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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介绍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约翰斯通还建议,高等学校在制定学费政策时应考虑以下因素:充足而可利用的捐款、国家贷款补助、父母的高等教育支付意愿、学生的实际生活费用以及学生暑假或学期中的兼职工作情况等[34]。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与补偿理论的提出,为世界各国解决高等教育财政危机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出路。所以,在高等教育中引入成本分担与补偿机制就成为各国政府发展高等教育的一个长期策略。

(三)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介绍

1986年,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校长、世界著名高等教育财政专家D·布鲁斯·约翰斯通(D.Bruce Johnstone)在其著作《高等教育的成本分担:英国、联邦德国、法国、瑞典和美国的学生财政资助》中提出了著名的“成本分担和补偿理论”,即应由政府或纳税人、学生和学生家长、高等学校和社会共同分担高等教育成本,并由高等教育受益的各方,根据各自受益的高低以及支付能力的大小来对高等教育所消耗的费用进行补偿。高等教育不应该是免费的,高等教育本身能够实现一定的经济收益。国家举办高等教育,旨在通过人才培养来提高公民的素养、加速经济增长、促进科技发展,提高国家的综合实力。个人接受高等教育,旨在增加个人的人力资本,提高自身的劳动价值,以获取相对于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而言较高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至于社会团体和个体组织,他们也是高等教育的受益方,他们主要是通过雇用受过高等教育的劳动者、技术和管理人才来促进他们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而增强他们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增加利润。因此,国家或纳税人、个体组织、学生或家长都是高等教育的受益方,都应该成为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主体,为高等教育付费。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原则是高等教育成本的分担主体由主要是政府或者纳税人逐渐转为政府、家长、学生及个体组织[33]。学生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他们理应以学费的形式补偿部分教学成本或支付使用费以补偿由政府或大学提供的住宿费和膳食费。约翰斯通还建议,高等学校在制定学费政策时应考虑以下因素:充足而可利用的捐款、国家贷款补助、父母的高等教育支付意愿、学生的实际生活费用以及学生暑假或学期中的兼职工作情况等[34]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与补偿理论的提出,为世界各国解决高等教育财政危机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出路。因为,随着全球经济增速的放缓,而高等教育总体规模又急剧扩张,发展高等教育仅仅依赖政府的财政资助已难以为继;而且,高等教育不仅使国家和社会受益,更使受教育者受益。如果高等教育的全部费用都由国家承担,对于那些没办法接受高等教育的公民来说是不公平的。所以,在高等教育中引入成本分担与补偿机制就成为各国政府发展高等教育的一个长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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