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职业的分类
关于职业分类,经济发达国家都很重视,不过由于分类标准不完全相同,各国的职业类别也就不完全一致。
一、西方国家职业分类
西方国家一般将职业分为三种类型:
1.按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性质、层次进行分类
这种分类方法把工作人员划分为白领工作人员和蓝领工作人员两大类,明显地表现出职业的等级性。
白领工作人员包括:专业性和技术性的工作、农场以外的经理和行政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办公室人员。
蓝领工作人员包括:手工艺及类似的工人、非运输性的技工、农场以外的工人、服务性行业工人。这种分类方法明显地表现出职业的等级性。
2.按心理的个别差异进行分类
美国霍普金斯大学心理学教授、著名的职业指导专家约翰·L.霍兰德(John L.Holland)将职业划分为六大基本类型。
(1)实际型。主要是指熟练的手工和技术工作,通常是指运用手工工具或机器进行的工作,在西方常被人称为“蓝领”职业。如木匠、锁匠、产业工人、运输工人(司机)等。
(2)研究型。主要是指科学研究和试验工作。从事这些工作的人,包括研究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是怎样构成和发展变化的工作人员。科研人员(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就属这类职业。
(3)艺术型。是指艺术创作类工作。从事这些工作的人们使用语言、音像、动作、色彩等创造艺术的工作。作家、音乐家、舞蹈演员、摄影师、书画家、雕塑家等各类文艺工作者就属于这类职业。
(4)社会型。是指为人办事的工作,即教育人、医治人、帮助人、服务人的工作。如教师、医生、护士、服务员、家庭保姆等。
(5)企业型。是指那些劝说和指派他人去做某事的工作。如国家机关及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党政干部、经理、厂长、律师、工业顾问、推销员等。
(6)传统型。通常是指办公室工作,即与组织机构、文件档案和活动安排等打交道的工作。如办公室办事员、图书管理员、统计员、银行出纳、商店收款员、邮电工作人员等。
3.依据各个职业的主要职责或“从事的工作”进行分类
国际标准职业分类把职业由粗至细分为四个层次,即8个大类、83个小类、284个细类、1506个职业项目,总共列出职业1881个。其中8个大类是:
(1)专家、技术人员及有关工作者。
(2)政府官员和企业经理。
(3)事务工作者和有关工作者。
(4)销售工作者。
(5)服务工作者。
(6)农业、牧业、林业工作者及渔民、猎人。
(7)生产和有关工作者、运输设备操作者和劳动者。
(8)不能按职业分类的劳动者。
这种分类方法便于提高国际间职业统计资料的可比性和国际交流。
二、我国的职业分类
现代社会存在着许许多多的职业。这些职业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渗透,据统计,我国现有1万多种职业,都与国民经济的产业、行业密切联系。因此职业的分类也比较复杂。
1.按产业分类
我国国民经济分为三个产业:
第一产业,是指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
第二产业,是指工业、交通业、建筑业等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行业;
第三产业,是指商业、服务业、旅游业、信息业等社会服务行业,具体包括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为管理国家、管理社会服务的部门等三大类。
2.按经费来源分类
可分为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
经费来源主要靠国家财政、地方财政拨款的是事业单位。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靠银行贷款来源的是企业单位。
3.根据我国不同部门公布的标准分类,主要有两种类型:
第一种: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标准总局、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1982年3月公布,供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使用的《职业分类标准》。该标准依据在业人口所从事的工作性质的同一性进行分类,将全国范围内的职业划分为大类、中类、小类三层,即8大类、64中类、301小类。其中8个大类的排列顺序是:
(1)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2)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
(3)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4)商业工作人员。
(5)服务性工作人员。
(6)农、林、牧、渔劳动者。
(7)生产工作、运输工作和部分体力劳动者。
(8)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
在8个大类中,第一、二大类主要是脑力劳动者,第三大类包括部分脑力劳动者和部分体力劳动者,第四、五、六、七大类主要是体力劳动者,第八类是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
第二种: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国家标准局批准,于1984年发布,并于1985年实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这项标准主要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生产或其他社会经济活动性质的同一性分类,即按其所属行业分类,将国民经济行业划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小类4级。门类共13个:
(1)农、林、牧、渔、水利业。
(2)工业。
(3)地质普查和勘探业。
(4)建筑业。
(5)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
(6)商业、公共饮食业、物资供应和仓储业。
(7)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居民服务和咨询服务业。
(8)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
(9)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业。
(10)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11)金融、保险业。
(12)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
(13)其他行业。
这两种分类方法既符合我国国情,简明扼要,具有实用性,也符合我国的职业现状。
根据不同标准的职业,可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每一种分类方法,对其职业的特定性都有明确的解释,这对我们更好地掌握某一职业的特点,去选择适合自身的职业有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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