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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教育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综合性实训基地项目的建设及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辐射、示范、带动、服务的功能和效益,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职业教育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评估验收工作。评估结果将作为后续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之一。

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教育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陕教职〔2012〕23号

各有关职业技术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综合性实训基地项目的建设及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辐射、示范、带动、服务的功能和效益,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职业教育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评估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08年以来列为全省职业教育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和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等10所高等职业学校。

二、评估依据

1.《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民生八大工程职业教育项目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08〕80号)。

2.《陕西省职业教育综合性实训基地管理规程(试行)》(陕教职〔2010〕47号)

三、评估内容

1.综合性实训基地规划制定情况。包括五年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及实施进展情况。

2.综合性实训基地专业建设情况。包括已经支持建设的专业及其数量、实验实训设施、设备情况等。

3.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包括省级资金分配安排、市级配套资金落实和资金的使用情况。

4.综合性实训基地制度建设情况。包括综合性实训基地的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规程、制度建设等。

5.综合性实训基地履行服务职能的情况。包括综合性实训基地为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提供实训服务的情况,对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师资培训工作的情况。

四、评估方法和时间

本次评估采取学校自评和专家组考察评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2012年8月1日至8 月31日为自评时间,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要按照评估内容,对照《管理规程》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于9月10日前将自评报告报送省教育厅职成处。2012年9月下旬到10月中旬,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估组赴各市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实地考察评估。考察评估采取听取学校汇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召开本地区职业院校相关人员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1.本次考察评估应为阶段性评估。请各职业院校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并向市有关部门汇报。

2.各职业院校要依据有关文件及评估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要按照评估内容,整理并准备翔实的文件、资料等供评估查证。

3.考察评估工作旨在促进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更加规范有序,并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同时及早发挥其效益。评估结果将作为后续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之一。

陕西省教育厅

201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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