”而定论的。不过《白虎通》是否称得上是一部法典尚有值得商榷之处。凡法典均应由权力机构正式颁布,在所辖范围内强制实施,而《白虎通》成书后朝廷并没有下诏令颁发,也未见宣扬、赞颂该书的官方文字。历东汉一朝,无论是政治领域还是经学领域,甚至未见有标明引用《白虎通》中的文字来进行论述、辩难的,连班固本人的自传也不提撰《白虎通》之事,这显得与法典的性质和功能不符。实际上《白虎通》成书后,连同白虎观会议的原始材料均为朝廷保管,作为供统治者阅读的专藏文献,从全书的选材、体例及论述方式看。也偏重于君主需要掌握的知识理论范围。即使有所传抄,读者也不会很多。但《白虎通》毕竟荟萃了白虎观议经的成果,体现了官方经学的主要思想观点,这些思想观点的影响则是很大的。《白虎通》的宗旨是论证封建宗法等级制度及道德行为规范的合理性,使之神圣化、原则化,其与教育有关的论述均是服务于这一宗旨的。

二、以封建纲纪为核心的政教模式

“三纲”是封建专制制度的思想支柱和伦理道德的核心。《白虎通》明确指出:“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同时又提出“六纪”作为“三纲”之助,即“诸父(叔伯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也”。[86]三纲体现最主要的人际关系,六纪体现次一等的人际关系。文中阐述了纲纪的重要性:

何谓纲纪?纲者张也,纪者理也,大者为纲,小者为纪,所以张理上下,整齐人道也。人皆怀五常之性,有亲爱之心,是以纪纲为化,若罗网之有纪纲而万目张也。《诗》云:“亹亹我王,纲纪四方。”[87]

这样,父子以至亲族之间的血缘婚姻关系与君臣以至师长朋友之间的社会政治关系合起来构成所谓“纲纪”。就像罗网一样,只要抓住纲纪,网目自然张开,处理好基本的家庭及社会人际关系,就可以“张理上下,整齐人道”,所以纲纪是教化的核心。

《白虎通》引《礼纬·含文嘉》“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作为“三纲”的准则,在这之前董仲舒等人已表达过这种意思,但正式明确提出这一纲领则始于此。在“三纲”中又以君为臣纲居于首位,君主被视为天下人之父,所以《白虎通》强调:“夫臣之事君,犹子之事父。”[88]但事君与事父有时也会产生矛盾,这时应当是“不以父命废王命”,[89]即父权要服从君权,“人皆天所生也,托父母气而生耳,王者以养长而教之,故父不得专也”。[90]人虽由父母所生,但却是沐君王之德教而成长起来的,不能完全服从父母。如此强调君权至高无上也是《白虎通》的特点。《三纲六纪》中释“父”为“矩”,任务是“以法度教子”,而子则应“孳孳无已”地学习和遵守封建法度,父权仍然是为君权服务的。至于夫妇关系,《三纲六纪》和《嫁娶》中均释“夫”为“扶”,即“以道扶接”,同样是用封建道德来要求妻子。“妇”被释为“服”,即“以礼屈服”,“服于家事,事人者也”,按照封建礼教,女子必须服从男子,操持家事。《爵》中指出妇人有“三从之义”:“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这样,女子的一生都必须从属于男人,“阳唱阴和,男行女随也”[91],完全剥夺了妇女的基本权益。

《白虎通》继承了汉儒以天人相与、阴阳五行之说解释伦理纲常的观点,指出:

君、臣、父、子、夫、妇,六人也,所以称三纲何?一阴一阳谓之道,阳得阴而成,阴得阳而序,刚柔相配,故六人为三纲。三纲法天、地、人,六纪法六合。君臣法天,取象日月屈信,归功天也。父子法地,取象五行,转相生也。夫妇法人。取象六合阴阳,有施化端也。[92]

这样将“三纲”说成是天意的体现:是永恒的自然法则,以此证明它的合理性、神圣性。

“六纪”的准则是“敬诸父兄,六纪道行,诸舅有义,族人有序,昆弟有亲,师长有尊,朋友有旧”。[93]“六纪”即处理好次于君臣、父子、夫妇的各类人际关系,是辅助“三纲”的,其中师长为君臣之纪,诸父、兄弟为父子之纪,诸舅、朋友为夫妇之纪。这种比附虽然牵强,但它将人的家族及社会基本关系结成网络,都以封建纲纪为准则,做到尊卑、上下、亲疏有等,每个人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都有特定的角色分工和演出规则,由封建统治者导演的这出戏也就可以顺顺当当地演下去了。

三、学以求觉、治性、致道

《白虎通》关于人性的论述,继承了汉儒利用阴阳五行学说为理论基础的思路,而且更为系统化。《情性》篇中指出:

情性者何谓也?性者阳之施,情者阴之化也。人禀阴阳气而生。故内怀五性六情。情者静也,性者生也,此人所禀六气以生者也。故《钩命决》曰:“情生于阴,欲以时念也;性生于阳,以理也,阳气者仁,阴气者贪,故情有利欲,性有仁也。

五性即五常,“谓仁、义、礼、智、信也”。其中“仁”为“不忍”,是“施生爱人”的情感。“义”为“宜”,“断决得中也”,是合理的准则。“礼”为“履”,“履道成文也”,是行为的规范。“智”为“知”,“独见前闻,不惑于事,见微者也”,是观察、判断的能力。“信”为“诚”,是“专一不移”的意志。该篇中还将五常之性与五脏、五行、五色、五方等捏合在一起,概括为下表。

表10-1 《白虎通》中五种元素的对应

例如,肝的颜色和树木的颜色一样都是青的,木的方位在东,象征万物始生,而仁者好生,所以仁同肝、木、青和东相配应,而以目为征候,因为眼睛能流出泪水而不能纳入他物,木也是能长出枝叶而不能纳物,与仁的好施相仿。用同样的归纳方法可以得出其他四组配应关系,这种非类比附是古人惯用的说理方式,尽管牵强附会,但可以将本属于道德和行为规范的“五常”说成与生理特征、自然特征一样,均为天生俱有、无可非议的,由此证明“人皆有五常之性”。

六情即喜,怒、哀、乐、爱、恶,均起于人情欲的即时表现,又与人的六腑(大肠小肠、胃、膀胱、三焦、胆)相配应,六腑与五脏相资助,故“六情所以扶成五性也”。《白虎通》认为性有仁而情有利欲,因袭了性善情恶的观点,但又不是一概否定情欲。《情性》篇认为六情可以“扶成五性”,例如喜与恶同小肠大肠相配应,小肠大肠又是心肺之府,主礼义,“礼义者有分理,肠之大小相承受也”。也就是意味着喜之情有助于行义,恶之情有助于守礼。该文又指出“情以除秽”,“性以治内”,二者在修身方面各有自己的功能。

人虽然均有五常之性,但并非天然完善,尚需加以陶冶、充实,因此需要接受教育。《辟雍》篇中指出:

学之为吉,觉也,悟所不知也。故学以治性,虑以变情。故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子夏曰:“百工居肆以致其事,君子学以致其道。”故《礼》曰:“十年曰幼,学。”《论语》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

这里归纳了儒家重学的经典性论述。释“学”为“觉”,正因为人有所不知,才需要通过学习思考来有所觉悟,学习的作用在于“知道”“致道”,从而陶冶良好的性情。而完善五常之性的典籍就是五经。《白虎通》专有《五经》一文,阐述了各经创作渊源及宗旨,称五经为“五常之经”。文中指出:

经所以有五何?经,常也,有五常之道,故曰五经。《乐》仁,《书》义,《礼》礼,《易》智,《诗》信也。人情有五性,怀五常,不能自成,是以圣人象天五常之道,而明之以教人,成其德也。五经何谓?谓《易》《尚书》《诗》《礼》《春秋》也。《礼解》曰:“温柔宽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洁净精徽,《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

前面与五常对应的五经没有《春秋》,而后面定性的五经范畴则没有《乐》,再引《礼记·经解》之文又成了六经,这种概括显然不很严谨。另外,《汉书·艺文志》的提法是《乐》仁,《诗》义,《礼》礼,《书》智,《春秋》信。而《易》为五常之原,与《白虎通》的上述提法有明显差异,总之是将六经全包括进去了。实际上,五经与五常相配应本是随意性比附,关键是这样一来,五经也就被纳入了前文所述的天人相与的法则体系,从而确立其神圣性与不可缺少的教育作用。

《白虎通》认为人的禀赋各不一样,圣人是最高层次的:“五人曰茂,十人曰选,百人曰俊,千人曰英,倍英曰贤,万人曰杰,万杰曰圣。”按这一比例,圣人要很长时间才能出现一个:“盖皆天所生也”[94]。即使是圣人,也有求学拜师的需要。《辟雍》篇中列举黄帝师力牧、帝颛顼师缘图、帝喾师赤松子、帝尧师务成子、帝舜师尹寿、禹师国先生、汤师伊尹、文王师吕望、武王师尚父、周公师虢叔、孔子师老聃,以此证明:“虽有自然之性,必立师傅焉。”文中因袭孔子“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的观点,而将重点放在学而知之上,这是一般人求知的必由之径。

四、师生之道兼君臣、父子、朋友之道

儒家重视入学求师,经学中有关理想学习制度的描述很多,《白虎通》择其精要进行概括和阐发。《辟雍》篇中说:

古者所以年十五入太学何以为?八岁毁齿,始有识知,入学学书计。七八十五,阴阳备,故十五成童,志明,入太学,学经术。

儿童八岁[95]换齿,具备了基本知识能力,可以入学学习读写算的基础知识。十五岁时志向已定,可升入太学专攻经术,这是古代学制划分为小学和大学两个阶段的理想观念。实际上古代小学并无官方统一设置,只有民间办的一些私塾或书馆,太学更非一般人皆能入内的,所以真正能实现这两个阶段学习过程的只是极少数人而已。《辟雍》篇中对亲自教育子女持不赞成态度:

父所以不自教子何?为世渎也。又授之道,当极说阴阳夫妇变化之事,不可父子相教也。

这与《三纲六纪》中强调“父者,矩也,以法度教子”似有矛盾,不过后者主要是指操行方面的匡正、管束。这是为人父者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前者主要是指知识及理论教学,有些内容不便由父亲来传授,搞得不好容易亵渎父子关系。孟子即有君子“易子而教之”[96]的观点,则是希望避免因教育过程中的矛盾而导致父子思想感情上的冲突。这种反对家庭自行施教的观点强化了外出就学的主张。《辟雍》篇指出:

天子太子、诸侯世子,皆就师于外,尊师重先生之道也。《礼》曰:“有来学者,无往教者也。”《易》曰:“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王制》曰:“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又曰:“天子太子、群后之太子,公卿大夫元士之嫡子皆造焉。”

自太子而下,都必须遵守有来学、无往教的制度而就师于外,因为应该是人求道,而不是道求人,师是道的传授者,所以学生应当登门拜师求学,才能体现尊师重道的原则,也才能树立恭谨、认真、刻苦的学习态度。小学生不宜远足,故小学设在公宫附近,而大学设在郊区,则有避免干扰、专心致学的考虑。《辟雍》篇中还指出:

师弟子之道有三:《论语》曰:“朋友自远方来。”朋友之道也。又曰:“回也,视予犹父也。”父子之道也。以君臣之义教之,君臣之道也。

弟子自远方来求学,相当于朋友之道;弟子视师如父,相当于父子之道;教师教以君臣之义,相当于君臣之道,故师生之道兼有朋友、父子、君臣三者之义。《白虎通》中阐明了即使是天子也不应将自己的老师作为臣下看待的礼制:“不臣受授之师者,尊师重道,欲使极陈天人之意也。故《礼·学记》曰:‘当其为师,则不臣也。’”[97]不以师为臣,既体现了尊师重道的原则,又使教师免受臣下身份的制约,从而能无拘束的放开讲论,有利于学道。《白虎通》关于尊师重道的论述,正是汉代经学教育昌盛的环境下,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得到高度推崇的反映,同时也有利于教育活动的开展。

五、民有质朴,不教不成

礼乐是儒家经学的重要内容,也是封建时代不可缺少的治国措施和规范,尤其是“礼”的涉及面更为广泛。《白虎通》大部分篇目均和礼治思想有关,引《礼》经传及纬书的内容相当多,这也是汉儒重视“礼”的制定及研究的体现。《礼乐》篇中指出:

王者所以盛礼乐何?节文之喜怒。乐以象天,礼以法地。人无不含天地之气,有五常之性者,故乐所以荡涤,反其邪恶也;礼所以防淫佚,节其侈靡也。故《孝经》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

这里将礼乐归结为象天法地的设施,与人的五常之性相合,可以荡涤邪恶,防止淫佚侈靡,是安上治民、移风易俗的有效手段。文中继承了儒家“乐者为同,礼者为异”。“乐由中出,礼自外作”[98]的礼乐相辅相成的思想。乐演奏时,君臣、上下、长幼同听,具有和谐亲顺的效果,还可以广志意、齐容貌、正进退。礼则有“尊天地、傧鬼神,序上下,正人道”的效果,使贵贱有等,上下有差、长幼有序。乐发自于内心,“中心喜乐,口欲歌之,手欲舞之,足欲蹈之”,是人的情感的自然表达。礼则是圣王制作的典章、制度和规范,需要抑制个人的行为,讲究揖让,“所以尊人自损也”。礼乐的功能不同,但又是密切配合的,礼仪活动中必有雅乐,而乐的创作演奏又必须符合礼治的要求。实施礼乐的目的在于维持封建宗法等级制度,创造适应这一制度的良好社会习俗。

在刑罚与德礼的关系上,《白虎通》强调“圣人治天下必有刑罚”,目的是“佐德助治”,“五刑者,五常之鞭策也”。[99]刑与礼有不同的功能,礼使人有所劝勉,而刑使人有所畏惧,“故礼为有知制,刑为无知设”,[100]主张刑和礼各针对不同的对象而起作用,不像一般儒生那样只讲重德轻刑,这种观点更适应统治者的需要,不过从总体而言,刑罚还是作为德教的佐助。

《白虎通》高度推崇教化的作用。认为:“教者,所以追补败政,靡弊溷浊,谓之治也。”[101]将教化视为补败纠偏,革除不良的社会习俗,从而达到天下大治的重要措施。《三教》篇中指出:

教者何谓也?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民有质朴,不教不成。故《孝经》曰:“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论语》曰:“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尚书》曰:“以教祗德。”《诗》云:“尔之教矣,欲民斯效。”

这里将“教”的本质解释为上行下效,源于《春秋纬·元命苞》:“教之为言,效也,上为下效,道之始也。”[102]此后许慎作《说文解字》,也将“教”释为:“上所施,下所效也。”与《中庸》“修道之谓教”的定义相比较,后者强调内容,而前者强调形式,相对而言更严密一些,因为只讲内容的话,非“修道”之教恐怕也不能说不是教。当然只讲形式的话,在下之人也可以教育在上之人,不过这不可能是封建时代的观念。《白虎通》中所言“教”就是指统治者教化民众的活动,多方援引经典之言即可证明这一点。“民有质朴”是指五常之性,但只有经过教化才能成德。教化的措施相当广泛,除学校教育外,各类施政措施,如立君臣、别上下、定制度、兴礼乐、明人伦、恤民生、劝善惩恶、尚贤使能等均带有教化的色彩,而政治上的清正和上之人以身作则更具有教化的重大影响。不过作为有意识有目的的教化活动,在一定时期则有一定的内容特色。

《白虎通》描述了夏、商、周三代各有所重的施教内容:这也是来自《春秋纬·元命苞》的观点。夏教尚忠,诚朴过度则流于粗鲁,故殷教尚敬以纠正;祀鬼神过度则流于迷信,故周教尚文以纠正;礼仪文采过度则流于浮薄,于是又要以忠来纠正。忠、敬、文作为王道之三教就是这样往复不已。三教与三统、三正等均是循环论的唯心历史观,不过它还是体现了封建时代教化活动的几个核心内容,强调纠偏补失、不断调整施教重点也是有其合理之处的。

夏人之王教以忠,其失野。救野之失莫如敬。殷人之王教以敬,其失鬼,救鬼之失莫如文。周人之王教以文,其失薄,救薄之实莫如忠。继周尚黑,制与夏同,三者如顷连环,周则复始,穷则反本。[103]

《白虎通》提出建立明堂辟雍(天子之学)、泮宫(诸侯之学)和庠序(乡里之学)的教育体系来推广教化。《辟雍》篇中指出:

天子立明堂者,所以通神灵,感天地,正四时,出教化,宗有德,童有道,显有能,褒有行者也。

天子立辟雍者何?所以行礼乐,宣德化也。辟者壁也,象壁圆,又以法天,于雍水侧,象教化流行也。辟之为言积也,积天下之道德也。雍之为言壅也,壅天下之残贼,故谓之辟雍。

明堂的建筑上圆下方,“上圆法天、下方法地”。辟雍的建筑外圆内方,“明德当圆,行当方也”,四周环水则象征教化流行四方。明堂、辟雍都是天子举行典礼及从事教学活动的场所。泮宫建于各诸侯国都,其建筑相当于半个辟雍,表明只能教化一方。庠序则是乡里教导民众的场所。该篇指出:

乡曰庠,里曰序。庠者,庠礼义也;序者,序长幼也。《礼·五帝纪》曰:“帝庠序之学,则父子有亲,长幼有序。善如尔舍,明令必次外,然后前民者也。未见于仁,故立库序以导之也。”

儒家关于庠序的记叙不一,《礼记·王制》认为庠、序分别是虞、夏养老的场所,《孟子·膝文公上》认为庠、序分别是殷、周的学校,并释“庠”为“养”,释“序”为“射”。《礼记·学记》说:“党有庠,术有序”,则将庠、序作为两级地方学校。董仲舒对策中提出“立太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的主张。王莽秉政时设置地方学校体系,“乡曰庠,聚曰序”。[104]至此,庠、序确定为地方学校的名称,《白虎通》采纳了这一思想。庠序的主要任务是在乡里推行礼义教化。《辟雍》篇中阐述了乡里教化活动的具体措施:

教民者,皆里中之老而有道德者,为右师,教里中之子弟以道艺孝悌行义,立五帝之德。朝则坐于里之门,弟子皆出就农而复罢,示如之,皆入而复罢。其有出入不时,早晏不节,有过故使语之,言心无由生也。若既收藏,皆入教学,立春而就事。其有贤才美质如学者,足以闻其心,顽钝之民亦足以别于禽兽而知人伦,故无不教之民。孔子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明无不教民也。

乡里之学有专职教师,负责教导全体乡民子弟,内容是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及生活技艺,利用农闲及生产间隙开展教育活动,对不遵农时、有过错的人要进行告诫,及时发现“有贤才美质者”予以选拔深造,即使“顽钝之民”,也让他们能知人伦,不至于堕入“禽兽”之列,从而做到无不教之民。这是我国古代特有的普及教化的思想,它渊源于《礼记》《周礼》等儒家经典,班固在《汉书·食货志》中也有大体相似的阐述[105],《白虎通》又加以概括,作为统治者广施政教的措施,在历史上有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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