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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议事规则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党总支采取召开党总支会、党总支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等形式,研究讨论所涉及的学院重大问题。党总支会定期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召开时间,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决定。涉及多部门的议题,提交党总支会讨论前,须由分管院领导牵头,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并由议题部门按讨论意见修改。提交党总支讨论的议题材料,应符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注意与学校有关管理办法衔接,防止互相矛盾。

二、党总支议事规则

党总支采取召开党总支会、党总支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等形式,研究讨论所涉及的学院重大问题。党总支会定期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召开时间,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决定。

(一)党总支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二)参加党总支会人员

1.出席人员:党总支委员及其他院领导

2.讨论有关议题时,所涉及部门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列席该议题的研究

(三)党总支会议题范围

1.学院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发展与建设问题

2.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问题

3.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问题

4.学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师资队伍建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分配办法、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党政年度工作计划等

5.建议科级干部的任免、讨论考核、奖惩、调动、培训;审查(批)教职工和学生的组织发展

6.群团工作、统战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离退休工作等

7.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

8.传达学校党委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精神

9.院务会认为应提交党总支会研究的其他问题

(四)党总支会会议筹备

1.议题准备

(1)由议题部门写出有明确实施意见的书面材料,必要时还应附上翔实的统计资料及政策依据。(2)分管院领导对该议题有初步意见。(3)涉及多部门的议题,提交党总支会讨论前,须由分管院领导牵头,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并由议题部门按讨论意见修改。(4)提交党总支讨论的议题材料,应符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注意与学校有关管理办法衔接,防止互相矛盾。所有材料应文字简练,条理清楚,观点明确,说理有据。(5)干部问题和科级干部年度考核评优材料,由办公室按要求准备。

2.会议筹备

(1)经确定后的会议议题的相关书面材料,由议题部门提前一天送办公室统一印制、汇总后,送出席会议人员。(2)会议组织联络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并根据需要写出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3)经会议决定的事项由议题部门组织实施、办公室督查、督办。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党总支会议题

1.不属党总支会讨论范围的

2.所提议题无明确处理意见的

3.应经几个部门讨论而没有讨论或讨论不充分的

4.其他准备不足的

(六)党总支会的议题讨论程序

1.由主持会议的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宣布议题

2.议题部门负责人汇报

3.分管院领导提出意见

4.与会人员发表意见

5.主持人根据会议讨论情况提出结论意见。如意见不统一,原则上下次会议再议,情况特殊,可表决决定

6.对须表决的议题,每位党总支委员均须发表明确意见或按会议要求投票

7.如需行文,由议题单位按会议意见修改,交办公室审稿。其中管理办法类文件,须交领导审定

(七)有关党总支会的其他要求:

1.党总支会已议定的事项,原则上不再另行提起讨论

2.党总支不搞临时动议

3.出席党总支会的人员应按时到会,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遵守内外有别原则,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把会议情况和不同意见外传;否则,视其情况按组织原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坚持回避制度,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议题,涉及人员应当回避。

(八)党总支会决议必要时可以以会议纪要方式传达到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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