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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的对象与性质

时间:2022-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需要说明的是,教育研究的对象与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有区别的。因此,教育研究的对象要宽泛得多,从现实的研究实践和逻辑分析来看,最有概括力的是“教育存在”。以产生方式和形态特征为依据,教育存在主要可分为三大类型。三类教育存在并非处于同一平面上,而是分别构成三个层级,后一个层级的产生以前一个层级的存在为前提。与三类教育存在相对应,就有三类教育研究,即教育活动研究、教育观念研究和教育研究之研究。

一、教育研究的对象与性质

任何研究领域都有自己特殊的对象,研究对象的独特性质决定了不同领域研究之间在内容、方法以及性质上的差别。明确研究对象的范围和性质,弄清教育研究的性质和特征,是进入教育研究领域首先要解决好的问题。

(一)教育研究的对象

需要说明的是,教育研究的对象与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有区别的。如本书第一章所述,教育学研究仅研究教育中的一般性问题,必须由教育学研究者专门去研究。它撇开了教育的各种特定的形式或形态,不以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某种操作方案为目的,而是把问题抽象到普遍、一般的意义上来考察,目的是要揭示教育的规律,从最一般意义上去指导教育实践。而教育研究则包含了教育学研究,既要研究教育的一般性问题,也要研究具体的、特殊的实际问题;既要探寻教育的基本规律,也要寻求教育实际问题的解决。因此,教育研究的对象要宽泛得多,从现实的研究实践和逻辑分析来看,最有概括力的是“教育存在”。这里的“教育”作名词用,“存在”是指相对于“无”的“有”,而不是相对于意识的物质存在。

以产生方式和形态特征为依据,教育存在主要可分为三大类型。一是教育活动型存在,包括一切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的的人类实践活动。二是教育观念型存在,指人们关于教育活动的认识成品,包括各种有关教育的意见、观点、思想、理论、学科等,既可以是粗浅的、常识性的、零散的,也可以是深刻的、科学的、系统的,其物化形态往往以关于教育的舆论、讲演、讨论、文章、论文、报告、文件、著作等方式存在。三是教育研究反思型存在,是对教育研究活动及教育学科本身发展性问题研究的产物。

三类教育存在并非处于同一平面上,而是分别构成三个层级,后一个层级的产生以前一个层级的存在为前提。其中,教育活动型存在是教育中最生动、丰富的基础性存在,没有它就不可能有后面两种类型的存在;教育观念型存在是对教育活动的认识,会对活动形态的教育产生直接影响;教育研究反思型存在是对教育研究活动及其系统化成果的再认识,为提高教育活动认识的质量、水平与能力服务,间接地与教育活动发生关系。与三类教育存在相对应,就有三类教育研究,即教育活动研究、教育观念研究和教育研究之研究(或教育学科之元研究)。

本章所讨论的教育研究,主要是教育活动研究,也涉及一些教育观念研究,一般不涉及教育学科之元研究。教育活动是教育研究最基本、最原始、具有原生性的对象,而教育观念是派生性的,兼具研究对象与研究成果的双重性,只要弄清教育活动的特殊性,就能大体把握教育研究的性质。

(二)教育研究的性质

人们往往习惯于将一种研究按其学科属性归入自然科学研究或社会科学研究,然后从研究的基本任务上归入价值研究、事实研究或方法研究,从研究的基本功能上归入理论研究或实践研究。这种两分法前提下的归类很显然不适合教育研究性质的判断。教育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教育研究的特殊性。根据对教育研究对象性质的分析,从教育研究的目的与任务出发,可以作出如下判断:教育研究是关于事理的研究,即是对人的活动的研究,是以探寻人所做事情的行事依据和有效性、合理性为直接任务的研究。它是为办好事情而展开的研究,所以必须包含两大类型:一是作为行事依据的研究,可称为基本理论研究或基础性研究;二是作为行事有效性和合理性的研究,可称为应用性研究。

事理研究既不像自然科学,是对人的外界物体的研究,以说明“它”是什么为直接任务;也不像精神科学,是对人的主观世界状态的研究,以说明主体“我”的性质、状态、变化以及为什么如此等为直接任务。与物质研究和精神研究相比,事理研究有两个突出的特点。

一是综合性。事理研究以人类自己所创造、从事的活动为研究对象,既研究事由与事态、结构与过程、目标与结果等一系列与事情本身直接相关的方面,也研究如何提高活动的合理性、效率、质量与水平。它是一种既要说明是什么,又要解释为什么,还要讲出如何做的研究,包含价值、事实和行为三大方面,并且三大方面呈现出过去、现在和未来三种时态,涉及活动主体与对象、工具与方法等多方面错综复杂的关系。面对如此复杂的研究对象和任务,只有采用综合研究的方式才能奏效。

二是动态性。事理研究关注人作用下的事物间的转化。这里不仅有形态的、结构的转化,而且有物质与精神之间、不同主体之间、不同实践阶段与水平之间、人所在的外部世界与内部世界之间、社会与个人之间等多方面、多形态、多时态、多事态、多主体的多重多次转化。其复杂性是任何物质形态之间和任何精神形态之间的转化都不可比拟的。

事理研究中理论研究与实践之间具有从对象到目的的直接关联性,其研究问题的变化常与实践的需求和进展直接相关。作为事理研究,教育研究既要研究教育活动的综合生成和动态转化过程,揭示其中的一般规律(其中包括教育活动的价值取向及规律性演变和教育过程的本质及规律),还要研究如何把揭示的一般规律运用于具体的教育实践情境中以增强教育活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如果以研究对象和任务的复杂性而不以研究结果的学科成熟性来判断研究层次的高低,那么教育研究可以看做是事理研究中层次最高的一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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