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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地方化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推进我国各个地区教育、科技、文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必须重视高等院校的合理布局,制定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地级城市积极发展高等教育;要以开发当地的智力资源,培养留得下、用得上的人才为当地服务;要提高民众的文化、教育、科技素养;要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使学校成为当地科教兴市、科教兴农的核心力量,推进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作为结果,高等教育地方化意味着高等教育结构布局的调整及其

第二节 高等教育地方化

进入21世纪,我国高等教育经过体制改革与扩大招生,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迈进。随着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地级城市在促进国家和地区现代化建设方面所发挥的功能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高等教育在提高城市综合实力方面、具有先导性、全局性和基础性的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如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深入探讨地级城市发展高等教育的客观需求问题,对于更好地推动国家及各地区高教事业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高等教育地方化概述

一般认为,高等教育地方化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高等教育向地方开放,地方参与高等教育;二是高等教育为地方建设,主要是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虽然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循环的因果关系,即只有高等教育为地方建设服务,地方才会参与高等教育;反过来,只有地方参与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才可能发展得更好,才能更积极地为地方建设服务。但就这个循环的最初发生来说,高等教育的开放与地方的参与是因,而为地方服务是果。从世界各国和中国发展高等教育地方化的情况来看,这一因果关系产生的效应是非常积极有益的,其功能价值是兴办任何企业所无法比拟的。

地方参与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为地方服务,是高等教育地方化的两个方面。在这两个方面的关系中,地方对高等教育的参与是决定性因素,地方参与的方式及深度决定着高等教育为地方服务的形式、内容和效果。近几年来,随着对科教兴国战略认识的逐步加深及地方经济的发展,地方参与高等教育的意识和积极性大大提高,不仅是从政治、政策、人事等方面参与,而且已提升到从经济发展的角度去参与高等教育。但是,由于各地高等教育发展的基础不同,对人才的需求差异及经济发展的水平不平衡,导致了地方参与高等教育的多样化趋势,因而高等教育地方化出现了地市与高校协作、地市参与部省属院校共建、地市政府出资办高校、一个或若干个企业出资办高校和个人出资办高校等多种形式。

为了推进我国各个地区教育、科技文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必须重视高等院校的合理布局,制定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地级城市积极发展高等教育;要以开发当地的智力资源,培养留得下、用得上的人才为当地服务;要提高民众的文化、教育、科技素养;要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使学校成为当地科教兴市、科教兴农的核心力量,推进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

二、高等教育地方化的作用

从20世纪后期开始,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引起了产业结构、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化。 这一变化的实质是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作为科学技术传播与发展重要阵地的高等教育,在这一变化中无疑扮演着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高校的地位与作用随着经济和科技水平的高度发展而发生重大变化,尤其是地方高校,对其区域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将产生较大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等教育地方化与地区经济发展的互动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布局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高等院校拥挤在省会城市,特别是聚集在我国为数不多的几个大城市的现象正在发生变化。高等教育的重心将向中心城市和地级城市转移。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的建设和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高级人才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大。特别是与本地经济结构相结合的各类高级人才短缺,这将阻碍地级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如何培养与当地经济发展相结合的专业人才凸显重要。经济的高速发展必将推动高等教育向地级城市的延伸。反过来,高级人才的培养必将促进本地区经济、文化、社会的全面进步。因此,地级城市举办高等教育必须与当地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相结合,这是其发展的客观因素和首要条件。唯有如此,地级城市的高等教育才会有生命

(二)高等教育地方化与产业结构调整的互动

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结构的优化升级对人才需求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我国提出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结构优化升级,逐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了第一、二产业比重下降,第三产业比重不断提高的目标。表现在人力结构上是第一、二产业从业人员比例逐步下降,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例逐步提高。新世纪,我国将继续坚持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结构优化升级。

(三)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要求高等教育地方化

在各类教育中,高等教育的发展与经济发展关联度最大。教育地方化发展要求高等教育必须适应当地的经济建设,必须以当地的经济发展建设为依托。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技术含量不同,经济结构、资源结构不同,对人才的需求不同,从而决定了高等教育的选择模式也不同。

(四)突破单纯依靠国家办高教、高校办学模式单一的定势

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态势下,高等教育出现了两难的局面:一方面,由于知识经济初见端倪,产品或项目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人们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越来越迫切,要求高等教育在规模和数量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以满足经济建设和科技创新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国家财力有限,不可能对高等教育投入太多,结果制了高校的发展。这就形成了高等教育较大发展需求与高校教育经费投入明显不足的矛盾。而高等教育地方化是解决这一矛盾的一条道路。从高等教育地方化的多种形式可以看出,调动地方办高校的积极性,能使办学体制、办学资金、办学模式多样化,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也是满足高校自身发展的需要。

(五)提高地方人口素质,逐步形成地方文化、科研及社区活动中心,更好地发挥高校的职能作用

高等教育地方化能在提高地方国民素质,将地方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变为适应时代需要的人力资源的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在当今世界上不少已处于后工业社会的发达国家中,大城市的建立不像以前那样以一个或若干个大企业为中心,而是以一所或若干所大学为中心发展起来,企业围绕大学而设立,以求得大学的帮助。地市发展高等教育同样有类似的作用,高校与地方联系很密切,不仅为地方培养人才,还可承担一些社区工作。如:为人事劳动部门提供职能技术培训,承担考工考级任务;为社会各界人员提供终身教育的学习场所;为其他部门提供各式各样的培训服务;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图书馆、运动场对社区开放,等等。因此,高等教育地方化能使高等教育的三大功能,即传授知识培养人才、科学研究、为社会服务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三、高等教育地方化的主要特征

高等教育地方化既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结果。作为过程,高等教育地方化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时期的转变,从政策的形成到政策行动的实施,往往还要经历各种反复。作为结果,高等教育地方化意味着高等教育结构布局的调整及其社会功能的下移和拓展。地方化是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共同趋势,但由于国情的差别,不同国家高等教育地方化的表现是不同的。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虽然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但总体上呈持续稳定快速发展趋势。经济社会发展不但需要有更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作支撑,而且能够激发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内在需要。二者的统一便构成了高等教育地方化不竭的动力之源。我国高等教育地方化从政策的酝酿、提出和实施到地方化格局的基本形成经过了20多年时间,尤其是近10余年来,地方化的步伐不断加快,成效日益明显,其主要特征如下:

第一,地方化与高等教育大众化同步发展。从国际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经验看,其动力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中央政府。中央政府大规模增加高等教育投资,调整高等院校布局结构,在一些高等教育不发达地区和偏远地区设立高校,使高等教育在地域分布上实现均衡化。二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基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投资兴办高等院校,发展地方高等教育,使高等教育在区域上趋于合理分布。三是民间。个人、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从自身和社会需要出发,投资举办高等院校。在不同国家,三方面动力的作用机制与效果差异很大。在我国,三方面动力有一个共同的交汇点——高等教育大众化。中央政府有心推动高等教育大众化,但无力大规模增加高等教育投资;地方政府为了实现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必须借助于发展高等教育,使更多的群众接受高等教育,提高地方人口的受教育水平;民间资本市场投资风险加大,盈利成本增加,而高等教育的稳定可持续发展为民间资本投资拓展了新的舞台。所以,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地方化成为一个显著特征,或者说,高等教育地方化与大众化是同步发展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大众化是通过地方化才得以实现的。地方化使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有了可靠的经济、社会基础。

第二,地市州区域高等教育发展迅速且已经成为国家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国高等院校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尤其是省会城市办学。这也就决定了我国高等教育重心偏高,在省会城市以外的各地市州较少设立高校,仅有的一部分高校也主要是专科(高职)院校。高等教育重心下移是高等教育地方化的重要目标,是高等教育更贴近民间、在更大范围服务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在高等教育地方化进程中,除少数地区外,全国大多数地市州区域高等教育得到了迅速发展,除了省会城市拥有比较完善的本科高职(专科)院校体系外,很大一批地市州都建立起了包括本科和高职(高专)在内的高等教育体系。这些地市州高等教育体系不仅在各省市区高等教育系统占有重要地位,而且成为国家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地市州高等教育的发展典型地反映了我国高等教育地方化的走向。

第三,一批新的地方高等教育中心成长起来了。高等教育地方化既包含了全国各地市高等教育地方化和地方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等教育的普遍发展,同时也包含了部分地区高等教育的集中快速发展。在传统的高等教育布局中,极少数非省会城市,如辽宁省的大连市、山东省的青岛市、江苏省的苏州市、福建省的厦门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桂林市等,由于历史原因高等院校布点较多,是高校比较集中的城市,所设高校既有中央部委所属院校也有省区所属院校。这些城市成为传统高等教育布局中的亚中心城市。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地方化的快速推进,在上述亚中心城市高等教育进一步扩张的同时,一批新的地方高等教育亚中心发展起来了,成为地方高校相对集中的城市。由于这批亚中心往往是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的地区,高校的集中设立不但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而且对周边地区产生了强大的辐射效应。比如,浙江省的宁波市、广东省的珠海市、福建省的泉州市、山东省的日照市、河北省的廊坊市等,或引人外地高校举办分校(独立学院),或依靠自身力量新建高校,建立起了市域高等教育体系,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地方化新的主要生长点。

第四,地方化使地方高等教育不但在数量上得到了迅速增长,而且在质量上得到了显著提高。在传统的高等教育布局中,中央部委所属高等院校往往拥有较强的办学实力,地方所属院校的实力相对较弱,在整个国家高等教育的地位也显得不高。地方化的推进不仅使一批中央部委所属高等院校归属地方,壮大了地方所属院校的数量和办学实力,而且也使很多地方所属院校突破了传统高等教育水平分布的束缚,开始追求增强办学实力,提高办学水平。比如,在湖北省,传统上由于中央部委所属高等院校办学实力较强,省属院校的办学实力比较弱。在地方化过程中,一批中央部委属院校,如武汉科技大学、武汉工程技术大学、武汉科技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江汉石油学院、葛洲坝水电工程学院、武汉工业学院等或下放湖北省,或与有关省属院校合并成立新的省属院校,从整体上增强了全省高等教育的实力。现在,不仅在省会武汉市的一批省属高校拥有了博士学位授权点,在省会以外的宜昌市和荆州市,都有大学获得了博士学位教育授权。

当然,我国高等教育地方化还只是经历了一个非常短暂的发展时期,地方化本身及其所发挥的社会影响还存在某些不尽如人意之处。比如,地方高等教育发展缺乏国家和地方政府,尤其是省级政府有力的财政支持,很多地方高等院校都是通过自身的努力,或依靠银行借贷,或开源节流发展起来的;另外,很多地方高等院校是通过层层升格办学发展起来,整体办学实力还显得比较薄弱;再者,一些地方高等院校因地理位置偏僻或所在城市经济欠发达,获取办学资源的能力不强,优秀师资难以引人,学生招生也面临一些困难,等等。尽管如此,高等教育地方化的大趋势是不可逆转的。地方高等院校的生命力是旺盛的,地方高等院校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并非不可克服。

四、高等教育地方化发展状况

高等教育地方化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主题。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中央和省两级政府举办和管理高等教育的体制。尽管这一体制有助于发挥中央部委举办高等教育的积极性,但客观上遏制了地方发展高等教育的热情。所以,在很长一个时期,我国高等教育主要由中央各部委举办,地方只负责举办少量的普通本科院校和一批专科院校。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为了调动各级政府办学的积极性、实行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城市三级办学的体制。中央部门和地方办的高等学校,要优先满足主办部门和地方培养人才的需要,同时要发挥潜力,接受委托,为其他部门和单位培养学生,积极倡导部门、地方之间联合办学。”事实上,由于政府政策并没有对中心城市的功能定位做出界定,且此后中心城市举办高校的提法也没有在国家有关高等教育的政策中出现,所以,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新建高校大多都集中在省会城市,由省级政府和省会城市政府分别举办,而在省会城市以外,只有极少数城市举办了新的高校。比如,1983年,深圳经济特区创办了深圳大学。可以说,20世纪80年代只是出现了高等教育地方化的萌芽,包括政策的酝酿和新的高校的创建,都还处在摸索之中。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 明确提出:“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进一步确立中央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教育管理体制。中央直接管理一部分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并在高等教育中起示范作用的骨干学校和少数行业性强、地方不便管理的学校。在中央大政方针和宏观规划指导下,对地方举办的高等教育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和权力都交给省(自治区、直辖市)。……随着中央业务部门职能的转变和政企分 开,中央业务部门所属学校要面向社会,其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分不同情况,采取继续由中央部门办、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联合办、交给地方政府办、企业集团参与和管理等不同办法。目前先进行改革试点,逐步到位。”这是我国高等教育地方化政策形成的重要标志,指明了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只要看看今天我国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以及各高校所倡导的办学理念,就能发现,近十多年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基本上遵循了上述指导思想。十多年来,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数量大幅度削减,地方高校数量急剧增加,高等教育的基本格局发生了重要转变。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在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中只占很小的比例。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在全国高校中的比例大幅度下降,地方高等教育已经成为国家高等教育的主体。不仅如此,很大一部分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与中央主管部门的单一关系也发生了变化。1992年,原国家教委从打破高校单一的隶属关系、加强地方对高等教育的统筹人手,积极促成了广东省政府与原国家教委共建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此后,以主管部门与有关省市共建和高校间合作办学为主要形式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在全国迅速展开并逐步深入。据统计,1995年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占全国高校总数的比例为33.96%,2000年下降到11.14%,2006年这一比例仅为5.94%。数百所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或被合并重组,或被下放地方。这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绝非小事。它反映了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大变革,是高等教育地方化的产物。

第二,地方高等教育已经建成比较完善的体系。在中央所属高等教育占主导的时期,发展地方高等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为了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最基本的需要。在多数省市区,地方高等教育的基本构成通常是“五大班子”,即五所本科院校,外加数量不等的专科院校,其中以师范专科学校居多。这五所本科院校一般为一所综合性院校、一所工科院校、一所农科院校、一所医科院校和一所师范院校,其校址多数在省会城市,它们构成了传统的地方高等教育的核心。现在中央所属高等教育经过“瘦身”,只保留了部分综合办学实力较强的高校和行业性十分明显的高校,除个别中央部委外,原先中央部委构建起来的完备的高等教育体系已经不复存在。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通过接收中央部委下放院校、升格和新建等途径,各省市区建立起了数量更多、类型更复杂、布局更广泛、功能更多样的高等教育体系。比如湖北省,1985年全省有高校62所,其中中央部委所属院校27所,地方所属院校35所,中央部委所属院校占全省高校总数的比例为43.54%。到2005年,全省有高校85所,其中中央部委所属院校8所,地方所属院校77所,中央部委所属院校占全省高校总数的比例为9.41%。再如山西省,在全省11个地级市中,现在除了吕梁市等4个地级市外,在其他7个地级市相继设立了本科院校。在长治市分别于1986年和2007年由晋东南医学专科学校和晋东南师范专科学校升格设立了长治医学院和长治学院;在大同市于1993年由晋北师范专科学校升格设立了雁北师范学院,2002年又将其与另外3所学校合并设立了山西大同大学;在忻州市于2000年由忻州师范专科学校等院校合并组建了忻州师范学院;在运城市于2002年由运城师范专科学校升格设立了运城学院;在晋中市于2004年由晋中师范专科学校升格设立了晋中学院,等等。这样,山西省就建立起了由17所本科院校,包括6所综合性大学和学院、3所工业和科技大学、3所师范大学和学院、3所医科大学和学院、1所农业大学和1所财经大学,以及41所高职高专院校构成的高等教育体系。

第三,地方高等教育还有较大的成长空间。我国高等教育跨入大众化的门槛主要是通过发展地方高等教育实现的,地方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的大规模兴起保证了高等教育大扩招任务的完成。据统计,1998年全国普通高校总数为1022所,其中本科院校590所,高职(专科)院校432所。到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总数增加到了1867所,其中本科院校720所,高职(专科)院校1147所。就普通高校总数而言,8年内增加了845所,平均每年增加105.6所,平均每3.45天新增一所高校。2006年地方所属院校占全国高校的比例达到94.05%。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这8年是地方高等教育发展最快的时期之一,不仅如此,还是快速发展持续时间最长的时期。地方高等教育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远远没有达到饱和的状态,还有较大的成长空间。一方面,“一地市州一所本科院校”已经成为各省区发展高等教育的一条“潜规则”。据统计,在全国地级行政区划中,没有设立本科院校的还有113个,占全国地级行政区的33.93%。这些地市州中的一部分正在积极创造条件,与省区政府一道努力实现“零的突破”,创建一所在本地市州的本科院校。另一方面,很多省会城市,由于以往省属本科院校比较集中,其他地市州极少设立本科院校,所以,自身发展本科院校的动力不足。现在各地市州都发展起了本科院校,一些省会城市因没有“自己的”本科院校或本科院校数过少而“耿耿于怀”,所以,创建本科院校的积极性很高。在不少省区,省会城市以外的一些地市州,包括一部分副地级市,经济社会发展较快,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不断增长,发展地方高等教育的动力也随之越来越强烈。总之,发展地方高等教育的动力依然高涨,这可能是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由初期阶段走向中期阶段的根本保证。

五、地方高等教育的社会功能

地方化开创了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无限空间,促进了地方高等教育迅速成长壮大。地方高等教育的发展不仅改变了国家高等教育的整体结构布局,而且带来了国家高等教育功能的变革。传统上,在中央和地方的天平上,中央部门所属高等教育处于主要地位,地方所属高等教育处于次要地位。在国民经济各主要行业,有关中央部委都举办了足以满足产业发展需要的、数量不等的高等院校,地方所属院校主要是为了满足有限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高等教育地方化的逐步推进,虽然中央部委所属高等院校对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力依然不可低估,尤其是在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等方面,中央部委所属高等院校依然发挥着主导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由于地方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强大推动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是全方位、多层次、多时空的,地方高等教育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显著。

地方高等教育已经由发挥中央部委所属高等院校的补充功能向履行自身主体功能转换。现在,中央部委所属高等院校的数量大大减少了,原先直接面向国民经济各行业的高等院校已经丧失了以往其与生俱来的行业背景和行业优势,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央部委所属高等院校和地方所属高等院校处于同一个竞争平台上。尽管部分中央部委所属高等院校还拥有一定的“优势”,但地方高等院校客观上已经取得了发挥主体功能的有利条件,可以根据自身的定位和发展战略,决定自身发挥社会作用的领域。

地方高等教育已经由省域统筹功能向属地化表现功能转换。在以往的地方高等教育布局中,所有地方高等院校都要服务于省域的整体需要,地方高等院校的设置往往并不考虑各地市州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所以,地方高等院校的办学常常是眼睛向上,紧盯着省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与各地市州基本上不发生横向联系。高等教育地方化以后,地方高等教育的概念发生了重要变化,其科类、层次、分布都与以往不可同日而语。尤其是各地市州高等教育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使地方高等教育的重心进一步下移,服务于所在地市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成为地方高等院校的基本办学宗旨。

地方高等教育已经由以条条为界的单一科类服务功能转变为多元综合服务功能。以往地方高等院校主要是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各行业发展的人才需求设立的,因此也存在鲜明的行业性特征。在高等教育地方化大潮中,地方高等院校的设立打破了行业界限,新设地方高等院校大都是综合性和多科性院校,只有极少数还保留了行业性特征。这样一来,大多数地方高等院校就由以往实施的科类单一、服务面向狭窄的教育转变为实施多元综合性的、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整体需要的教育。

地方高等教育社会功能的转变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但可喜的是,这种转变从高等教育地方化一开始就已经出现,并已取得积极的效果。一批地方院校不但在办学理念中树立了服务地方的宗旨,而且在办学实践中探索出了行之有效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机制。如地处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政府所在地吉首市的吉首大学,在其培养的50 000余名各类高级应用型人才中,据自治州2006年7月不完全统计,分布在自治州各行各业的有30 000余人。吉首大学毕业生占全州各类学校教师总数的60.87%,占全州行政事业单位科级以上干部的45%,占全州处级干部的45.4%。学校开发的美味猕猴桃“米良1号”被国务院扶贫办列为扶贫开发项目,在自治州的种植面积达10万余亩。猕猴桃研究成果的产业化帮助湘西近10万农民摆脱了贫困。吉首大学成为名副其实的湘西人民的大学,在促进湘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主体性作用,被原国务院总理朱镕基誉为“湖南的骄傲”。

六、地方高等教育发展战略

高等教育地方化绝不只是地方的事情,也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大战略。它既对各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大影响,又从整体上影响国家高等教育布局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进程。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到2010年,我国高等教育在学人数将达到30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左右,其中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达到2000万人。很显然,要实现这一目标乃至更长远的高等教育发展目标,将主要依靠高等教育地方化,大力发展地方高等教育。

我国高等教育地方化格局的初步形成主要是通过地方高校自身的努力实现的,在这个过程中,许多高校出现了“超前投资”、“无限制透支”的现象,为此背上了沉重的负担,一些高校负重前行,举步维艰。因此,增强地方高等教育办学实力,强本固基,莫定地方高等教育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础,是进一步推进我国高等教育地方化面临的紧迫任务。解决地方高等教育可持续健康发展问题,不只是地方政府和地方高校的事情,需要中央、地方各级政府、地方高校和社会等多方努力,制定有利的政策,保障良好的条件,营造适宜的环境,使地方高等教育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实现稳步、快速、和谐发展,为建立创新型国家,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质量,作出更大的贡献。

在中央层面,政府应当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地方化战略,承担起建立和巩固高等教育地方化基础的责任,在政策法规、财政扶持、质量保障等方面为地方高等教育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使地方高等教育发展成为国家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来讲,中央政府的战略主要包括:第一,制定积极的促进高等教育地方化的政策。高等教育地方化不是中央政府推卸责任的策略,而是中央政府在更大范围、更深层面承担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责任的战略。中央政府在鼓励地方政府发展高等教育的同时,应当制定更宽松、和谐的地方高等教育发展政策,积极促进地方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第二,提供充分的财政支持。中央政府的高等教育财政不能只是面向中央部委所属的少数高校,也不能只是面向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而是应当面向地方高等教育,提供全面的支论我国高等教育地方化和地方高等教育发展战略持。地方高等教育不单纯是地方的事业,也是国家的事业。中央政府的财政支持不应当将地方高等教育排除在外。向地方高等教育提供各种形式的财政补助,有利于激发各级地方政府投资高等教育的热情,为地方高等教育发展开辟更广阔的财政来源。第三,扶持欠发达地区高等教育的发展。欠发达地区高等教育的发展已经成为地方化的主要难点所在,单纯依靠这些地区的力量不足以解决当地高等教育发展问题。欠发达地区高等教育发展事关国家高等教育发展公平问题,中央政府义不容辞。积极创造条件,在这些地区建立一批“国立大学”或“共建大学”,有利于提高这些地区高等教育发展的起点,构建地方高等教育发展的高水平平台。

在地方层面,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发展高等教育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发展地方高等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统筹规划,狠抓落实,努力建构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数量适当、保障有力的地方高等教育体系。具体来讲,地方政府的战略主要包括:第一,科学制定地方高等教育布局规划并保证全面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将地方高等教育发展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尤其是省级政府应当从省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根据各地特点和条件,统筹省域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并与各级地方政府一道,全面落实规划,将省域高等教育发展纳入有序的轨道。第二,重点发展地市州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地方化的重点在地市州,难点也在地市州。受传统高等教育体系影响,地市州本科院校发展薄弱,地市州政府发展高等教育的意识不到位,对于省属院校,往往也认为是省政府举办的,不是自己办的,与己无关。显然,这种观念已经不合时宜。中央和省级政府应当通过各种方式,调动地市州政府发展高等教育的积极性,加强地市州政府与有关高校之间的有机联系,使地市州政府积极地承担起举办和支持地方高等教育的重要责任。第三,提高地方高等教育质量。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对地方高等教育而言,更是如此。提高地方高等教育质量,有利于提高地方高等教育的社会声誉,增强人民群众对地方高等院校的认同。地方各级政府应当通过政策导向、财政支持、典型示范、评估督导等各种方式,强化地方院校的质量意识,营造有利于提高质量的氛围,确保地方高等教育质量。

在地方高校层面,各级各类地方高校应当强化自我本体意识,摈弃传统的中央部委高校配角的自我认知,敢于竞争,敢于发展,利用各种有利机遇和条件,加强自身办学实力,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争创一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具体来讲,地方高校的发展战略主要包括:第一,确立服务地方的办学宗旨。以往地方院校往往与举办者的联系较多,与所在地的联系很少,服务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意识不强。这也使得地方对有关院校的发展不够关心,不够支持。高等教育地方化不但意味着高等院校的“下嫁”,而且意味着地方院校应当积极主动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要服务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学校与所在地相互依赖、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第二,制定自身发展战略规划。地方院校要从本体发展需要出发,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制定自己的发展战略规划。地方院校发展规划应当牢牢把握地方需要,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和科技的要求出发,敏锐捕捉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生长点,将学校发展与地方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服务地方中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第三,坚持特色发展。地方高校的核心竞争力源于特色,不论是人才培养还是科学研究,从学科和专业角度讲,各级各类高等院校之间的差别并不很大,真正的差别在于其内涵,即特色。地方院校没有在大城市“扎堆”,这为它们办出特色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它们可以从所在地特殊的地理位置、历史文化、社会需求等多方面人手,在学科专业发展中办出特色,以特色确立自身在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地位。

另外,在社会层面,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注重营造地方高等教育发展的有利氛围,利用国家高等教育地方化的有利政策,兴办和支持兴办民办高等教育事业,扩大地方高等教育资源筹措渠道,使民办高等教育在促进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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