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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从整体上看,是指对所有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的质量规格总要求。由于职业教育可以分为不同层次和类型,于是便形成了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这些总目标、分层目标、分类目标的有机结合便构成了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结构体系。初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最低层次。

第三节 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

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从整体上看,是指对所有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的质量规格总要求。由于职业教育可以分为不同层次和类型,于是便形成了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这些总目标、分层目标、分类目标的有机结合便构成了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结构体系。

一、职业教育的总目标

职业教育的总目标是指对接受职业教育的人的总要求,适用于职业教育的各个层次、各种门类。无论是初等职业中学、中专、技校,还是高职高专、职业大学;无论是农、医、师范,还是艺术、体育等门类,它们培养的人才都应符合这个总培养目标。它是制定下一级培养目标的依据。

社会的专门人才按照类型可分为:学术型人才、工程型人才、技术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其中,学术型人才主要是通过观察、试验、分析、推理,从事基础理论的研究以发现科学规律;工程型人才通过应用科学原理来进行创新设计,发现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等;技术型人才主要是应用技术、工艺和方法来解决实际问题;技能型人才一般是按照设计要求和工艺流程来进行生产、制造、施工以取得具体成果。技术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的工作都是处在生产、经营、服务的一线,这两类人才主要由职业教育来培养,这也就是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定位

职业教育注重职业岗位要求和专业能力的培养,它培养的人才主要是技术应用型而非学术研究型;是工艺型而非设计型。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要求,实施职业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从这个方针中可以折射出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这就是培养一大批有一定科学文化基础和较强综合职业能力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在生产、技术、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的各级各类专门人才。

二、各级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

各级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也就是分层目标,是指职业教育中不同层次的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它除了符合总目标的特点之外,还应具有阶梯层次,满足不同层次教育的性质任务和特殊需要,恰当地反映其培养方向和素质规格。我国的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可分为三个层次。

(一)初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

初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最低层次。从国际发展趋势来看,该层次的职业教育渐趋减少。但在我国由于经济发展的水平不高,城乡差距较大,地区发展也不平衡,因此初等职业教育还占有一定的比例,它担负着脱贫和扫盲的双重任务,主要分布在山区及边远农村,办学力量比较薄弱,没有统一的学制,专业设置不规范。现在的初三分流、初中毕业后加上一年左右的职业教育、初中阶段的职业技术中学,以及与成人教育交叉的农民初级技术培训都属于初等职业技术的范畴。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行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已经把接受初等职业教育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农村还应发展初等职业教育。

由于初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形式较多,差异也比较大,因此难以具体描述出其培养目标。概括地说,初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初等科学知识、有一定综合职业能力,德、智、体均衡发展,能自食其力脱贫致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初级劳动者。这样的目标符合我国的国情,也和初等职业教育的层次相适应,反映了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天然联系。

(二)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

中等职业教育是我国职业教育的主体,这样的结构是和我国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目前还存在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和技工学校三种类型,它们的培养目标曾经有所区别。

1.中等专业学校的培养目标

中等专业学校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发展的中等职业学校类型,培养目标定位在从事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上。它从初中毕业生中招生,学制3~4年。从办学单位来区分,有中央部委办的部委属中专;省厅、局办的省属中专;还有市一级办的市属中专。从办学形式上看,存在着普通中专、职业中专、电视中专和成人中专等多种类型。

对于中等专业学校的培养目标,在1979年6月教育部发布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应“具有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逐步树立无产阶级的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具有相当于高中的文化程度,并在此基础上掌握本专业现代化生产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健全的体魄”。

2.职业高级中学的培养目标

我国职业高中起步于20世纪60年代,在改革开放中逐渐发展壮大,在当时就是一种不包分配的新型中等职业教育,适应了市场的要求。职业中学的学制一般为3年。1990年原国家教委颁发的《关于制订职业高级中学(三年制)教学计划的意见》指出:“职业高级中学的培养目标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意识、职业纪律、职业习惯、忠于职守的敬业精神;掌握直接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必须的文化基础知识和素养、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有健康的体魄。”还明确规定:“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职业高级中学的任务是培养中级技术工人、具有中级技术水平的农民、中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3.技工学校的培养目标

我国的技工学校创办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是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定位于培养中级技术工人,学制一般为3年。关于技工学校的培养目标,原劳动部曾在一系列的文件中作了明确的阐述:

1961年《技工学校通则》指出,“技工学校是培养具有社会主义觉悟、中级技术水平和中等文化程度的技术工人”。

1979年《技工学校工作条例(试行)》指出,“技工学校的基本任务是为实现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能够掌握现代化技能的四级技术工人”。

1986年《技工学校工作条例》指出,技工学校“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把学生培养成合格的中级工人”。

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由于历史的原因,存在上述三种办学类型。一般认为,中专培养中级技术、管理人才,即培养技术员和基层干部。技校培养技术工人。职业高中介于两者之间,既培养“员”(初、中级技术管理人员),又培养“工”(劳动后备力量)。由于这三种办学形式同属于中等职业教育,且培养目标互有交叉,因此从学制体系上看不甚合理。教育部下发的《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指出,要调整中等职业学校的布局,优化教育资源,合并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形成三位一体。合并后的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统一后的中职有统一的指导方针和培养目标。

2000年,教育部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要求,中等职业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转变教育思想,树立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观念,培养与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职业学校培养的学生应“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立业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三)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科技浪潮将席卷全球。从世界范围看,职业教育的发展有向上高移的趋势。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符合我国经济、科技快速发展的要求。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大体上包括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及专科学校、部分培养技术型人才的高等专科学校。其培养目标基本上就是高级应用型和工艺型的人才。

1996年全国职业教育会议提出:高职人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优先满足第一线和农村地区对高等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教育部[2000]2号文《关于加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提出:高等职业教育要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业人才。学生应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职业教育的分类目标

职业教育的分类目标是指职业教育体系中各种不同类型的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它是在总目标的指导下,在分层目标的制约下,根据不同类型的院校、学科和专业的性质特点,为本类型的受教育者规定的相应的培养方向和素质规格。分类目标的操作性和针对性都比较强,它指向某类人才,适用于某类职业,因此更具有指导意义。按照职业教育的分类来看,它包括农林类、商贸与旅游类、社会公共事业类、医药卫生类、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等12大类,其下又可以分若干小类即专业。各类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都有各自的侧重点或特殊性。例如,职业教育师范类注重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农林类则侧重于农业新技术的应用和农业基本技能的培养。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分类目标存在层面上(初、中、高)的差别、校际差别和专业间的差别。这些差别都是在制定培养目标中应注意的问题。

总之,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一个错落有致、层次分明的目标体系。总目标、分层目标和分类目标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共同构建了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完整体系。考察每一具体的培养目标都应从系统的角度出发,才能找到其合理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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