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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实效性研究

时间:2022-03-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对此若认识不到位,将会严重影响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坐标定位和实际成效。
提升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实效性研究_以苏州市为例_观察与思考:苏州发展现实问题研究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取得了突出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不够理想,不能适应党和国家发展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需要作一个系统的审视和反思,本文试从政治方位、实现机理、影响因素、苏州实践、对策建议进行分析。

一、科学认清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政治方位

反腐倡廉是世界政治的普遍议题,也是考量各国各党政治文明发展的最直观示标。在我国,由于我党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政治属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反腐倡廉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被赋予比其他国家、政党更为庄严的价值,它承载着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价值追求和形象,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有着极为重要的政治地位。对此若认识不到位,将会严重影响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坐标定位和实际成效。

(一)反腐倡廉是世界主流政治文明的核心

反腐倡廉是古今中外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也是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人类社会政治过程和政治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从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史以及中外学术界对古今中外政治的研究来看,反腐倡廉主要是针对权力运作而派生出来的政治议题,自古以来,作为掌握公权力的政治行为者,公职人员及其群体无一例外都被要求要廉洁自律、道德高尚,进入近现代社会,随着民主政治的不断进步,从根本上愈加明确了公权的来源和归属,对法律的尊崇和遵守以及社会对权力的警惕和限制也使公民权利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等级观念、特权思想、官本位做派等落后政治藩篱愈加成为世界各国政治发展革新的对象。在这样的世界政治文明发展趋势中,反腐倡廉愈加成为当今世界主流政治文明建设的当然的选择。

(二)反腐倡廉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追求和政治建设的形象标尺

我党历史和共和国史表明,清廉的政治文明是我党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基石,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取得社会主义建设伟大成就的前提。在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一直是党和国家政治建设的重心。这一时期,我党对反腐倡廉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愈加深刻和系统,并且站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政党现代化的角度,将反腐倡廉置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大框架中去考量,与马克思哲学执政党的性质和宗旨相联系,与社会主义国家属性相联系,细化在社会主义物质建设、精神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和执政党建设之中。这种理论上的思考和实践上的探索集中体现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举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战略安排之中,成为政党文明和国家政治文明建设的形象标尺。

(三)反腐倡廉教育在党和国家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处于基础地位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举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党对反腐倡廉政治文明建设规律性认识的结晶。在这一体系架构和运作中,教育始终处于基础性地位,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这是因为反腐倡廉是信仰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及相关能力和技能的统一,说到底就是为了培养公职人员廉政信念,并使之内化为人格修养,最终转化为符合廉政规范的行政行为;同时也是在全社会推崇廉洁奉公的道德风尚,培育良好的政治生态,使制度效能最大化,实现有效监督的政治社会化过程。换句话说,就是培养公职人员和全社会公众对廉政理念从“知”到“信”,再从“信”到“行”的运动过程,其中“知”是“知——信——行”必经的至关重要的环节。因此,无论是最大化的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能动作用,让教育成为开展反腐倡廉的强大支撑,还是在根本上实现反腐倡廉体系的协调运转,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科学发展,都在说明,反腐倡廉教育发挥着教化、导向、约束、潜移的渗透作用,处于基础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科学认识反腐倡廉教育有效实现的机理

(一)廉政信念确立的德育机理

反腐倡廉教育本质上是一个德育过程,从德育机理上看,反腐倡廉教育有效与否首先看个体能否真正确立起廉政信念以及能否真正践行廉政信念,即真信、真行。这其中个体廉政信念内化于心又取决于四对矛盾的争决:一是正面灌输与负面灌输谁占上风。二是崇尚廉政,按廉政道德规范行政的社会环境与贪赃枉法、行贿受贿、徇私舞弊成风的社会环境的影响谁占上风。三是社会舆论评价的肯定与否定谁占上风。若一个人按廉政信念行事,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时,就会产生自信、荣誉和幸福感,从而更加坚定自己的廉政信念;当一个人按廉政信念行事,遭到讥讽、嘲弄时,就会产生自卑、迷惘和失落感,从而怀疑自己的廉政信念。四是制约机制的正向与逆向谁占上风,若政党和国家对廉政道德规范强制并能够确保严格执行,便形成正向制约,进而能坚定人们的廉政信念和行为。当这种强制力软弱无力或者徒有其表,便会产生逆向制约,进而削弱甚至动摇人们的廉政道德信念。总之,当正面因素压倒负面因素时,才会有助于个体廉政信念内化于心,廉政教育才会真正有效。

(二)廉政理念确立的社会支托机理

从社会环境上看,反腐倡廉教育与整个社会是紧密相连的,社会矛盾、经济结构、价值观念、制约机制是对反腐倡廉教育影响最大的外在要素。当今社会生活中,消极腐败现象极其严重,与廉政教育的要求已经形成了极大的反差,这一反差往往使得廉政理念得不到肯定和褒扬,而且,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一定程度上动摇了一些人的廉政道德信念,它的消极作用抵消了廉政教育的效果。

(三)廉政理念确立的运作机理

从反腐倡廉教育自身运行看,若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开展得不系统,不全面、不彻底,缺乏针对性、缺乏创新,形不成党风廉政建设宣教的大格局,党和全社会动员不起来,廉政教育的基础作用自然就会得不到有效发挥,其工作成效必然是有限的。

二、科学总结反腐倡廉教育的苏州实践

苏州市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党员干部实际,以廉洁精神为基石,以反腐倡廉教育体制和制度为保证,积极创新教育的方式方法,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独具特色的地方反腐倡廉教育体系。

(一)建立专门的廉政制度,完善反腐败工作机制

惩治与预防腐败,必须依靠法律,依靠合理的制度和体系建设;但是,再完善的廉政法律制度也不可能无遗漏地囊括一切有关廉政问题,与此同时,必须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形成坚实的廉政道德基础。苏州市在深入调研试点的基础上,明确了构建反腐倡廉教育机制的四项原则和“一个体系、三项机制”的工作思路,在健全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专门的廉政机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四项原则”,即整体谋划、统筹协调;以人为本、按需施教;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一个体系”,即健全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分类分层次教育体系;“三项机制”,即建立以促进干部健康成长为目标的教育管理机制、以崇廉尚洁为取向的社会引导机制、以强化责任落实为重点的工作保障机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苏州市各级党委把对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建设和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在市委全会工作的报告、《全市思想宣传工作意见》和《全市党员教育工作意见》等各级文件中都明确年度反腐倡廉教育,形成了各有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013年,苏州市委专门下发了《建立完善苏州市反腐倡廉教育机制的意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出台教育主体分工负责制度,建立和完善大宣教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态势。苏州市反腐倡廉教育由纪委牵头,组织部、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党校等24个部门组成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立足全局,密切配合,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强大合力。各新闻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组织等单位共同参与协作,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各个方面得到保障。目前,苏州正处于“苏州市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期间,各机关、社会、企业等组织部门在《苏州市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6)》文件的指导下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在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下,高校、党校的力量得到了高效的运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极大促进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围绕“廉石”品牌,协调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式

苏州具有深厚的廉政文化传统,其中尤以“廉石”为代表(苏州文庙的“廉石”来自三国时期的苏州名人陆绩。陆绩在广西为官,两袖清风,回乡时船上无物可载,只好装了一块大石头压船,后人敬仰其清廉,将这块石头刻上“廉石”两字以为纪念)。苏州市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中以廉石为基,不断协调并创新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式。去年下半年,苏州市宣传室、教育室合并为宣教室,确定了“三个转变”的工作理念,即转思路、转方式、转作风。2012年11月和12月,先后召开了全市宣教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对落实“三个转变”进行了研究落实。今年3月,再次召开联席会议,修订并由市委办公室印发了《苏州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修订)》。

在专门的廉政制度指导下,苏州反腐倡廉教育以协调联动为基础,以系统的思维、整体的观点,整合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各种资源,形成宣传教育工作合力。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过程中,苏州市各级领导主动贯彻落实委局机关作风建设推进会精神,转变工作理念,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各地资源,实现共同策划、资源共享、成果共用、联动推进。2013年苏州市以“廉石之光——2013年苏州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十大行动计划”作为全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和主线,整合市级机关、条线部门的宣教资源,充分发挥联席单位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优势,统筹协调,资源共用,成果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取得了共赢的效果。

苏州市反腐倡廉教育立足“体现时代元素、体现勤廉元素、体现故事元素、体现苏州元素”,以弘扬“廉石”精神为主线,结合当地实际相应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参与性的活动,以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表演形式,倡导廉洁文化,力求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目前,“美好家园,廉洁是福”廉洁文化进社区活动在全市全面推开;“中国梦廉石颂”系列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的积极的参与,其中廉政书画摄影征集巡展活动共征集省内外报送的廉政书画摄影作品2450多件,其中有55位书画名家创作的60件作品。活动被《中国纪检监察报》、新华网、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广泛报道;《前车之鉴(五)》、警示教育片《贪之祸》《廉石印象——2012年主流媒体报道苏州纪检监察工作汇编》《廉石印迹——全市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工作选编》《廉石》杂志等,一系列生动活泼的反腐倡廉影片、刊物的涌现,在社会上取得广泛反响。此外,《廉石风采——委局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演讲活动侧记》已形成样稿;“廉石之光”廉政微电影(微动漫)创作展评活动官网上线暨微电影《一线之间》已经开动。报纸、电视媒体、户外显示屏、气象专栏等载体得到充分运用,39个省级244个市级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创9个廉政教育基地,优选的6条廉政文化专线,丰富的廉洁文化使得廉石之光在处处闪耀。

苏州市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构建全面宣传教育平台。全市初步建立了涵盖79个市级机关部门的“每日一测试一提醒”网上在线教育平台,每个机关干部每天都会接受测试或提醒,目前正在进一步优化提升该平台。各市、区正抓紧建立在线教育平台,高新区、张家港、昆山、太仓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廉石视点”发布重要观点,“廉石网”、“寒山闻钟”开展联动报道,及时的回应及处理跟踪切实联系社情民意,促进了社会和谐。适应新时期宣传的新特点和干部群众的新期待的宣传的方式方法,将传统的宣传转化为传播,变单向的施予变为双向的互动,这些反腐倡廉宣教工作,更加贴近百姓生活,直面社会关注,适应受众需要,切实提升了宣传工作的实效性。

(三)建立监督考评机制,保证反腐倡廉教育的导向性和实效性

苏州市注重从健全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入手,积极探索创新教育的方式。在健全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的过程中,注重遵循五个结合,即在工作格局上,统筹协调与齐抓共管相结合;在教育对象上广泛性与重点性相结合;在教育时间节点上,阶段性和经常性相结合;在教育手段上,强制性与互动性相结合;在制度运行上,自体运行与惩防体系运转相结合。

(1)分口负责,落实“三抓”,即“抓规划、抓责任、抓分工”,确保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的执行力。全市各级党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把对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建设和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年初党建工作计划及年度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苏州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坚持和完善廉政谈话制度,采用任前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交流沟通、启发提醒和说服教育,谈话教育的体会要求形成文字,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畅通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干部考核考察、民主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渠道,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和反腐倡廉实际情况。

(2)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下发《党员干部教育要点》,进一步规范廉政法规的日常教育活动。根据《党员干部教育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对教育落实情况常检查、勤督办、定期通报、单项考核,年终将考评结果作为各单位落实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对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使分类分层次教育工作实现了从“要我抓”到“我要抓”的转变。机关各室都要承担一定的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与本室年终考核挂钩,充分调动了机关各室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3)加强反腐倡廉日常教育考核制度,日常教育列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评目标。苏州市通过建立廉政学习制度,开设“菜单式讲座”等形式,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我教育和党政一把手“一岗双责”意识。各级党政一把手带头上廉政党课,学习情况与领导干部年终学分考核挂钩;上级部门组织专门同课组和考察组检验上课内容和效果,对上课情况进行考察,廉政党课教案和课堂现场照片等档案材料报各级纪委宣教部门备案。反腐倡廉教育的工作制度被详细划分为三个部分,即面向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度、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和面向全社会的勤廉文化建设制度。按照分类分层次的培训对象,提高针对性,确保培训收到实效。各级纪委监察局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档案,对领导干部接受廉政教育培训实行登记制度,领导干部参加廉政教育培训学习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其廉政鉴定的依据之一。

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反腐倡廉教育考核制度,既做到面向领导干部,又做到面向全党全社会的普通党员群众,将反腐倡廉的意识和规范固化为价值观念,转化为自觉行为,打牢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

三、科学认识影响反腐倡廉教育实效性的相关因素

无论在政党、国家的政治文明建设的框架中,还是在反腐倡廉体系的协调运转中,反腐倡廉教育都处于基础性地位,应该发挥着能动的政治作用。在实践中,不可否认,无论是苏州一域,还是全党全国,虽然我们为之付出了努力,但成效并不令人满意。细究其因,反腐倡廉教育实效性主要受制于以下三大方面因素的影响。

(一)主体认同不够到位,态度消极

突出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对反腐倡廉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到位。相当一部分人存在廉政教育无用论、虚功论的认识误区。认为廉政教育是虚的、软的,查案才是硬的、实的,搞反腐倡廉教育本身是做虚功,不如查案来得快、影响大、效果明显。二是党员领导干部重视不够、示范不足。一些领导往往把教育当成软任务,无论是思想还是行动都重视不够,或表现为推进力度不够,导致教育工作松散无力;或表现为仅把教育工作视作上级组织交代的阶段性任务,应付式对待,教育的全面性和持续性大打折扣;或表现为有些领导干部的言传身教出现缺位,不能率先垂范。中央明确规定,党风廉政教育的重点对象应是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由于从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绝大多数人是领导干部,他们往往以教育者自居,很少首先作为被教育者自觉接受教育,有的甚至不参加廉政教育,久而久之导致最应该接受反腐倡廉教育的领导干部游离于教育之外。而且,一旦教育者自身出了问题,教育的效果也就大打折扣。

(二)反腐倡廉教育规律驾驭不到位,运作失效

针对性不强。从教育学角度看,反腐倡廉教育属“德育”范畴,被教育者的认知结构对教育效果起主要作用,教育一定要考虑被教育者的认知结构,应该科学实施分类分层教育。但在实践中,反腐倡廉教育往往上下一般粗,一锅煮,忽视被教育者的差异性,没有做到有的放矢,没有把教育与解决党员干部党风党性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存在“走过场”的弊病。如党员与群众,党员群众与党员领导干部,年轻党员干部与阅历丰富的中高级领导干部等,应该进行差别教育;再如对党性修养还需坚定、人生观价值观尚不稳定、思想活跃的年轻干部而言,进行案例教育时,若对作案手段、过程描写十分详尽,就可能出现负面效应。

系统性缺失。从认识论和实践论角度看,反腐倡廉教育是面向全党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既不同于一般思想政治教育,又不同于单纯的道德教化,它融道德性、政治性、文化性为一体,不仅受施教者、受教者个体因素等内因的影响,还受政治制度、文化传统、社会环境、风俗习惯等外因的综合影响,必须全面科学系统化施行之,而且,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还要讲究教育的连续性、持久性和多元联动,才会持续有效。但在实践中,往往“一阵风”,孤立状开展教育,缺失反腐倡廉教育社会化(如有人认为面向全社会的廉洁教育是“领导生病,群众吃药”,完全没有必要);缺失单位教育与自我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联动;缺失政治学、伦理学、教育学、文化学、传播学等领域客观规律的利用,形不成固化和累积效应,对广大干部群众触动不大,效果不好。就是拿党校、干部学院等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主阵地来说,也还存在着党风廉政教育课程体系的设计缺乏系统性、完整性问题。

强制性弱化。从政治学角度看,反腐倡廉教育带有很强的政治性,党员干部必须参加,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色彩。但在实践中,这种特质未能得到充分体现,自律和他律都不够到位,弱化了反腐倡廉教育的政治性。不能突出教育鲜明的政治性和强制性,肯定会削弱教育的效果。实践中经常存在雷声大、雨点小,虎头蛇尾,只布置没验收,只有讲话、没有兑现等考评机制严重欠缺的现象,再加上当今处于转型期,往往存在行政手段弱化,法律手段尚未跟上,舆论手段因缺少行政手段的支持显得没有力度,执行不力追究不严等现象,很大程度上失去了他律的制约作用。这样,就对受教育者形不成压力,可参加可不参加,可践行可不践行,自然影响了教育效果,导致干部群众对反腐倡廉教育产生失望情绪。

多样性欠缺。反腐倡廉教育是将廉政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德化过程,教育方式和教育内容必然是多元的,简单、刻板去处置,必然会扼杀教育的实效性。如,基层党组织是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主要主体,但现在大多基层党组织在开展教育活动时主要以学文件为主,手段单一、传统、陈旧,特别缺乏更现代化、更综合、更生动、更活泼的教育形式和方法,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显然要大打折扣。

规范性空缺。实践中大多单位和组织施行教育的方式没有形成规范,弹性大,随意性强,没有规范就硬化不起来,自然难以强化教育效果。以党校为例,安排学员进行党性修养分析是廉政教育的经常性手段,但在实践中仍没有形成规范性运作机制。另外,党校、干部学院、媒体、公民社会、纪检监察、学校等载体之间的协同、互动缺乏规范性安排,党的建设和大众教育之间也统筹不够,这些状况自然分散和弱化了教育效应。再者,教育、制度、监督三者之间缺乏规范,存在相互脱节的问题,教育仅抓教育,教育没有用制度进行规范,也没有很好地运用监督的成果来抓教育;就制度抓制度,制度订得多,用制度抓教育少,没有很好发挥制度的监督作用。

科学性和创造性欠缺。从内容上看,反腐倡廉教育涉及多学科多理论,教育受众涉及党和全社会,必须讲究教育体系和教育内容设置的科学性。但在实践中,这些方面都得不到细化,自上而下、党内党外一个样,缺乏创造性和特色,这一点已成为反腐倡廉教育低效的主要硬伤所在。

(三)社会环境功能薄弱,支撑乏力

世界反腐倡廉的实践证明,要使反腐倡廉教育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必须与改造社会环境联系起来,要有坚实的廉荣腐耻的社会环境和公民文化的支撑。但现实来看,我国当下社会上大量存在与反腐倡廉相悖的低俗现象,如,家长制、官本位、享乐主义、个人利益至上的思想盛行;对腐败现象容忍漠视,麻木不仁;贪廉观念扭曲和错位,独善其身者被视为迂腐;人们普遍存在羡腐心态,庸俗关系学得到推崇等,甚至成为一种社会公民文化,这都增加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难度。再者,中国历史上缺少一种民主的政治文化,如在民俗习惯中,对贪污贿赂属于腐败一般是没有争议的,而对请客送礼则视为礼尚往来,至于对公款吃喝之类则认为是工作上的需要,根本不把它当作是腐败。公民普遍严重缺乏现代公民意识,反腐倡廉政治文明自然难以获得深度认同、共鸣和践行。

四、科学探寻提升反腐倡廉教育实效性的对策

影响反腐倡廉教育实效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在方法论上,我们必须系统辩证分析,建议从以下角度去克服。

(一)坚决落实党建责任制,强化教育的刚性和权威性

坚决落实党建责任制,以党员干部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的强制性教育。一是强化领导的责任意识,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每个党员干部的工作之中,把教育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党员干部的身上。二是强化党员干部灌输教育的强制性,尤其是发挥党组织的权威和力量,“逼迫”领导干部接受廉政教育,用加强教育的强制性来提高针对性,提高廉政教育的权威性。三是强化领导干部示范带头效应。

(二)着力加强干部教育的制度化建设,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规范性

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建议中央制定关于加强全党全社会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统领全党全社会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在全局上以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规范性,并将规范性上升为制度,以制度明确教育目标、落实教育责任、规范教育内容、拓宽教育领域。

(三)深入研究廉政教育规律,提升教育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创新性

创新反腐倡廉教育理念,特别在以下层面大力革新:一是注意层次和类别,分层分类实施、全面推进岗位廉政教育,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岗位人员的教育要有所区别,如,新党员、新录用公务员、执法执纪人员、新提拔领导干部、国企领导干部、高级领导干部、即将离(退)休干部、党外干部等都是受教对象,但各不相同,需要区别对待,精心设计,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二是要遵循个体认知规律,讲求个性与共性统一,掌握领导干部接受廉政教育的心理,从干部的思想底线、廉政底线抓起,强调教育的通俗性,讲透“腐败不值”的道理,使一些干部远离腐败。三是从政行为的规律出发,增强教育的及时性和导向性,适时开展教育活动。四是提高教育的超前性和预防性,要抓住重点人、重点对象,可通过提醒、劝告,正式谈话,书面警告,纪律处罚,适时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五是要实施终身教育,有计划地对党员干部进行终身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系统和长效。

(四)积极培育公民意识,强力营造反腐倡廉教育的社会环境

以香港廉政公署为例,其成立30年来,最大的功劳就是通过宣传让市民知道了政府公共服务应免费获得、应公平公开地分配,从而彻底改变了以往政府服务中存在的腐败恶习。香港的经验告诉我们,一是要开展公民权利意识教育和国民素质教育,教育公民依法享受各项公共服务,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鼓励公民抵制公职人员索贿受贿行为。二是要充分发挥公民意识对政府及其干部队伍的监督制约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追求公平正义,敢于监督、乐受监督、支持监督的社会文化。三是政党和政府要确保公民的思想和言论自由,保证信息自由流动,支持和鼓励人民群众利用信访、举报、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行政诉讼等监督形式,同腐败行为作斗争。四是各种社会组织特别是新闻媒体要切实负起监督的责任,通过强大的舆论监督,防范权力滥用和腐败。五是要强化社会自治自律,培育各职业阶层的从业人员恪守职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的职业文化,推动商业道德建设。六是定期组织一定范围内的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状况进行评议。多管齐下,在全社会筑起一道廉洁自律的防线,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五)开阔视野,深刻审视影响教育实效的其他相关致因

不能“就腐败讲反腐败”、“就廉政讲廉政”、“就教育讲教育”,还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思维洞悉影响教育实效的其他相关致因,如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包括党的执政体制和领导方式。要从更高层面注重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建设,注重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注重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特别是廉政文化建设。只有社会整体进步了,全民族的思想道德文化水平提高了,才能最终解决好廉政教育有效的问题。

(六)花大力气进行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

要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效果,就必须花大力气进行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理论思维的高度决定实践的深度。因此,要深入研究党员干部群众廉政心理、廉政思维和相关价值取向的发展变化特征,探索他们道德结构形成和变化的规律;研究影响其思想道德状况的社会因素以及个人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探索有效的党风廉政教育模式;研究国外公务员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从中进行借鉴;等等。

【注释】

[1]本文为2013年苏州市纪委年度重点工作课题,李杰同志主持,著者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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