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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群岛的历代行政建置

时间:2022-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唐代始于舟山群岛置“翁山县”;北宋在置“昌国县”;元初始于舟山置州,名“昌国州”。1958年,象山县划入台州专区,建立舟山县。1967年,舟山专区改称舟山地区。1987年,撤销舟山地区,建立舟山市并撤销定海县建立定海区,撤销普陀县建立普陀区,舟山市辖两县两区:岱山县、嵊泗县、定海区、普陀区。2011年7月7日,国务院批准成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这是一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层面新区。

舟山群岛迄今为止最具有国家意义的行政建置是宋代的“昌国县”和元代的“昌国州”,“昌壮国势”寄托着朝廷的希望和民众的愿景。

因此,我们不妨用“昌壮国势”为题,梳理一番舟山群岛的历代行政建置。

春秋时,舟山是古越国的东境,称“甬东”或“甬句东”。自秦至隋,为句章县东的“海中洲”。唐代始于舟山群岛置“翁山县”;北宋在置“昌国县”;元初始于舟山置州,名“昌国州”。清康熙年间置“定海县”,道光时升为“定海直隶厅”;宣统时,改定海直隶厅为定海县。1949年,析定海县为定海、翁洲两县。1950年,翁洲县并入定海县。1953年,成立舟山专区,1954年4月增辖象山县。1958年,象山县划入台州专区,建立舟山县。1960年11月,嵊泗人民公社划归上海市。1962年,撤销舟山县,恢复舟山专区和定海、普陀、岱山县,增设大衢县,嵊泗仍划归舟山专区,并恢复县的建置。1967年,舟山专区改称舟山地区。1987年,撤销舟山地区,建立舟山市并撤销定海县建立定海区,撤销普陀县建立普陀区,舟山市辖两县两区:岱山县、嵊泗县、定海区、普陀区。2011年7月7日,国务院批准成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这是一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层面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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