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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培养的必要性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际上是把人的自然性降低到动物的自然性水平上了。在人的社会特性中,人的个性是其核心内容。人只有充分体现他的独立人格,才能体现他自己的存在,社会也才能显示其巨大的创造力。人的一切合理的独特性都应得到尊重。这对人格的健全发展是非常有害的。再次,在对待人格独立的问题上,中西方的哲学也有明显的区别。没有独立人格,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意识。班主任在德育工作中应当把学生的人格培养作为德育的核心目标。

第一节 人格培养的必要性

人都要吃喝住穿,都要发展强健的躯体,但人的吃喝住穿和动物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人不仅要温饱,而且要有美感。吃要讲求色、香、味,穿要考虑款式、身份、职业和性格。人的自然性中存在着广阔的个人爱好、个人选择的空间。可是过去一听到讲吃、讲穿,就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整齐划一清一色,略显摩登,便送给你一个恶谥:奇装异服。实际上是把人的自然性降低到动物的自然性水平上了。

在人的心理特性上,其社会性色彩更浓了,个性独立性的舞台应当说也就更宏大了。

在人的社会特性中,人的个性是其核心内容。只有充分表现个性才能充分表现共性,个性越多样,共性才越丰富。人只有充分体现他的独立人格,才能体现他自己的存在,社会也才能显示其巨大的创造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人的一切合理的独特性都应得到尊重。

怎样才能表现人的独立人格呢?那就是人的自由性和创造性,是人的独立思考、独立选择的权利,是个体的自主性和对社会的负责精神,是自我批判精神和社会批判精神,是对真理的追求、自我价值的追求。在我们的思维习惯上,总是要用群体性、共性取代个性,消磨了人的独立人格。这对人格的健全发展是非常有害的。

在我国文化中独立人格没有得到必要的尊重和应有的阐扬,是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的。

首先,中国封建社会大一统的强权政治、严格的等级制和宗法家长制,所倡导的做人准则是“忠”和“孝”,它的具体要求就是顺从和驯服,“君为臣纲,父为子纲”,一切独立性和个人意志都是与此格格不入的。这种服从尽忠的心理由于长期的压抑和熏陶,已经变成民族的潜意识,变成人们的思维方法和指导行为的思想。在封建社会里,往往是即使有的不满,也仅仅是忠心得不到理解的不满,即使有所怨恨,也仅仅是没有得到赏识和器重的怨恨,很少有真正的独立意识和距离意识,就是大呼“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李白,得宠之时也马上由衷地唱起了“云想衣裳花想容”的颂歌。一个人由于从家庭到学校都是受的这种奴化的服从教育,所以对于独立人格的丧失已司空见惯,相反,对别人难得表现的独立人格倒疾首蹙额,会自觉不自觉地污辱、践踏、损害、剥夺别人的独立人格。这就叫“人言可畏”“众口铄金”。这就是鲁迅痛心揭露的“被食”和“食人”。这种现象,今天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其次,大一统的宗法统治,导致了在伦理上采取了压抑个性、用以维护群体性和社会性的价值取向,认为只有控制和遏止个人的发展,才能保证群体的发展,而不是认为群体的发展要以个人的发展为前提,强调的是个性的服从性、依赖性和自我束缚,忽视的是个体的创造性、独立性和自由发挥,“存天理,灭人欲”则是发展到极顶了。在这种思维方式的指引下,就必然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对个体要加以约束和限制,认为唯有这样,群体才能更好地发展。集体的利益变得至高无上,个体的利益微不足道。一个人应当“一日三省吾身”,自我克制,自律、自讼,“狠斗私字一闪念”,作为个体的人完全被架空了。这种“目中无人”的伦理观,至今在教育中还是时时表现出来。

再次,在对待人格独立的问题上,中西方的哲学也有明显的区别。中国的哲学历来讲“自觉”原则,而不讲“自愿”的原则,只讲“知天命”“顺天命”,也就是根据理性行事,个人的意志服从群体,服从上级的意志。杀身成仁,舍生取义,都出于理性的目的,个人无法和天抗衡。胳膊扭不过大腿,这就必然要陷入宿命论,失去人的自主性和能动性,为丧失自我的独立人格提供了理论依据。而西方哲学一直重视自愿原则,强调自我、强调个性、强调人格独立。应当说,他们在强调人的主体地位、强调人的个体价值上是有可以借鉴的地方的。

没有独立人格、也就没有对社会的责任感。社会主义应当比任何时代都更加尊重独立人格,重视对独立人格的培养。正如马克思所说:“基督教的社会原则公开颂扬怯懦、自卑、自甘屈辱、顺从驯服,总之,颂扬愚民的各种特点,但对不希望把自己当愚民看待的无产阶级来说,勇敢、自豪感和独立感比面包还要重要。”

没有独立人格,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意识。因此我们的教育要培养以民主和法制为核心的精神文明建设者,就不可不重视独立人格的培养。班主任在德育工作中应当把学生的人格培养作为德育的核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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