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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大学生网络法律素质教育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通过社会、学校、教师和学生多方面共同努力来提高大学生网络法律素质已势在必行。其次,大学生自身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尤其是网络法律方面。大学生网络法律素质的提高是大学生网络行为依法自律的保证,而高校在这方面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也承担着无比重大的责任,这是社会的需要,也与高校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目标密切吻合。

浅议大学生网络法律素质教育

相洪峰 刘同刚 丛松涛

摘 要: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也引发一系列严峻的问题,其中大学生网络法律素质的缺失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担忧。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通过社会、学校、教师和学生多方面共同努力来提高大学生网络法律素质已势在必行

关键词:大学生 计算机网络 法律素质 教育

2010年7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了《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4.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持续上升增至31.8%,中国网民规模依然坚持快速增长之势。在众多网民中,青年学生所占比例最大,达到30%以上,而大学生则以其特有的文化层次和社会地位成为学生网民中不可忽略的中坚力量。另有调查显示,目前在校大学生平均上网率达到95%,其中每周上网时间超越10小时以上的学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一半以上。

法律素质是人类法治文明的基础,是法治社会的土壤,更是现代法治社会广大公民整体素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将来要承担历史重任的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也在全民法制教育体系中居于特殊的重要地位。然而,各种统计数据也在不时地提醒人们:大学生的网络法律素质亟待提高。

一、大学生网络法律素质现状

作为青年网民的中坚力量,大学生有其得天独厚的优势。首先,他们是时代潮流的引领者,更是文化潮流的领头羊。他们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掌握和运用上具有其他群体无法比拟的优势。但是,他们在网络世界中所表现出的法律素质状况令人担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对网络违法行为认识不清,对于行为的违法与否、违反哪些法律不甚了解,对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违法后果缺乏预见性。笔者曾在班会上作过一次调查讨论,让学生谈谈对“网络黑客”看法,大多数人并不认为黑客入侵国家的国防等网站是违法的行为。令笔者惊讶的是,一半以上的学生对黑客心存崇拜,认为他们是高智商的天才,更有甚者,有的同学因为想成为“黑客”才选择计算机相关专业。网络上的一个调查问卷也反映了这一问题[1]:95%的大学生通过网络下载电影或者音乐,一半以上的大学生网民在使用盗版软件,当问及“如果您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您是否会继续通过免费网站在线试听和下载”时,仍有40%的大学生网民选择“会”。

其二,网络维权意识较差,大学生网民在遭遇QQ被盗号、隐私被泄露、网购被欺骗等不同形式的网络侵权后,大多数人反应比较平静,不知道该怎样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最后大多不了了之,并且有人认为这是网络世界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之一,只能平静接受。

二、大学生网络法律素质较低的原因分析

造成大学生网络法律素质较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当其冲的原因是网络的虚拟性。网络就像迎面而来的飓风,以前所未有的浪潮冲击我们,互联网影响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2]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使互联网对我们每个人的影响也愈来愈大,一个全新的由字符和代码组成的虚拟但客观存在的网络世界也早已经成形。这个虚拟世界以其特有的开放性、平等性、互动性和无政府性迎合了广大大学生崇尚民主、自由、平等的价值观[3],让他们漫游其中且乐此不疲。然而网络行为的数字化、虚拟化特点使图像、文字甚至是人都以数字的终端和符号显现,这使得网民对抽象规范的接受和遵守变得更加困难,从而对现实世界中“不能”或“不敢”做的事多了几分大胆尝试的勇气。这样就使大学生原本不成熟的判断力和价值观等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面对各方面的诱惑,一些大学生可能会在虚拟世界里放大自己本不明显的缺点,突破各种道德、法律的约束,进而实施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

其次,大学生自身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尤其是网络法律方面。大学生群体普遍能认识到学法懂法的重要性,但法律知识准备不足,而知识是素质的基础,大学生法律知识的多寡决定着其有无成熟的法律心理和观念,决定着他们对法和法律现象有无正确的看法和评价,同时也是他们能否依法办事的重要条件。大学生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没有系统学习法律知识,法律意识落后[4],而对于计算机网络与信息方面的新生法律更是知之甚少。所以在学生眼里,网络自身就是由数字构成的虚拟空间,一个绝对自由的空间,甚至是一个法外空间。

再者,对于我国网络信息方面的法律教育,高校的重视程度普遍不够,社会上亦缺乏有效的宣传途径。我国自1987年以来先后制定了一批信息网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虽然仍存在着立法滞后、笼统含糊、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但在信息网络领域已基本做到有法可依。《电子签名法》《计算机软件维护条例》《计算机信息平安维护条例》《出版管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法规、规章的颁行,基本建立了我国的网络管理法体系。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285条至第287条就分别对计算机犯罪和利用计算机实施的犯罪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2001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也对网络侵权问题作了相应的规定。另外,相关部门也制定了如《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方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平安维护管理方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失密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应规定。但对于这些法律法规,绝大多数大学生网民都不甚了解,更不用说以这些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自身网络行为了,也鲜有高校开展专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教育课程

三、大学生网络法律素质教育的开展途径

大学生网络法律素质的提高是大学生网络行为依法自律的保证,而高校在这方面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也承担着无比重大的责任,这是社会的需要,也与高校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目标密切吻合。高校活动是由社会影响、高校管理、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几个方面组成的。因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从社会层面来讲,社会要树立法制理念,好的社会法制环境是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培养的防护林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因素是大背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是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培养的防护林。国家要客观立法、严格守法、文明执法、公平司法。法律最终能否为人们所信仰,取决于法律能够给人们或者说至少是绝大多数人带来利益[5]。因此,我们的立法要切实反映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呼声,这样的良法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拥护,及时修改、废止一些不适应社会发展的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恶法”,同时要保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落实司法公正,体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神圣法律原则,深刻治理贪污腐败,严厉惩戒徇私枉法等违法犯罪行为,给公民做出良好的示范作用。社会也应该优化舆论环境,现代传媒对大学生有重要的影响,各种新闻媒介在进行有关方面的报道时,应该是公正的、准确的、及时的。[6]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栏目、南方周末的法制版等受到大家的强烈关注与一致好评,相关媒体对孙志刚案、刘涌案、聂树斌案、佘祥林案、邱兴华案等的报道也使大学生们受益匪浅。此外,国家还应大力提倡并推动各式各样的普法教育。

(二)从学校层面来讲,应做到以下几点

1.学校应努力培育良好的校园法制环境。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一定的环境,法律知识的教育也总是在一定的环境下进行的,受教育者也总是能从环境中找到与教育内容对应的实际材料。因此,大学生网络法律素质的提升也需要一个良好的校园法制环境。学校应坚持按照法治社会的要求,规范办学和管理行为,明确学校与学生之间、学校与教师之间以及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逐步形成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氛围,让学生感受到法就在身边,让自己置身于法治之中。学校可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广播等舆论阵地,构建起学校学法的舆论氛围。加强校内法制宣传教育,以此促进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2.学校应充分重视对大学生网络法律意识的教育工作,在课程设置上应有所调整。

在调查问卷中有一个问题:觉得我们学校有必要开设关于网络法律的有关课程吗?其中近70%同学都认为有必要。但是,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会议精神,中宣部和教育部决定从2006年秋季新生入学开始,将在全国高校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新课程方案即“05方案”,新方案将“98方案”中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程合并成一门新的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在这门共八章的新课程中,只有两章是专门用来讲述法律部分内容的。因此,原《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课时和内容大大缩减,教材中法律部分的内容更像蜻蜓点水式的讲授,法律知识的补给对大学生来说远远不够,对于作为新形势下新事物的网络法律法规更是无法深入涉及。因此,建议高校在与计算机和网络相关甚密的专业上一定要开设与此相关的法律课程,在当前计算机普及率在大学生中逐年提高的情况下,能尽量在全校范围内开设相关的必修课或者选修课,广泛宣传网络信息方面的法律法规。

3.高校应加强网络时代运用网络平台,更新改进法律教育模式,开拓法制教育的新领地。

高校应引导大学生通过网络获取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利用校园网络,设立一些大众化的法律站点和讨论论坛,在网上进行普法教育,开展网络法律意识的讨论。讨论的课题不应只包括传统的法律部门,还应当对网络法律现象给予足够的重视。如对网上交友、网上恋爱、网络购物、网上银行、网络犯罪等现象进行讨论,形成民主、自由的氛围,同时坚持健康的方向[7]

(三)从教师教学方面来讲,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计算机、网络等相关专业课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

当前,许多大学生对计算机知识掌握的深度、广度、上网的时间、频率和掌握的信息量等,往往是许多老师望尘莫及的。因此,教师要不断学习网络知识,有较强的信息运用能力,才能做到言传身教。同时也应当随时去学习和更新与网络信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向学生讲授专业课的同时也向学生传递相关的法律信息,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并要以身作则,不做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任何违规的网络行为。

2.作为高校法律课程的教师,应大力提升自身素质,使自身具备较强的法律情感和较全面的教育教学技能。

与法律相关的专业课授课老师应注意改变传统的填鸭式、灌输式等教学方式,在课堂讲述中,要通过辨证的思维、生动的语言和饱满的情感来激发学生的兴趣,震撼学生的心灵。应采取同学们喜欢的易接受的方式去宣传网络与信息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在课堂上充分发挥同学们的积极性,就某个社会热点网络行为进行争辩或者讨论,讨论中学习和发现的知识远比单向的灌输来得深刻、来得有用,通过开展模拟法庭等来模仿真实案例的审判,如李俊的熊猫烧香案,珊瑚虫版QQ侵权案等,将这些学生耳熟能详但又不甚确切的典型案例重现于学生面前,其影响力和冲击力不可小觑。另外,还可以采取其他实践方式,如到法院旁听计算机犯罪案件的法庭审判等。

(四)从学生自身方面来说,学生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培养和提高网络法律素质起决定性作用

1.大学生应从对自己负责的角度和自身全面发展的要求出发,自觉学习法律,强化道德自律,培养人文精神。大学生只有经过积极主动的学习才会对法律产生信仰,才能使法治理念根植于心;道德能对人起到教化内省作用,它与法律意识的形成是相辅相成的;人文精神是法制最丰富和深厚的思想资源,人文精神中包含着丰富的法治精神[8]

2.大学生要具备完善的人格,要有较强的心理调节能力,从而自觉抵制不良习俗和网络诱惑,使自己具备较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和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

3.大学生要督促自己加强对网络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能随时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网络行为,并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网络权利,提倡文明健康上网,为网络空间的健康与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大学生网络行为调查.知己知彼网[2010-06-15].http://www.zhijizhibi.com/op_FullResultReport!ques2tionnaireid_189583578!pi_-1!charttype_3!scroll_2.html.

[2]J.诺顿.互联网:从神话到现实[M].朱萍,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

[3]王钢.网络时代与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J].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06(8):62-64.

[4]姜廷志.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意义和措施[J].西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2):5-7.

[5]苏力.法律如何信仰[J].四川大学法学评论(增刊),1999:82.

[6]欧阳秋群.论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培育[J].广东工业大学学报,2004(2):75-78.

[7]祝虹,文华.网络失范与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8(11):124-127.

[8]汪太贤,艾明.法治的理念和方略[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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