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馈赠需要讲原则

时间:2022-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就馈赠的时机而言,及时适宜是最重要的。中国人很讲究“雨中送伞”、“雪中送炭”,即十分注重送礼的时效性,因为只有在最需要时得到的才是最珍贵的,才是最难忘的。所以,馈赠前一定要了解受礼者的喜好,尤其是禁忌。此外,中国人还常常讲究给老人不能送“钟”,给夫妻或情人不能送“梨”,因为“送钟”与“送终”、“梨”与“离”谐音,是不吉利的。

馈赠作为社交活动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古今中外人士普遍肯定。送礼之人,都希望自己所送礼品能寄托和表达对受礼者的敬意和祝颂,并使交往锦上添花。然而,有时所赠礼品非但达不到这种目的,反而会事与愿违造成不良后果,“赔了夫人又折兵”。因此,认真研究和把握馈赠的基本原则,是馈赠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条件。

1.轻重原则——轻重得当,以轻礼寓重情

通常情况下,礼品的贵贱厚薄,往往是衡量交往人的诚意和情感浓烈程度的重要标志。然而,礼品的贵贱厚薄与其物质的价值含量并不总成正比。因为礼物是言情寄意表礼的,它仅仅是人们情感的寄托物,人情无价而物有价,有价的物只能寓情于其身,而无法等同于情。也就是说,就礼品的价值含量而言,礼品既有物质的价值含量,也有精神的价值含量。“千里送鹅毛”的故事,在我国妇孺皆知,是礼轻情意重的楷模和学习典范。“折柳相送”也常为文人津津乐道,因为柳的寓意有三:一为表示挽“留”;二因柳枝在风中飘动的样子如人惜别的心绪;三为祝愿友人如柳能随遇而安。在这里,如果仅就这些礼物本身的物质价值而言,的确是很轻的,对于受礼人来说甚至是微乎其微的,然而它所寄寓的情意则是浓重的。我们提倡“君子之交淡如水”,提倡“礼轻情意重”。但是,当我们因种种原因陷入“人情债务链”时,则不妨既要注意以轻礼寓重情,又要入乡随俗地根据馈赠目的和自己的经济实力,择定不同轻重的礼物。对于那些人情礼轻重的把握尺度,目前国内常以个人收入的1/3为最上限,下限则酌情而定。总之,除非是有特殊目的的馈赠,其他馈赠礼物的贵贱厚薄都应以对方能愉快接受为尺度。

2.时机原则——选时择机,时不我待

就馈赠的时机而言,及时适宜是最重要的。中国人很讲究“雨中送伞”、“雪中送炭”,即十分注重送礼的时效性,因为只有在最需要时得到的才是最珍贵的,才是最难忘的。因此,要注意把握好馈赠的时机,包括时间的选择和机会的择定。一般来说,时间贵在及时,超前滞后都达不到馈赠的目的;机会贵在事由和情感及其他需要的程度,“门可罗雀”时和“门庭若市”时,人们对馈赠的感受会有天壤之别。所以,对于处境困难者的馈赠,所表达的情感就更显真挚和高尚。

3.效用性原则

同一切物品一样,当礼以物的形式出现时,礼物本身也就具有了价值和实用价值。就礼品本身的实用价值而言,人们经济状况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追求不同,对于礼品的实用性要求也就不同。一般来说,物质生活水平的高低,决定了人们精神追求的不同。在物质生活较为贫寒时,人们多倾向选择实用性的礼品,如食品、水果、衣料、现金等;在生活水平较高时,人们则倾向于选择艺术欣赏价值较高、趣味性较强和具有思想性、纪念性的物品为礼品。因此,应视受礼者的物质生活水平,有针对性地选择礼品。

4.投好避忌原则

就礼品本身所引发的直接后果而言,由于民族、生活习惯、生活经历、宗教信仰以及性格、爱好的不同,不同的人对同一礼品的态度是不同的,或喜爱或忌讳或厌恶,等等。因此,我们要把握住投其所好、避其禁忌的原则,在这里尤其强调要避其禁忌。禁忌是一种不系统的、非理性的、作用极大的心理和精神倾向,对人的活动影响强烈。当自己的禁忌被冒犯时,无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心中的不快、不满,甚至愤恨是不言而喻的。当我们冒犯了别人时,就会引起纠纷,甚至冲突。所以,馈赠前一定要了解受礼者的喜好,尤其是禁忌。例如,中国人普遍有“好事成双”的说法,因而凡是大贺大喜之事,所送之礼,均好双忌单,但广东人则忌讳“4”这个偶数,因为在广东话中,“4”听起来就像“死”,是不吉利的。再如,白色虽有纯洁无瑕之意,但中国人比较忌讳,因为在中国,白色常是悲哀之色和贫穷之色;同样,黑色也被视为不吉利,是凶灾之色、哀丧之色;而红色,则是喜庆、祥和、欢庆的象征,受到人们的普遍喜爱。此外,中国人还常常讲究给老人不能送“钟”,给夫妻或情人不能送“梨”,因为“送钟”与“送终”、“梨”与“离”谐音,是不吉利的。这类禁忌,还有许多需要我们去遵循,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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