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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数量统计

时间:2022-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是指报告期末在企业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是一个时点指标,反映企业报告期末从业人员的规模,是编制和检查企业劳动力计划、研究劳动力结构等问题的重要指标。平均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量,用以反映报告期内劳动力占用的平均水平。即月平均人数的分子用报告期内实际开工天数的实有人数加总求得,而分母则不论开工日期长短,必须用日历天数进行计算。

物流企业从业人员是指在物流企业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物流企业从业人员可分为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两大类。

职工是企业从业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劳动统计制度规定,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职工统计中不包括以下人员:

(1)离开本企业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

(2)从单位领取原材料,在自己家中进行物流业务活动的家庭工。

(3)发包给其他单位的物流业务活动中所使用的人员;承包本单位物流业务,其劳动力不由本单位直接组织安排的农村搬运队人员。

(4)参加本单位劳动的军工和在校勤工俭学学生,以及大中专、技工学校的实习生。

(5)离休、退休、退职人员。

(6)在本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等其他按规定不列入职工统计范围的人员。

现行劳动统计制度中,企业其他从业人员是指未作职工统计,但实际参加本企业工作并领取劳动报酬的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包括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在本企业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以及第二职业者,不包括在企业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在校学生。

企业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是指报告期末在企业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从业人员。常用的期末人数有月末人数、季末人数、年末人数。期末人数是一个时点指标,反映企业报告期末从业人员的规模,是编制和检查企业劳动力计划、研究劳动力结构等问题的重要指标。

平均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量,用以反映报告期内劳动力占用的平均水平。平均人数常用于分析企业劳动时间的利用、劳动效率、劳动报酬等状况。常用的平均人数有月平均人数、季平均人数、年平均人数。其计算公式如下:

如果在报告期内人数变动不大,月平均人数可以简便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计算平均人数时,须注意以下问题:

(1)每天实有人数是指企业每天所拥有的人数,即在册人数,不论是否出勤,都应计算在内。

(2)公休日和节假日的人数按前一天的实有人数计算。

(3)新建企业或撤销企业在计算报告月平均人数时,应以其建立后或撤销前各天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月的日历日数。即月平均人数的分子用报告期内实际开工天数(包括其中的节假日)的实有人数加总求得,而分母则不论开工日期长短,必须用日历天数进行计算。

【例6-1】

某市4月初甲物流企业实有人数1000人,乙物流企业实有人数500人。4月16日乙物流企业破产,全部人员被甲物流企业录用,至月底无其他变化。如按上述规定计算两物流企业4月份的平均人数,则有:

若不按上述规定以报告月日历日数为除数,而是以开工日期为除数,则有:

从该市的角度来看,4月份物流企业从业人员的一般平均水平应为1500人(上半月甲物流企业的1 000人加上乙物流企业的500人,下半月甲物流企业为1 500人)。显然,上述第一种算法是正确的,而第二种算法存在重复计算。

由于自然和社会等因素的影响,企业从业人员人数总是处于变动之中。首先是数量变化,其次是结构变化。而这对企业的生产发展、劳动生产率和工资水平等都有直接的影响。因此,企业应及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变动情况,以便合理分配和使用劳动力。通常,可编制从业人数变动表及计算相应的有关指标来反映人员的变动情况及程度。从业人员人数变动表如表6-4所示。

表6-4 从业人员人数变动表

(1)本期从业人员增加人数

本期从业人员增加人数是指在报告期内本企业招收、录用和调入的全部人员。按其来源可分为以下六种:

① 从农村招收的人员。是指从农村劳动力中招收的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来自农村的补充自然减员的人员。

② 从城镇招收的人员。是指从城镇社会青年、待业人员中招收的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来自城镇的补充自然减员的人员,但不包括来自城镇的其他人员。

③ 录用的复员转业军人。是指从部队复员和转业后,直接由企业录用的人员。包括参军前是职工或已办理了招工手续,服兵役期满后又回原企业复工复职的人员;但不包括复员回农村参加生产后又被企业招收录用的人员,这部分人员应计入“从农村招收的人员”人数中。

④ 录用的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是指在大专院校、研究生院(部)以及中专和技工学校毕业后,直接由企业录用的人员。包括由学校推荐或本人自行联系工作单位的各类毕业生。

⑤ 调入人员。是指在报告期内从外单位调入的人员。

⑥ 其他人员。是指除以上几类人员外,本企业增加的从业人员人数,如停薪留职人员复职。

(2)本期从业人员减少人数

本期从业人员减少人数是指在报告期内离开本企业且不再由本企业支付工资的全部人员。按其来源可分为以下四种:

① 离休、退休、退职人员

离休人员:是指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龄和条件,退出生产或工作岗位,办理离休手续享受离休待遇的人员。

退休人员:是指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龄和条件,退出生产或工作单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

退职人员:是指从业人员本人自愿,或因丧失工作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而办理离职手续享受相应待遇的人员。

② 开除、除名、辞退人员

开除人员:是指从业人员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受到开除的行政处分,并由单位办理开除手续的从业人员。

除名人员:是指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由企业办理除名手续的从业人员。

辞退人员:是指犯有违纪行为,由企业办理辞退手续的从业人员,以及因其他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退手续的从业人员。

③ 终止、解除合同的人员

是指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于正常或非正常原因,与企业终止和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合同制从业人员。

④ 调出人员

是指在报告期内由本企业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从业人员。

⑤ 其他人员

是指除以上几类人员外的本企业减少人员,如停薪留职、死亡人员。

从业人员人数变动表中的四大类指标具有以下平衡关系:

期末从业人数=期初人数+本期增加人数-本期减少人数

根据从业人员人数变动表的有关数据,可以计算从业人员人数变动程度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若计算结果为正数,为期内净增率;若计算结果为负数,则为期内净减率。在观察从业人数增减率时,应注意到,如果期内增加人数恰好等于期内减少人数时,期末人数也等于期初人数,则该指标的计算结果为零。从计算结果来看似乎没有发生人员流动,这显然与实际不符。因此,为弥补该指标的不适,可分别计算从业人员人数增减比重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注意

由于上述两个指标的分母不同,故不能用简单相加来得出从业人员人数增减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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