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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的“强政府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的“强政府、强社会”格局,不仅是现代国家选择“强政府、强社会”模式的一种反映,也是面对知识经济时代政府职能转变的一种必然反映。同时,发达国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的“强政府、强社会”,是发达国家政府为完成知识经济时代全新的社会经济职责,在尊重经济、社会生活独立性的前提下积极介入的结果。

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的“强政府、强社会

在政府与市场问题上,存在两种较为极端的思想理念,并导致了实践中的两个失灵:其一是市场至上主义和市场万能论,结果引发市场失灵;其二是政府至上主义和政府全能论,其结果导致政府失灵。这两个极端理念和失灵,引发了当代各国政府的反思,有相当一批政治家和学者们在努力寻求政府职能的恰当定位,这种定位如何既规避市场的垄断行为和市场的失灵问题,也防范政府的垄断行为和政府的失灵问题。

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发达国家的政府都无一例外地选择了干预,扩大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的服务能力,成立主管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职能部门;同时,发达国家也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形成了“强政府、强社会”格局。例如,为了进一步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工作,提高政府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能力,日本政府在1996年将日本科学技术信息中心与新技术事业团合并,组建成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该机构通过因特网等渠道,公布每年的技术委托开发项目。此外,日本文部科学省、经济产业省、总务省、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等都设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部门或独立行政法人。日本还有“促进专利转化中心”、“工业所有权综合信息馆”、“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大学专利技术转让促进中心”等一大批与政府有关的机构,大力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26]

为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英国已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结构合理功能较为完备的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创新服务体系。该体系的整体结构可分为三个层面:政府层面的创新服务机构、公共层面的创新服务机构和私人层面的创新服务机构。第一,政府层面的创新服务机构:促进当地企业与大学、研究机构以及金融机构等的联系,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英国政府在全国建立了240个地区性质的“企业联系办公室”;第二,公共层面的创新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大多具有科技咨询的职能,其核心是下面的一些科技咨询群体——英国皇家学会、皇家工程院、研究理事会和大学科技政策研究机构等;第三,私人层面的创新服务机构:这些创新服务机构是一批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市场规则运营的、独立的科技中介机构,是英国科技中介机构的主体。[27]

法国政府为加强同高校与工业界的合作,将政府的“研究与技术服务部”改为“研究与高等教育部”,并且建立了国家科技成果推广署,同时还设立了不同层次的咨询服务中心,通过吸收银行、大学研究机构参加,与企业交流能够推广的项目,加快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的“强政府、强社会”格局,不仅是现代国家选择“强政府、强社会”模式的一种反映,也是面对知识经济时代政府职能转变的一种必然反映。同时,发达国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的“强政府、强社会”,是发达国家政府为完成知识经济时代全新的社会经济职责,在尊重经济、社会生活独立性的前提下积极介入的结果。政府在作为“强政府”的同时,还积极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领域中,主动帮助“强社会”的形成。

由此可见,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领域,“强社会”与“强政府”之间并不必然是对立的矛盾双方。事实上,二者的活动界限可以由法律来规范,这些法律可以防范过强的政府随意侵入经济、社会领域,保障政府的职责限于经济、社会领域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使政府与社会之间形成协同合作、互相监督、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态势。

【注释】

[1]杨华基、李鸿阶:世界各国(地区)加快自主创新政策及其借鉴意义[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10):10-13。

[2]陈士俊、柳洲: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对策研究[R].天津市“十二五”规划重大问题研究,2010:44-45。

[3]雷朝滋、黄应刚:中外大学技术转移比较[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3(5):45-52。

[4]王芳:美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趋势与我国的对策[J].经济纵横,2007(2):58-59。

[5]赵子郡:从英国看中国知识产权保护[J].联合早报,2008-11-05。

[6]陈士俊、柳洲: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对策研究[R].天津市“十二五”规划重大问题研究,2010:44-45。

[7]雷朝滋、黄应刚:中外大学技术转移比较[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3,(5):45-52。

[8]雷朝滋、黄应刚:中外大学技术转移比较[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3,(5):45-52。

[9]林耕:国外科技中介机构运作模式及思考[J].http://www.szsmb.gov.cn/content.asp?id=6422。

[10]雷朝滋、黄应刚:中外大学技术转移比较[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3(5):45-52。

[11]http://www.sgst.cn/xwdt/kjqy/200705/t20070518_82643.htm.

[12]雷朝滋、黄应刚:中外大学技术转移比较[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3(5):45-52。

[13]钟鸣:日本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J].全球科技经济瞭望,2000,(7):46-47。

[14]郭励弘:一些发达国家政府的创新服务[J].http://business.sohu.com/20040920/n222138012.shtml。

[15]雷朝滋、黄应刚:中外大学技术转移比较[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3(5):45-52。

[16]唐丽艳、闫如玉、王国红:创新驿站中科技中介项目特性——浅析及其风险识别[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8(4):28-31。

[17]郭洪波.经济发达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法律环境初探[J].中国科技论坛,2003(1):45-47。

[18]傅正华、林耕、李明亮:世界各国技术创新政策的特点[J].科技成果纵横,2006(2):36-37,43。

[19]郭洪波.经济发达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法律环境初探[J].中国科技论坛,2003(1):45-47。

[20]朱静芬、王耕英:国高技术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启示[J].经济纵横,2004(5):49-51。

[21]张鸿: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1(4):63。

[22]胡志坚、冯楚健:国外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有关政策[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6(1):22-28。

[23]郭洪波:经济发达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法律环境初探[J].中国科技论坛,2003(1):45-47。

[24]王鸣:俄罗斯对科研机构实行的优惠政策[J].全球科技经济瞭望,2001(9):23。

[25]刘曼红:促进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J].银川科技,2006(1):22-23。

[26]赵意焕:专利运用与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对策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J].2008(6):36-40。

[27]http://www.hnppc.com/hnppcwebsite/page.do?page=show&id=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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