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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的公平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经济学和财政学的角度来看,高等教育公平即高等教育投资的公平,也是高等教育机会分配的公平。高等教育机会均等还应包括结果均等的内涵,即高等教育在所有受教育者身上所产生的教育结果均等。高等教育尤其是现阶段我国的高等教育远未普及,起点均等之外的其他均等自然难登高等教育政策的议事日程。因为Sj社会的下层升学率比S社会的要高,那么可以做出S社会高等教育机会不均等的结论。

一、高等教育公平的本质

经济学和财政学的角度来看,高等教育公平即高等教育投资的公平,也是高等教育机会分配的公平。和高等教育公平一词相比,教育学者一般常用高等教育机会均等一词,本文沿用此说。在现代社会,由于政府大规模投资于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机会就成为一种具有公共性质的社会资源。作为一种公共社会资源,和其他社会资源一样,高等教育机会在社会各阶层中的分配要求公平。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政府对高等教育没有进行投资或投资非常少,那么高等教育机会均等也许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成为具有高度敏感性的社会和政治话题。

对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的理解可以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国学者之间也很难看到统一的学术见解。就世界上现存的研究结果来看,高等教育机会均等基本上具有两种含义。从其英文字面上来看,是不管现在个人能力、学习成绩等差异,所有高等教育适龄人口都有得到高等教育的机会。这被称为机会均等的教育学定义。但是很显然,这种机会均等思想充满理想色彩,现在高等教育机会这一社会资源十分有限,不可能让每一个适龄青年都进入大学读书,只能选拔其中一部分进大学读书。这样,只要选拔的标准具有社会公正性,那么高等教育机会的均等性就能得到保证。能力被视为具有公正性的选拔标准。这被称为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的能力主义(meritocracy)定义,[9]我个人称之为社会学定义。但能力是看不见摸不到的抽象物,统一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成绩或具有此性质的考试成绩就被作为能力的具体指标。纵观当今世界各主要国家,不管其法律或教育政策上如何规定,但实际上不依据考试成绩而决定下一代命运的做法几乎不存在。

但是随着教育科学及其相关科学的发展,研究者发现,能力尤其是以智商为指标的智力这个原本认为主要由遗传决定的东西,实际上后天环境尤其是家庭环境也起着重要作用。对于是遗传还是后天环境起决定作用,今天学者仍在争论,将来也许不可能有定论。但是两者均有影响似乎已成共识,其中争议最大的是影响程度的高低以及在哪些方面有影响。[10]如果家庭环境对能力发展有促进作用,那么以能力为标准的高等教育机会均等徒具有形式上的均等,实质上并不均等。因为原本生来素质不出众的孩子因为生在环境较好的家庭,可能后天能力发展较好。与此相对,原本生来素质较好的孩子因为后天家庭环境较差而没能得到发展的可能性也存在。为此,不管能力和成绩如何,每个人都能接受高等教育的高等教育机会实质均等就成为现代各国教育政策的共同目标。而且,如上所述,高等教育机会均等还存在着教育学的定义,之所以教育学者持此主张是因为现代教育学认为各个人所具有的潜在能力没有太大差异,问题在于后天环境尤其是学校教育有没有成功地教育和开发这种潜能。虽然这种理论能在多大程度上为研究所证实尚是未知数,但它和现代国家的思想支柱之一——民主平等主张相互影响,对社会大众和教育政策具有极大的影响力。

在严格意义上,上述的高等教育机会均等只是高等教育接受机会的均等(equal opportunity of access to higher education)或者说是起点的均等,这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高等教育机会均等。高等教育机会均等还应包括结果均等的内涵,即高等教育在所有受教育者身上所产生的教育结果均等。[11]为达到结果均等或者说在结果均等实现之前,还应有一个手段均等的阶段存在。科尔曼(Coleman)通过对美国义务教育(free public school education)发展历史的考察,认为在义务教育中,教育机会均等概念和政策经历了五个连续的发展阶段,即起点均等(equal access)、共同课程(common curriculum)、多样化课程(differential curriculum)、多民族共学教育制度(desegregated schooling)、结果均等(equality of results)。[12]中间的三个阶段可以说是手段均等的阶段。上述义务教育机会均等的概念不可能不影响到高等教育机会概念的内涵。但是,教育机会均等概念的进化及其变化的内涵是否成为人们关注的政策问题受多种因素影响,尤其受教育发展阶段的影响。很显然,义务教育已经普及,再讨论起点均等已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这样结果均等以及为此而采取的手段即教育政策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高等教育尤其是现阶段我国的高等教育远未普及,起点均等之外的其他均等自然难登高等教育政策的议事日程。为此,本文的高等教育机会均等主要指高等教育的起点均等,我国诸多研究者的高等教育机会均等概念也大多可纳入此范畴。

二、机会均等的实证思路和方法

如果要想让上述对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的理论分析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政策的可靠依据,还有一个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就是高等教育机会均等如何衡量的操作性问题。那么,应该如何衡量上述意义上高等教育机会的均等程度呢?

为简单起见,假定存在下述社会S,该社会有上层U和下层L两个阶层。在t年,上层U的高等教育适龄入学人口为1000人,下层L的高等教育适龄人口为10000人。这一年U的高等教育入学者为100人,L的高等教育入学者为200人。这样上层U的升学率为10%,下层L的升学率为2%。对此社会事实,一般有三个观察和评价的角度:第一,从社会各阶层高等教育机会应该平等,即各阶层高等教育升学率应该相等这一观点出发,认为t年的S社会高等教育机会不均等。这种观点易引起社会舆论的重视,收集数据也比较容易,因此很多非学术性杂志的文章多采用这种逻辑。实际上,不少登载在国际学术杂志上的文章也如此。但是除非实现了共产主义,否则由这种观点审视,在任何社会里高等教育机会都是不均等的;第二,t时点的国际比较。如果在t年S社会的上层升学率为10%,下层升学率为8%。Sj社会的上层升学率为12%,下层L的升学率为10%。因为Sj社会的下层升学率比S社会的要高,那么可以做出S社会高等教育机会不均等的结论。但是这种分析方法常为人们所批判,因为它忽视了不同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不同、经济和教育发展阶段不同这一因素;第三,把t年的数据和t-i年的数据或t+i年的数据相比(i为正的整数,理论上应小于t)。这里以和t+i年相比为例。如果S社会t+i年的U阶层高等教育入学率为8%,L阶层的高等教育入学率为4%,则至少可以断定在t+i年到t年的这段时间里,S社会的高等教育机会正在趋向均等。这里实际上存在着一个前提,即高等教育入学率处于增长状态,否则只不过是同一馅饼的重新分割,仅具有政治上的意义。当然上述时间系列的变化数据是否具有统计学的意义,尚需要检验。此外,也有把以上方法组合起来的更复杂的研究方法,但基本思路没有太大差异。简单地说,高等教育机会均等是一个动态概念。有关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的大部分经典研究都采用了这种范式。

三、机会均等实证方法的再审视

如上所述,对高等教育机会均等进行实证研究主要有三种研究设计。研究者一般使用第三种思路。简单地说,这种方法就是把两个时段不同阶层的升学比率相比较,从而评价高等教育机会是更加趋于均等还是趋于不均等。由于这种思路相对比较科学和规范,因而有关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的大部分经典研究都采用了这种范式。虽然如此,这种研究思路还是存在很多需要商榷的地方。

第一是使用比率所丢失的数据信息。仍然以上面的例子为证。假定存在下述社会S,该社会有上层U和下层L两个阶层。在t年,上层U的高等教育适龄入学人口为1000人,下层L的高等教育适龄入学人口为10000人。这一年U阶层的高等教育入学者为100人,L阶层的高等教育入学者为200人。这样,上层U的升学率为10%,下层L的升学率为2%,社会全体的升学率约为2.73%。经过若干年后到ti年,上层U的高等教育适龄入学人口仍为1000人,下层L的高等教育适龄入学人口仍为10000人,但是由于高等教育规模扩张,这一年U的高等教育入学者为150人,L的高等教育入学者为260人。这样,上层U的升学率为15%,下层L的升学率为2.6%,社会全体的升学率约为3.73%。如果仅仅使用比率,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虽然社会总体的升学比例有所扩大(从2.73%到3.73%),所有阶层的升学比例也都有所扩大,但是上层社会扩大的比例远远超过下层社会(上层社会扩大5%,下层社会扩大0.6%,上层社会增加的速度是下层社会的1.2倍,即(15%/10%)/(2.6%/2%)=1.2,所以高等教育机会总是变得越来越不均等。但是如果我们看一看绝对数量,上层增加50人而下层增加60人,下层增加的规模要大于上层,若从这个角度来看,是否可以说社会高等教育机会在朝着有利于下层的方向发展呢?而且,若不和上层比较,仅仅从自身的历史发展出发,下层只要绝对升学人数有一个增加,那么是否就可以说社会高等教育机会的程度在逐渐增加呢?

第二,社会和高等教育发展都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从世界上各个国家历史发展的经验可知,在这个动态发展过程中,高等教育入学人数和规模一直在不断扩大。若把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看作一个动态的过程,那么这个在原有基础上扩大的入学人数如何分配到社会各阶层中去,显然是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的关键所在。一种想法是把扩大的部分按人口基础的比例分配到社会各阶层甚至向下层倾斜,这样会有利于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研究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的学者往往持这种想法。

但是,社会和高等教育的实际发展过程并不是这样,在高等教育发展的初期,高等教育的机会有限,它往往是先照顾社会上层,在机会进一步扩大以后才会顾及社会下层。而且,扩大的高等教育机会在社会各阶层不是按比例分配,而是按绝对人数分配。所以在高等教育规模扩大的初期,按上述传统的思路,高等教育机会不仅不会扩大,反而只会有所缩小。但是,高等教育如果一直向前发展,高等教育机会则会进一步扩大,最终会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阶层中。

我国现在刚刚从精英高等教育步入大众高等教育,应该说仍然处在高等教育发展的初期,所以这种扩大的机会自然会更多地光顾上层社会的子弟。[13]其结果是看起来好像高等教育越发展,高等教育机会越不平等。但是,我们不能因此把高等教育机会越发不均等的根源归到高等教育规模扩大上而限制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这种高等教育机会不均等的现象只不过是社会高等教育发展过渡阶段的一个特征而已。如果有朝一日高等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全民都能接受高等教育,那么从这个意义上说,高等教育机会不均等只不过是暂时的现象。[14]这一点说明了高等教育公平具有极强的时代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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