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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绅的救灾活动

时间:2022-02-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国时期地震赈灾的队伍里,始终少不了士绅的身影,他们既参与报灾、勘灾、放赈工作,又积极为灾区争取来自政府的救济物资,甚至直接要求省政府下拨赈灾物款,并建议赈灾款项的分配办法,甚至要求省政府在国内外发起募捐活动。
士绅的救灾活动_穿越震荡构建和

士绅是中国封建社会中一个特殊阶层,他们拥有科举功名,相当数量的士绅还拥有宗族地位和财富,是乡村社会的实际统治者。中国封建国家的官方统治只达县一级,即所谓“皇权不下县”。在广大农村,国家没有设置行政机构对其进行统治,胥隶这些雇用者虽然被赋予代表政府官员在农村办事的权利,但他们唯利是图的动机使他们终究不能获得政府的信任,并成为政府试图消除的祸害,那么谁是国家在农村的理想代言人呢?谁是国家管理广大农村最可资利用的资源呢?是士绅。士绅是农村文化资源的占有者和官方主流文化的传播者,也是农村财富的主要控制者和施予者,还是沟通官员与农民最可靠的桥梁。统治者为了更好地利用士绅,在礼仪、法律、经济方面给予他们一系列特权,以突出他们在地方上的权威。[50]士绅原本具有的文化资源、经济资源、政治资源,以及国家对他们享有这些资源的许可,使“士绅对乡村社会的治理既具有自治性质,又具有行政性质”[51]。士绅的这种身份,进一步浓缩了他们与封建国家政权制度之间天然的血脉关系,当社会发生重大事件,士绅总会主动地向政府提供帮助,政府也会将许多重要的事务委托其办理。

清末科举制度被废除,但士绅占有的文化、政治和经济资源没有改变,他们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仍然在乡村社会中发挥着领导作用,仍为乡村社会的精英。“就文化资源的占有来说,科举制废除前士绅对文化资源的占有凭借的是国家对儒家文化的弘扬与士绅本身为儒家文化的学习者及宣扬者身份。科举制的废除只不过意味着不再通过科举考试来选拔官吏,但是并没有废除,也没有动摇儒家文化在整个国家的统治地位,所以作为儒家文化学习者与宣扬者的士绅在文化资源的占有上仍居优势地位,士绅仍然是广大人民心目中德高望重的榜样和表率。在经济资源的占有上,科举制的废除并没有剥夺任何人的财产,士绅们掌握的经济资源依然如故。在士绅所掌握的诸种资源中,变化较大的是政治资源。科举制的废除使士绅享有特权的时代成为历史,旧有的权力结构也遭到破坏,待新的权力结构与权力载体出现之后,士绅又凭借其掌握的资源得以进入新的权力结构。”[52]因此,即使在民国时期,士绅也是政府在农村合作的对象,或者说,士绅仍然是干预乡村社会的重要民间力量。

当然士绅的精英地位不可能一直延伸下去,“科举制废除之后,士绅精英地位的维持只能限于一段时间,不可能无限期地继续。因为这个阶层的后继来源失去了制度上的保证,即其再生机制已不存在,后来的学堂毕业生很多都流往城市,不再在农村发挥作用。那么,士绅在农村的精英地位能维持多久呢?据张仲礼的估计,考取生员的平均年龄为24岁,死亡年龄为57岁,从获取功名成为士绅至其死亡平均为33年。因此假定1905年获取功名的最后一届士绅为24岁,至其死亡需经过33年,至1938年。但是,在此期间,年龄较大者可能在1938年之前就已去世,所以作为一个阶层的士绅大概存在至20世纪30年代初中期,也就是说,农村社会的精英在30年代初中期之后就不是以士绅为主了,其他阶层就可能跃居精英地位。……作为整个阶层士绅在农村社会影响力的明显下降是在20世纪30年代初中期”[53]

据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肯定在晚清末年和民国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里,士绅阶层仍然是云南农村社会的上层,在地震灾害环境下,他们仍旧是政府最理想的合作伙伴,他们既是政府救灾活动的组织者之一,又是代表灾民向政府呼吁救济的重要力量。他们依靠所拥有的社会文化资源,发起富户捐钱捐粮,支持政府救灾。民国时期地震赈灾的队伍里,始终少不了士绅的身影,他们既参与报灾、勘灾、放赈工作,又积极为灾区争取来自政府的救济物资,甚至直接要求省政府下拨赈灾物款,并建议赈灾款项的分配办法,甚至要求省政府在国内外发起募捐活动。民国二年(1913年)12月21日,峨山大地震,死伤严重,官员们“委绅督同切实复查”。1925年大理地震后,勘灾、赈济各环节都有士绅参与。“现暂假旷地办公,……集绅设立筹备善后处,委绅调查,妥为抚慰”[54],这是凤仪县的情况。在弥渡县,县政府“复于次日集绅会议,成立临时赈灾总事务所,各乡成立分所,今委绅杨兆麟、杨翊清等为总协理,办理赈济事务”[55]。在赈灾款分配方面,大理县士绅曾就省政府拨发的第一笔款项提出要求:“查榆属……灾情奇重,百倍他属,……现蒙颁发三万元,拟恳先给大理筹赈会,俾得赶办急赈,收拾伤残。并恳续拨款以筹善后,……大理阖邑官绅士民同叩。”[56]在其他受灾各县,士绅同样可谓为本县政府官员的左膀右臂,他们勘灾、赈济、保存救灾粮款,负责善后,是灾区实际上的管理者。1940年石屏宝秀地震后,士绅也积极协助地方官员办理赈务。“富绅张正堂、李恒升每人捐国币二千元,又是一个功德,灾民感戴不浅了”[57],“灾情发生之次日,即由该县官绅向地方富户募集旧币六万余元,分别发给灾民应用,使死者得以营葬,伤者有款治疗,其省政府所发赈款新币一万元,已交由该县官绅负责保管,俟将灾情调查平定后,再为配放”[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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