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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道德教育中融入少数民族德育资源的思考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6年,中国首个专业从事生态环境道德教育工作的专业团体——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成立。这预示了生态道德教育问题将成为21世纪世界教育的热点。培养人的生态道德,教育富有重要责任,而德育更是关键所在。所以,生态道德教育是德育的时代课题,是21世纪赋予教育的全新课题,也是德育价值的新发展。生态道德教育理论的不断完善催生了涉及生态学、伦理学、教育学等多个学科领域的生态道德教育,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向 东

一、生态危机呼唤生态道德

自工业革命到近代工业社会,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空前增强,出现了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以及以自然为客体、人统治自然的思想。“现代哲学的二元论、唯物主义的机械论和人类中心主义”[1]直接导致人类对生态环境的大规模破坏。

生态困境迫使人类重新思考自己的行为及后果,检点自己对于自然的畸形欲望和失范行为,开始从道德的视角思考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认识到只有关怀同样生活在地球上的其他存在物,以道德来约束对自然的行为,调整与自然的关系,建立与生态环境的新秩序,才能求得自身的幸福。于是,以研究人与人的道德关系及规范的传统道德学科的内涵和外延得以拓展,形成了以研究人与自然之间道德关系为主旨,涵盖受人与自然关系影响的以自然为“中介”的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的生态道德学。上世纪中叶,施韦兹在《文明的哲学:文化与伦理学》中以“敬畏生命”为口号,主张创立生态道德学,在《敬畏生命:50年来的基本论述》中进一步阐述了以尊重生命的道德思想为主旨的生态伦理学思想,成为现代生态道德学的奠基人。莱奥波尔德在《大地伦理学》(即《沙乡年鉴》或《沙郡年鉴》)中创建了生态道德学概念,创立了生态伦理学。生态道德学概念体系的形成使生态道德学自此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我国自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研究生态道德学,迄今已发表了一批开拓性的论文,出版了一些代表性的专著。

继之,人们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1972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并将会议开幕的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1991年,世界自然保护同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联合发表《保护地球——可持续生存战略》,阐明了人类可持续生存的九项原则,其中第一项指出:“人类现在和将来都有义务关心他人和其他生命,这是一项道德原则。”人类必须满足两项要求方可改善自身生存条件,“一项要求是努力使一种道德标准——一种进行持续生活的道德标准得到广泛的传播和深刻支持,并将其原则转化为行动。另一项要求就是将保护和发展结合起来:进行自然资源保护,将我们的行动限制在地球的承受能力之内,同时也要进行发展,以便使各地的人民能享受到长期、健康和完美的生活”。[2]1992年7月我国根据联合国的《21世纪议程》文件精神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1994年,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会成立。2006年,中国首个专业从事生态环境道德教育工作的专业团体——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成立。2007年,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并首次将这个概念写入了党代会政治报告,人与自然的和谐成为和谐社会所追求的重要目标。

如何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这是生态道德理论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人们在检讨和反省现代性基础上形成的人与自然间矛盾关系的同时,不断从传统文化和价值中寻求精神资源,以利于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和永续发展”。[3]

二、生态道德教育是德育的时代课题

联合国《21世纪议程》和《中国21世纪议程》都指出“教育对于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们解决环境和发展问题的能力极其重要”。这预示了生态道德教育问题将成为21世纪世界教育的热点。美国学者约翰·福布斯认为在21世纪,教育面临着四个重大挑战,其中摆在首位的就是资源环境问题,其次是各种文化、人群的差异,全球化、全球意识。环境教育即生态教育,生态教育要求培养社会公民具有良好的生态道德,因为正如苏联生态伦理学者佩德里茨金所指出的,“道德地对待自然界的规范一旦变成人的内在需要,它就会在解决生态问题中起到重要作用”。[4]

当前,建设生态文明已成为全人类社会的共识。生态文明强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睦、协调、良性循环,并以此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和全面发展。作为一种崭新的文明类型,“生态文明也需要一种新的主体承担者,一种新的主体形态,以此表征、创造和建设生态文明”,[5]生态道德学家将这种人类存在的新形态称为“生态人”。“生态人”是指具备生态意识,并在经济与社会活动中能够做到尊重自然生态规律,约束个人与集体行为,实现人与自然共生、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个人或群体。培养人的生态道德,教育富有重要责任,而德育更是关键所在。培养“生态人”,学校德育要突出其超越性的本质,引导人们养成生态道德的积极意识和习惯化的、有效地行为方式。所以,生态道德教育是德育的时代课题,是21世纪赋予教育的全新课题,也是德育价值的新发展。

长久以来,人们一直认为德育是调整人与人、个人与群体、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而忽视了德育也是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这使得德育存在盲区,一直是“人际的”而非“生态的”。“人际德育”过于强调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忽视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道德关系。生态道德教育对传统道德教育内容进行反思,强调用更高远的观点来引导受教育者养成生态德行,突破了“人际道德”的狭隘视界,填补了盲区,是道德教育的新发展。在道德关怀中融入人与自然的关系,体现了人类道德进步的新境界和人类自我完善的新发展。在生态危机日益严重的今天,生态道德教育将引导人们科学地走健康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生态道德教育理论的不断完善催生了涉及生态学、伦理学、教育学等多个学科领域的生态道德教育,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就教育学的视角而言,笔者认为,生态道德教育指教育者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道德观念和道德准则出发,对受教育者有组织有计划地施加影响,培养其生态道德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使其自觉养成爱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从而达到受教育者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目的的教育活动。它“既是一种新的德育观,又是整合传统德育之后的一种崭新教育范式。它试图把长久以来无法解释和无法确认的人类与自身、人类与自然之间的行为中的一系列棘手问题的认识与处理,纳入德育视野,从一个崭新的思路去培养一种具有更高人类品性的新人”。[6]

生态道德教育的原则,在《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中已有界定。其一,所有人享有生存环境不受污染和破坏以及健康及健全生活的权利,承担保护子孙后代,满足其生存需要的责任;其二,所有生存物享有栖息地不受污染和破坏以及持续生存的权利,人类有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其三,禁止破坏、侵犯他人和他生物物种生存权利等违背人类责任的不道德行为,每个人都有关心他人和其他生命的义务。这三项原则是对全体公民生态道德的规范,更是对青少年学生道德行为素质的培养要求。生态道德教育的实施,则从其内容体系的知、情、意、行四个方面着手:培养受教育者的生态道德认知,激发受教育者的生态道德情感,强化受教育者的生态道德意志,规范受教育者的生态道德行为。

三、生态道德教育需要少数民族传统德育资源地融入

中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旧的道德体系已经打破,新的道德体系尚未建立。当今时期的德育比任何时期面临的状况都要复杂,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首先是复杂环境的影响。网络技术的发展、信息传播的快速及高效极大地扩展了青少年学生的生活视野、沟通和交流;不利环境会严重影响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导致其道德观念和意识的弱化与淡化。其次是多元价值取向的困惑。转型期的社会生活丰富而多元,人们的生活观念和价值取向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使得青少年在学习和取舍的过程中困惑不断,价值观的冲突与变化决定了其道德行为方式难以稳定,“其价值观念特别是首位价值观念难以定型,处于经常动荡变换之中。”[7]第三是学校德育的“非道德化”危机。学校德育目标泛化,乌托邦式的学校道德教育理想过大、过空、过泛,造成学校德育脱离学生生活实际;德育内容单一化,长期以来由于历史的和政治的原因,学校德育内容层次单一化,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德育对象“物化”,受现代工业社会影响,学校德育一味强调教学和灌输,学生成了课堂上被动点头、生活中不会行动的美德机器;德育方法“非生理化”,学校德育活动安排无视青少年学生的生理特点,缺失生命意识。[8]

建立具有共同道德基础、核心价值观以及多元文化间对话意识的和谐德育体系,是现代社会的迫切要求。德育具有民族性、本土性,因此,传统文化、传统道德尤其是少数民族原始淳朴的传统道德为这种和谐德育体系的建构提供了一个视角。

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独特资源,少数民族“原生态”的传统道德“融汇在各民族生产、生活、文化、教育、宗教和传统习惯之中,支撑着民族的心理、意识。它比一般的伦理道德具有更大的稳定性、广泛性、适用性和更为直接的社会功能,是各民族用于调适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的重要手段”。[9]生态道德理论虽然产生于近代西方,在上个世纪上半叶提出时被认为是“超前”的理论,实际上早已扎根于中华民族的思想深处。中国传统文化中蕴藏的生态伦理思想尤其是少数民族的生态伦理思想,由于具有深厚文化根基和历史传统,显得深邃而朴素、实用而简单、纯朴而不张扬,且仍在长久发挥着作用,以传统生态德育资源的形式进入了研究者的视野。少数民族的传统道德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自身特有的价值,其作为道德资源开发为我们提供了人类认识和处理自身同自然关系的新视角。

总之,我国各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在生态德育思想和智慧方面有着深广而优秀的历史积淀,为生态道德教育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源,为生态道德教育的实施奠定了深厚的基础,对进一步完善生态道德教育理论及构建和谐德育体系具有积极地现实意义。为此,我们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来推进生态道德教育理论及实践的良性发展。首先,提高对开发利用传统德育资源的意识,打破传统德育资源沉寂的现状,使之与时代融合,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生态道德教育价值理念和道德行为准则。其次,尝试以“天人合一”为哲学基础,以“道法自然”和“与天地相参”为价值目标,讨论并解决“谁是中心的问题”,导引人们认识人的精神世界与自然环境之间存在着某种内在的生态关系,使受教育者学会尊重和优化这种生态关系,提升其道德境界。第三,挖掘、开发并将各民族彰显中国古代人对生活的基本态度和积极伦理道德主张的传统文化现象有效地融入生态道德教育内容之中。包括生产和生活方式、宗教信仰、图腾崇拜、民俗习惯、乡规礼仪等能够传导良好社会风尚、培育良好行为习惯、追求健康生活志趣、提倡崇高民族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及人与自然关系的物质与精神文化。如歌颂各民族典型、传奇人物,从而学习和传扬一种精神;了解各种传统仪式以及哭嫁、生殖崇拜、成丁礼等风俗,灌输对生命和自然的敬重意识,进行感恩教育,同类之间、类与类之间的和谐教育;学习、理解民族歌舞,感悟生产、生活、丰收的快乐,体会对祖先的祭祀对自然的敬畏等等。第四,开发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倡导的内省、行为养成、强调修养自觉等优秀元素,提炼生态道德教育的方法。第五,利用丰富及独具特色的民族节日,发挥本土文化的熏陶作用,建构具有体验性、时效性的生态道德教育途径。由此打造并逐步完善不仅关注人际关系,而且追问人与自然关系之道德性,能够培养具有更高人类品行之新人的生态道德教育体系。

[原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

【注释】

[1]刘济良:《道德教育的新领域——生态道德教育》,载《河南教育》2000年第10期,第34~35页。

[2]世界自然保护同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保护地球——可持续生存战略》,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5页。

[3]索端智:《从民间信仰层面透视高原藏族的生态伦理——以青海黄南藏区的田野研究为例》,载《青海民族研究》2007年第1期,第43页。

[4]鲁洁:《试述德育的自然性功能》,载《教育研究与实验》1994年第2期,第14页。

[5]徐嵩龄:《环境伦理学进展:评论与阐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418页。

[6]吴鼎福、诸文蔚:《教育生态学》,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23页。

[7]鲁洁、王逢贤主编:《德育新论》,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21页。

[8]易连云:《重建学校精神家园》,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44~49页。

[9]高发元:《少数民族传统道德浅谈》,载《思想战线》1999年第1期,第60~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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