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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关系不明确,产权制度不规范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独立学院的产权是在国家教育权的指导下,学校为履行教育职能而形成的一种财产权利关系,它依法确立并应受法律保护。因此,如何明晰产权,建立规范的产权制度,将关乎独立学院的健康发展,特别是校企合作的独立学院在产权制度方面存在更多更复杂的问题。随着独立学院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办学资产逐渐积累,产权归属问题必将在申请者、合作者和独立学院之间引起纠纷。

(一)产权关系不明确,产权制度不规范

从法律角度来看,独立学院是一个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也有自己独立的产权。独立学院的产权是在国家教育权的指导下,学校为履行教育职能而形成的一种财产权利关系,它依法确立并应受法律保护。学校产权包括对教育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等一系列权利的整体权益。

校企合作型独立学院举办时,投资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合作企业方投入资金和实物(土地、校舍、设备等),一是合作高校方投入品牌、师资和管理等无形资产。当时,本着独立学院“先试办后规范”的思路以及合作双方强烈的需求,独立学院很快举办起来并获得快速发展,而产权的明晰界定和归属问题则潜存了下来。正如当时教育部部长周济在“普通高等学院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的那样”,“独立学院在试办过程中存在着法人、产权等重大法律关系不明确的问题,合作办学各方面临一定的法律和政策风险”。(20)因此,如何明晰产权,建立规范的产权制度,将关乎独立学院的健康发展,特别是校企合作的独立学院在产权制度方面存在更多更复杂的问题。(21)

从校企合作的大多数独立学院运行情况看,独立学院的产权归属不清晰的主要问题,一是独立学院办学主体的多元化、投资主体的社会性、管理制度不健全和法制的不完善性及办学模式的多样性所导致的独立学院的产权模糊性;二是独立学院的产权归属一般都在合作办学的协议中规定,但有些协议只规定由申请者和合作者按出资比例分配,对财产归属没有具体的规定;有些只规定独立学院办学期间的利润分配问题,对办学期间及期满后的独立学院的财产归属问题只字不提;三是 “高校+企业”模式办学的独立学院,由于法人具有“双重”身份,举办方和合作方在人员和财产方面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容易导致独立学院产权划分不清晰。随着独立学院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办学资产逐渐积累,产权归属问题必将在申请者、合作者和独立学院之间引起纠纷。(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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