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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概念的由来与发展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熊彼特还将这个创新概念归纳为五种情况: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在有关制造部门中未曾采用过的方法。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随着人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其创新的范围已大大超出了熊彼特解释的范畴,不再仅仅是指经济现象,而是已经渗透到了政治、军事、科技、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

一、创新概念的由来与发展

创新这个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是这样解释的:抛开旧的,创造新的。其实创新这个概念最早于1912年由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阿罗斯·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 1883—1950)在德文版《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他当时把创新解释为是“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之新的组合”,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1)。熊彼特还将这个创新概念归纳为五种情况:

(1)实行企业的新组织形式,例如建成一种新的垄断地位或者打破一种垄断。

(2)取得原料或半成品的新的一种供应来源,不管这种来源以前曾经存在或者是第一次创造出来的。

(3)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在有关制造部门中未曾采用过的方法。这种新的方法并不需要建立在新的科学发现的基础之上,并也可以在商业上用新的一种方式来处理一些产品。

(4)采用新产品——消费者还不熟悉的产品或者是产品的一种新的特性。

(5)开辟新市场——让产品进入从未进入过的市场,不管这种市场过去是否存在过。

由此可见,熊彼特的创新概念完全是属于经济学的范畴。

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随着人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其创新的范围已大大超出了熊彼特解释的范畴,不再仅仅是指经济现象,而是已经渗透到了政治、军事、科技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并且,已经出现了许多新的创新概念。例如:政治创新、军事创新、产业创新、科技创新、市场创新、金融创新、管理创新、体制创新、教育创新、人才创新、知识创新、文化创新、国家体系创新等等。

对于创新概念,在学术界和理论界正处于研讨阶段,还没有形成一种大家都公认的定义。目前,学术界对创新的解释有以下几种观点:

(1)创新是对现存事物进行某种创造性的改造;

(2)创新是人的创造性劳动及其价值的实现;

(3)创新是人们能动地进行的产生一定价值成果的首创性活动;

(4)创新是创造出与现存事物不同的新东西,即新技术、新产品、新观念;

(5)创新是对一个组织或相关环境的新变化的接受;

(6)创新就是产生、接受并实现新的理想,新的产品和新的服务;

(7)创新是发明和开发的结合,创新=发明+开发;

(8)创新是将新的观念和方法付诸实践。

以上讲的创新概念包含的范围非常广,可以说凡是对人类进步文明有益的各种各样的新内容、新形式、新活动都是创新。

综上所述,大体上可以将创新的定义归纳如下:所谓创新是指创新主体综合性地应用知识、经验与新的信息,通过观念的调整与转变,开展引进与研究开发新事物和对人类文明进步有益的新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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