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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制度现状分析

时间:2022-03-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设立,结束了原先浙江省高校只拥有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和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孔子学院奖学金的现象,开拓了全省高校留学生工作的新局面。本文在分析我国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总体类别及特点的基础上,阐述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制度的特点、成效及建议。北京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领导小组按年度对各接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执行情况进行评审。

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制度现状分析

徐丽华

(浙江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浙江金华,321004)

浙江,地处中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作为我国东部沿海较为发达的一个省份,全省经济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有着别的省市所不具备的地域优势。为吸引更多外国留学生来浙江高校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扩大全省留学生的招生规模,提高留学生层次,经省政府同意,2009年设立了“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

“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设立,结束了原先浙江省高校只拥有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和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汉办)/孔子学院奖学金的现象,开拓了全省高校留学生工作的新局面。本文在分析我国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总体类别及特点的基础上,阐述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制度的特点、成效及建议。

一、我国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类别及特点

从奖学金经费来源看,我国外国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种类,目前大致可分为四类:中国政府奖学金、地方政府奖学金、高校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

该类奖学金是指中国政府设立的用于资助世界各国学生、学者到中国高等学校学习、进修和从事研究活动的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由我国中央财政出资,分别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奖学金类别可分六类:本科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汉语进修生奖学金、普通进修生奖学金和高级进修生奖学金。另外按项目分为长城奖学金、优秀留学生奖学金、HSK优胜者奖学金、外国汉语教师短期研修项目和中华文化研究项目等。该类奖学金的招生类别、申请途径、奖学金的内容和标准都有不同的类型。

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的孔子学院奖学金分为两类:进修奖学金和学历奖学金。该奖学金自2009年开始设立,当年提供了3000个名额,用于招收汉语进修生、学位生(含本科、硕士和博士)。2010年的孔子学院奖学金除了招收一年内的汉语进修生外,学位生主要招收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培养本土化汉语教师。孔子学院奖学金的资助对象非常明确:各国孔子学院(课堂)的优秀学员;在海外从事或计划从事汉语教学的教师及致力于中国汉语文化传播的人士;参加国家汉办主办的各类汉语考试且成绩优异者;“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学生、留学生等中文比赛优秀参赛选手;国外有关高校汉语学习者;符合孔子学院总部特定协议规定条件的人士。该类奖学金的招生工作由各具有招生孔子学院奖学金招生资格的院校自主招生,具体招生名额由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统一分配。

(二)地方政府奖学金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高等教育国际化,许多省市政府都十分重视本地区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进程,注重通过教育、科技、文化的交流来提升本地区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地方政府奖学金由地方财政出资,各省市教委或教育厅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自2004年开始,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云南、辽宁、山西、陕西、浙江、江西等省市相继设立了地方政府奖学金。

各地方政府奖学金类别特点有所不同,如北京市政府2005年批准设立“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2006年正式启动,奖学金总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2007年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人民币500万元。其对中央部委在京院校采取北京市或中央共建的形式拨付资金,市属院校采取直接拨付的方式拨付资金。北京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领导小组按年度对各接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执行情况进行评审。[13]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原则上只提供学费,分为五个类别:博士生奖学金每人每学年4万元人民币,硕士生奖学金每人每学年3万元人民币,本科生奖学金每人每学年2万元人民币,高级进修生或长期语言生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万元人民币,校际交流或特殊贡献生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0元。[14]而“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为全额奖学金,该奖学金只提供给博士研究生,数额平均每人每学年5.4万元人民币,含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住宿费、综合保险、基本生活费、导师津贴费等。奖学金生生活费按月发给,每人1500元人民币。

(三)高校奖学金

该奖学金是由高校设立的,用于资助外国学生、学者到本校学习、进修和从事研究活动。高校奖学金由高校出资,学校外事处或国际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目前我国尚无设立该类奖学金院校的具体统计数据,就浙江省而言,目前已有多所学校设立该类奖学金,奖学金具体数额不等,主要用于提供学费等,也有以学业优秀奖、出勤奖、HSK优秀奖等名目设立的[15],以此来吸引高层次、更多国家的优秀留学生来校学习,鼓励在校生努力学习。

(四)企业奖学金

该奖学金由企业出资建立,用于资助友好国家优秀人才到中国高等院校学习、进修和从事研究活动。国家开发银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石油公司、路桥公司等大企业都设立了该类专项奖学金。如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与国家开发银行、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捐资400万元人民币,设立国家开发银行外国人来华学习专项奖学金,专门用于资助国家开发银行开展国际合作项目的国家及地区来中国学习的留学人员;华为奖学金重点资助来中国学习的信息技术领域的留学人员。该类奖学金还有由企业出资设立在某个高校内的,如华力特奖学金。这是深圳市华力特电器有限公司在湖南大学设立的奖学金,每年有5名优秀的学生可以获得此项资助。[16]又如湖州师范学院于2009年9月设立浙江省首个企业家资助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丁建永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该奖学金由浙江诸暨舒乐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诸暨市双友蓄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丁建永先生捐赠。首次得到资助的是乌克兰的两名学生,这对促进湖州师范学院与乌克兰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起到了积极作用。[17]

二、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特点

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作为地方政府奖学金与其他省市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相比,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其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有明确的奖励对象

《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奖学金的奖励对象:首先受奖励的来华留学生可以是浙江省所有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正在申请或已在学习的学生,其次受奖励的学生类别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就读时间在一学期及以上的长期进修生。与其他地方政府奖学金相比,浙江省较为明确地提出该奖学金申请者可以是已在读的学生也可以是正在申请的学生。同时“就读时间在一学期及以上的长期进修生”这一较为笼统的概念类别,言简意赅地涵盖了高级进修生、普通进修生等类别。

(二)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有较为严格的奖励类别和申请条件

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分A、B、C三类,实行不同的奖励标准,具有不同的基本申请条件。

A类奖学金,每人每年3万元人民币,用于资助来浙江高校学习的外国留学生中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该类奖学金主要用于缴纳注册费、学费、基本教材费、住宿费、重大疾病与意外事故保险等。其中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相当学历,有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应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有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年龄在35周岁以下。

B类奖学金,每人每年2万元人民币,用于资助来浙江高校学习的外国留学生中优秀的本科生。该类奖学金主要用于缴纳注册费、学费、基本教材费、住宿费、重大疾病与意外事故保险等。申请该类奖学金学生的基本要求是,应获得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或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

C类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人民币,用于奖励已在浙江高校就读的品学兼优的长期外国进修生。

此外,《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了以上三类申请者共同的申请条件:须拥有外国国籍,持有外国护照,对华友好,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汉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如HSK证书、其他汉语学习和考试证书等,而英语授课专业汉语要求可适当放宽;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另外,针对已在校学习申请者的条件为:在校内无旷课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校外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表现良好;申请人成绩在本年级或本班名列前茅。

(三)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有着较为完善的运作体制

首先,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综合考虑有招收留学生资格的高校对留学生教育的重视程度、外国留学生在校人数、学位生的比例及发展状况等因素,制订奖学金分配方案,并在每年12月底向各有关高校下达下一年度的奖学金名额。

其次,各高校及时公布奖学金申请的有关信息,如具体专业、奖学金名额、资格条件等,并指派专人负责受理工作。受理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1月至5月,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申请人按照A类、B类、C类奖学金规定的条件,在规定期限内向已就读的或拟就读的高校提出书面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奖学金申请条件的留学生可连续申请。

再次,各高校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讨论提出评审意见并报分管校长批准。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并在每年7月底将奖学金名单及有关申请材料一并上报浙江省教育厅。

最后,浙江省教育厅会同浙江省财政厅对上报的奖学金名单进行审核,并在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上公示一周,确无异议后,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公布名单,并将资金下达给有关高校。

(四)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有着较为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作为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管理单位——浙江省教育厅对各奖学金院校提出了极为明确的工作要求。奖学金接受院校要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对奖学金使用、管理、执行、完成和绩效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估。省教育厅将依据各高校奖学金工作绩效结果制订下一年度奖学金分配方案。

《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奖学金项目经费实行年度申请,核定后以拨款方式进行。奖学金院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奖学金办法规定,对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三、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制度的成效

(一)有助于扩大留学生的招生规模、拓宽招生渠道

《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报告》(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到2015年,全省高校留学生规模应达到全省在校生数的2%以上,优势学科的留学生规模应达到在校生数的5%以上,其中学历教育留学生应占留学生总数的50%以上,研究生层次的留学生教育占10%以上。”以200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在校生860931人为基数的话,浙江省高校留学生规模占全省在校生数的2%就超过17万人,而2009年全省高校共招收留学生8217人,其中长期生6727人,占82%。攻读学位的留学生人数共计2727人,占本年度留学生总人数的33%。[18]所以从留学生的数量上看,现实与目标之间的差距还是很大。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设立对吸引各国学生来浙江学习、扩大全省留学生的规模必将起到引领的作用,对提高高校留学生招生的积极性有着促进作用。同时奖学金获得学生在浙江的亲身经历,以及对浙江文化、经济、教育的认同感则会在其群体中更有说服力,从这一点来说,获得奖学金的优秀学生,不仅成为我省留学生招生工作的义务宣传员,同时也将成为浙江省改革开放取得丰硕成果的宣传者,成为亲浙、友浙、爱浙的外国人士。

(二)有助于提升留学生层次,优化生源结构

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的设立必将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来浙江学习和深造,这有助于优化我省留学生生源结构,提升我省留学生总体水平。良好的生源结构有助于高校汇聚学术力量、密切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水平。

(三)有助于提高留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制度的设立一定会激发在校留学生刻苦学习的潜在动力,帮助留学生群体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促进各高校留学生形成优良学风,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获得奖学金的优秀学生都会积极参与各种集体活动,在学习和生活上主动帮助他人。他们会成为留学生管理干部和班主任的好助手,在留学生中起着榜样带头作用。

(四)有助于优化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目前浙江省高校招收的留学生还是以汉语学习及进修为主,大多学习一学期或一年,有些还属于短期文化交流项目,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想学习汉语,但同时不可忽略的因素是,大部分高校的课程是用中文授课的,尤其是本科教育阶段,仅有的几门双语课程和英语授课课程也因学生的素质和教师的外语水平所限而名不符实。中文授课对攻读学位的留学生提出很高的汉语水平要求,这或多或少影响了学位生规模。而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利用奖学金生名额分配引导各高校开设英语授课的国际化课程。英语授课国际化课程的开设不仅可以扩大学位生规模,提升留学生层次,更重要的是可以促进高校的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加速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提升我省高校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

(五)有助于规范留学生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

前面已经提到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有着较为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机制,需要有负责奖学金事务的归口管理机构和具体管理人员。这将会进一步促进各高校规范留学生管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出入境、教学、日常生活管理办法,使相关院校的留学生管理从被动行为走向自觉主动行为。同时也能培养和锻炼出一批熟悉国家有关政策、了解留学生文化背景、生活习俗,具有耐心、爱心、细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的留学生管理干部。

(六)有助于各高校留学生教学和生活条件的改善

浙江省目前有25所高等院校接受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各校留学生教学、生活设施参差不齐。有的学校因种种原因,没有专门的留学生教学用房、专用的留学生宿舍楼,缺少专职管理人员。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建立是促使相关高校重视留学生的教学、生活条件的改善的有利因素。良好的教学、生活条件将为留学生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基础。

四、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工作的建议

(一)加大奖学金的宣传力度

我省2009年度才设立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国内外留学生对这一政策的了解不够,申请的学生有限。因此,政府和学校都要加强对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宣传力度,在我省留学生招生网站上设立专门奖学金招生宣传栏目,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此外,还可以通过国外合作院校、海外教育展,以及在校的奖学金获得学生、出国留学人员等途径扩大影响力。同时,浙江省政府应逐步加大对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投入,扩大受益面。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也可作为一种引智渠道,从发展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的角度,配合浙江省政府的外事活动,拓展新的交流渠道,吸引高层次人才,提高浙江省政府来华奖学金在国际上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二)鼓励各高校提供配套资金

为了扩大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影响力和使用效益,鼓励相关院校设立奖学金配套资金,教育厅应对设立配套奖学金的院校给予录取名额的倾斜。

(三)规范奖学金发放制度

高校应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制定评审办法和实施细则,由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专人负责具体执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优秀学生作为奖学金获得候选人,树立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信誉度。在奖学金经费到位后,奖学金院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奖学金管理办法,为奖学金设立单独财务科目、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四)制定更为明确的奖学金申请细则

《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在奖学金申请条款中虽然提出了三个基本条件和五个其他条件,但各高校应该在此基础上制定更为细化的申请条件,特别是针对在校学生,从学习成绩、出勤情况、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公益事业和集体活动的参与程度等方面详细规定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五)进一步明确奖学金发放内容

《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关于奖学金标准虽有明确的范围,但由于全省各高校注册费、学费、基本教材费、住宿费等各不相同,就导致了相同的奖学金金额,在不同的高校其实际运用程度不同。如已在我校就读的优秀本科生获得B类奖学金,其奖学金缴纳了一年的学费、基本教材费、重大疾病与意外事故保险外,还有奖学金多余,这多余的钱应以什么名目发给学生。另外,《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管理办法》关于A类和B类奖学金只是注明了奖学金的主要用途,但奖学金是一次性奖励给学生(明补)还是直接用于缴纳注册费、学费、基本教材费、住宿费、重大疾病与意外事故保险(暗补)没有明确说明。

(六)建立奖学金年度评审制

为了充分发挥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加强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管理,各高校要对已经获得奖学金的留学生严格要求,不定期地对他们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应制定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制度,由各高校负责对学习期限在一学年以上的A类和B类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年度评度。具体应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态度和考勤情况、行为表现和奖惩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价,以此决定学生是否有资格继续申请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并将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五、结 语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不断提高,来华留学生教育也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来华留学生奖学金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是来华留学生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提升我国“软实力”的一个重要手段。我省设立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也正是顺应了这一趋势,它将对我省留学生教育事业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北京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制度实施的回顾与展望,http://cpfd.cnki.com.cnAreaCPFDCONFArticleList-BJGY200812003.htm.

[2]贺继军.地方高校留学生教育的问题及对策.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09,(1).

[3]刘京辉.充分发挥学会作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思考和展望来华留学生事业的发展.外国留学生工作研究,2009,(3).

[4]马方来.中韩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政策比较及其启示.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9,(12).

[5]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沪教委外〔2006〕78号).

[6]浙江省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浙教外〔2009〕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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