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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本位论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个人本位论相比,伦理本位论的教育目的观不再仅仅强调人的自然性的发展,而是在重视个人价值的同时,更多关注社会需要和人的社会伦理的一面。[30]赫尔巴特认为,必须在伦理学的基础上建立教育目的论,在心理学的基础上建立教育方法论。赫尔巴特认为,选择的目的固然重要,但仅居次位,教育最重要的是道德的目的,即培养五种道德观念,使人具备完美的道德品质。

(三)伦理本位论

与个人本位论相比,伦理本位论的教育目的观不再仅仅强调人的自然性的发展,而是在重视个人价值的同时,更多关注社会需要和人的社会伦理的一面。主要代表人物为康德和赫尔巴特。

康德的教育观点深受卢梭的影响,但是,康德并不同意卢梭的“自然人”的主张,在他看来,人至多只有潜在的“善”,而这并不就是“善”。人具有双重本性:一方面,人属于自然界,作为自然存在的人具有各种感性欲望;另一方面,人又是道德世界的理性存在,人能够以理性来克制感性欲望,从而对自己的行为承担道德责任。因此,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使受本能驱使的自然人转变为能够自觉运用社会规范来支配行动道德的人,也就是通过文化的熏陶使人摆脱自然欲望的束缚而变得富有教养,从而塑造出“文化—道德”人来。[30]

赫尔巴特认为,必须在伦理学的基础上建立教育目的论,在心理学的基础上建立教育方法论。在他看来,“教育的唯一工作与全部工作可以总结在这一概念之中——道德”,[31]“道德普遍地被认为是人类的最高目的,因此也是教育的最高目的”[32]。所以,教育目的就在于借助知识的传授使受教育者能够明辨是非,陶冶意志,养成去恶从善的品德。按照赫尔巴特的理解,教育目的可以分为两类:即“选择的目的与道德的目的”。选择的目的又称“可能的目的”,它是指培养和发展儿童多方面的能力和兴趣,以便其将来选择职业。赫尔巴特认为,培养和发展儿童多方面的能力和兴趣,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因为人类社会分工日细,社会生活也有越来越多的方面,“每一个人须爱一切的活动而专精于一种”[33]。因此,教育必须使学生做多方面的努力,培养多方面的兴趣,实现各种能力的和谐发展,为将来选择职业做好准备。与此同时,培养和发展儿童的多方面的兴趣和能力与道德的目的也有密切联系。原因在于,人的多方面的兴趣和能力,可使人对道德行为的选择范围更加广泛,对道德判断更富于灵活性、更加准确和有力,从而有助于培养完善的道德品质。赫尔巴特认为,选择的目的固然重要,但仅居次位,教育最重要的是道德的目的(也被称为必要的目的),即培养五种道德观念,使人具备完美的道德品质。原因在于,无论你将来从事何种职业,干什么工作,都必须具有“明辨的识见以及与它一起的相应的意志力”,这样,才能够“把所有任意的冲动推回去”,[34]维护现存的教育制度。具体来说,这五种道德观念主要包括:①“内心自由”观念,即要求个人的意见和行为摆脱外在的干扰,服从内心理性的判断,真正认识到个人行为的意义,使意见与行为协调一致,确定人的行为方向。②“完善”的观念,即当意见和行为之间发生矛盾且无法调和时,则依靠“完善”的观念加以解决,即用多方面理智能力加以协调,使行为完善起来。③“仁慈”的观念,即当“完善”的观念还不能解决意见与行为的矛盾,两者仍然无法协调时,就要用“仁慈”的观念,即“绝对的善”的观念去解决。④正义的观念,即互不侵犯,各守本分。⑤“公平”的观念,即给予善或恶的行为以应有的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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