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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凡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教育材料和辅助读物的编写、审查和选用要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统一要求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地方课程教材管理的意见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

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浙教基〔2003〕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认识

良好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人才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青少年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竞争压力的增大、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他们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和自我意识等方面都会遇到或产生各种心理困惑和心理问题。及时地指导和帮助学生学会解决这些困惑和问题,对于培养他们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坚忍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促进心理素质和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体素质的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地认识到,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不仅是学生健康成长发展的需要、社会发展对人的素质要求的需要,也是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的需要。

二、健全和完善各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建设

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必须依靠有效的组织、管理和评价网络,才能保障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稳步和深入地进行。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必须在2003年1月底前明确此项工作的责任科室及指导机构,积极稳妥地推进本地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

全省重点普通高中、重点职业技术教育学校(中心)、师范学校和设在县城的示范性初中应积极创造条件,在2003年上半年成立学校心理辅导室(站),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有条件的示范性中小学、中心小学争取在三年内成立学校心理辅导室(站)。

三、加强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科学深入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关键是抓好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各地应在2003年1月底前完成首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考核及上岗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各市、县(市、区)指导中心应积极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培训、资格认定和面试考核等各项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奖励和对积极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先进教师的表彰纳入年终的各项评比系列中,同时把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考核纳入学校工作的考核和表彰系列中。

为吸引和鼓励更多的优秀教师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省教育厅将从2003年起把从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定系列。

四、加强全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学研究和管理

各地应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实效性的研究,开展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的研究,开展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建设良好心理环境的研究,使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能科学地、深入持久地发展。

凡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教育材料和辅助读物的编写、审查和选用要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统一要求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地方课程教材管理的意见进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会同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和组织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问题的预防与干预的研究,运用多种形式帮助教师调节自我心理和矫正心理问题。

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要积极组织全省心理健康教育科研专题研究,从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操作技能、活动方法、个案研究、心理辅导室建设等方面展开研究,定期举行全省性的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研讨会,定期评选和推广心理健康教育的优秀科研成果。

五、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省教育厅将从2003年起把学校组织本校教师取得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情况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情况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督导检查的内容。

浙江省教育厅

二〇〇三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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