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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升现代大学学术权力的启迪

时间:2023-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毫无疑问,蔡元培先生的这些管理思想、管理方法对于当前提升我国大学的学术权力不无启迪。在伯顿·克拉克看来,学术权力是包括教师个体、学校行政管理机构乃至高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等在内的一个比较宽泛的范畴,很难对其界限作出具体的划定。为此,必须强调学术影响力,全面提升学术人员的地位与待遇,坚决遏制“权力寻租”的泛滥,使大学回归其应然的价值追求状态。

第四节 对提升现代大学学术权力的启迪

大学的学术权力自中世纪大学诞生之日起就已存在,它在大学的不断发展、演绎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学术权力直接指向大学人才培养之规格、教学之变更、科研之创新等学术活动,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这样认为,它既是大学管理的原生性权力,同时又是大学学术活动的核心权力。学贯中西的蔡元培先生深刻意识到学术权力对于办好一所大学的重要性,为此,他在担任北京大学校长期间对北大进行革故鼎新的过程中特别注重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尊重教师的学术观点、努力提升学术权力。蔡元培在北京大学首设评议会,从各科学长及各科教授中推选若干人为委员,负责各学科之设置及废止、学生成绩审查、申请授位学生合格与否等事宜。其次是设立教授会,有关学校资源的决策以及学术评判等重要事宜皆由教授会最终裁决。评议会与教授会的设立,尤其是教授会使得学校的重大事件在民主管理中得以形成正确的决策,同时它还不断提升学校的学术威望,提高学校对社会的综合影响力,促进学校能够在秉承传统中持续创新、快速发展。毫无疑问,蔡元培先生的这些管理思想、管理方法对于当前提升我国大学的学术权力不无启迪。

一、提升学术权力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与地位

从研究制度的角度而言,学术权力不仅是高等教育内部组织的关键问题,而且是推动整个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美国著名的高等教育专家伯顿·克拉克在其专著《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中把学术权力划分为三大组成部分,即扎根于学科的权力、系统权力和院校权力。扎根于学科的权力主要包括专业权力、学院式统治和个人统治;系统权力主要包括政治权力和全系统学术权威人士权力;而院校权力则主要是指董事权力和官僚权力[41]。在伯顿·克拉克看来,学术权力是包括教师个体、学校行政管理机构乃至高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等在内的一个比较宽泛的范畴,很难对其界限作出具体的划定。可见,学术权力是一个外延很宽泛的概念。笔者认为学术权力是对某门学科(专业)具有很精深的学术造诣的学术组织或个体享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参与学术活动、对学术事务作出决策的权力。

高等学校以传播知识、培养人才、创新科技、服务社会为宗旨,对高深专门知识的不懈研讨与追求是高等学校存在的基石,同时也是学术自治的基础,由此而确立了学术权力在高等学校中不可撼动的重要地位。然而,近年来我国高校却出现了行政权力日益上升泛化、而学术权力却日渐式微的格局与趋势。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高校的内部管理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通常情况下校长是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任命,即使是经由校内民主选举产生,也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与任命。由于代表学校最高权力的校长是由上级任命,同时实行的还是校长负责制,因此,学校内部的其他负责人也就自然地由校长任命。学校的权力从上至下在校、院、系三级部门中分配与调适,由此而形成了一个“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模式。在这种权力结构下行政系统的权力就得到了强化,同时还呈现向四周延伸与泛化的趋势。这样,学校内部事无巨细基本上都得经学校行政会议研讨决定,而学术权力则处于一种虚名或闲置状态。当然,这种价值系统倒置的管理模式所造成的后果,必然是以广大教师为主体的学术权力边缘化,有限的教育资源没有得到合理的利用甚而被浪费,学校的优势不突出、创新能力不强。

高等学校是以掌握高深专门知识的专家、学者为主体的机构,鉴于学术权力弱化、行政权力高度集中且泛化的现状,应确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办学理念,科学地评价学术权力在学校发展中的重要性。一所高校只有坚决地捍卫、褒扬学术权力才能使其在历史的长河中永葆青春并不断焕发新的生命力。哈佛大学缘何300多年来稳居世界大学榜首,其原因正在于此。哈佛大学捍卫学术权力的典型案例是2006年通过“学术政变”把第27任校长拉里·萨默斯(Lawrence Summers)[42]赶下台。拉里·萨默斯从而成为哈佛370年校史上第一个被通过“不信任案”而被迫离开的校长。提升学术权力必须要从制度上构建学术权力在整个学校事务尤其是学术活动中的上升通道,为专家、教授的价值得到展示与彰显积极创造条件与搭建平台,使学术权力成为推动学校发展的内驱力,进而使高校更好地为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服务。

二、强调学术影响力,坚决遏制“权力寻租”现象

欲根本改变高校学术权力弱化、行政权力泛化的严峻现实,则必须强调学术影响力,提升学术人员的地位,坚决遏制“权力寻租”现象。权力寻租是以权力为资本来谋取金钱和物质利益,即公权拥有者以权力为筹码来谋求获取自身经济利益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权力寻租亦就是通常所说的权钱交易、权物交易乃至权色交易等,可以说它是权力腐败的原动力。我国高校内部组织严重的“行政化”已是不争的事实。其表现为:一方面是行政机构臃肿庞大、行政权力日益膨胀,使原本就非常脆弱、有限的学术权力受到侵占与挤压;另一方面是学术权力向行政权力献媚,在学术机构建制行政化的总体发展思路指导下学术权力本身也行政化,由此而形成学术权力依附于行政权力并完全受其支配与制约的附属地位。

我国的高等学校在层次划分上绝非遵循传统的标准——以知识创新、科研成果、学术水平、社会贡献为尺度,而完全是按照行政级别所分的副厅级、厅级、部级学校;行政人员在车辆使用、住房待遇等方面的福利也完全按行政级别来享受,而没有行政职务的副教授乃至教授则连福利蛋糕的碎屑也不能分沾。受利益诱惑的驱动,高校行政人员其数量正在朝着超越老师数量方向发展。据一位资深教授透露,北京某所规模上万人的高校,从科员到校级领导至后勤主任概有千余人,其数量已超过在一线从事教学的教师人数[43]。高校的“官本位”、“权力寻租”严重地渗透到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科研经费分配、福利发放等每一个与利益相连的细小角落,致使学术权力边缘化、办学方向背离了大学应然的价值导向。为此,必须强调学术影响力,全面提升学术人员的地位与待遇,坚决遏制“权力寻租”的泛滥,使大学回归其应然的价值追求状态。

三、促进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协调发展

考察世界发达国家大学的内部组织结构可知,通常情况下有三种模式:一为以行政权力为主的模式;二为以学术权力为主的模式;三为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制衡的模式。由于大学是一个动态的、内部结构相当复杂的组织,因此这三种模式孰优孰劣难以简单判断。

以学术权力主导学校发展的这种模式使学者的尊严与价值得到了应有的肯定与彰显,教师是学校发展的决策者与推动者,学术自由得到了充分的保障,有利于学术繁荣与科技创新。这种模式的大学在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其优势明显,并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前进,大学与社会的关系日趋复杂、微妙,由于行政权力的弱小,不利于大学与社会其他组织沟通、接洽与联络。然而,以行政权力主导学校发展的这种模式,其情形则正好相反,比如我国当前的高校管理模式,由于学术权力受到行政权力的侵占与挤压,定然不利于学术的繁荣与创新。比较而言,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协调发展是一种优点胜于缺点的模式,为了营造这样的管理模式,学校领导尤其是校长一定要对行政工作者与学术工作者进行调适,促进两者之间互相尊重、理解与合作,从而使得行政价值(公众性)与学术价值(科学性)交融互汇,化释其冲突与猜忌,在行政人员与学术人员高度聚合的过程中使大学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卓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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