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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国家职业资格”模式

时间:2022-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职业资格”就是一种能在全国得到承认的职业资格,经由授予机构颁发给个人,作为就业或继续学习的凭据。长期以来,英国众多的职业资格证书使英国职业教育与培训不尽规范。在推行和实施NVQ的基础上,“普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GNVQ于1993年9月推出。英国政府规定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间有相互沟通和衔接的关系。

第三节 英国的“国家职业资格”模式

英国的职业技术教育历史悠久,它的产生与发展始终与英国经济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尤其是在战后,其快速的发展和不断的变革,为英国发展科技、振兴经济、改善和加强英国在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地位作出了贡献,走出了一条独特的职业技术教育发展道路——以发展继续教育、加强产业训练作为发展战后英国职业技术教育的主要战略。

一、英国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就是一种能在全国得到承认的职业资格,经由授予机构颁发给个人,作为就业或继续学习的凭据。在英国,整个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围绕资格证书与考试制度而开展。长期以来,英国众多的职业资格证书使英国职业教育与培训不尽规范。人们往往发现,他们的技能很难在劳动力市场上得到其他部门的承认;雇主也发现很难对来自其他产业部门的雇员进行低成本的培训。此外,随着劳动力市场结构的变化,经济、技术发展速度的加快,迫切需要加强在业成年人的培训。而旧的教育体系限制了劳动力的流动,妨碍了个人潜能的充分发挥,且不利于对成年人的培训和满足其终身学习的需求。为整顿凌乱的证书体系,1985年英国政府委托主导工业机构开展研究,界定了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的内涵。

1986年10月,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应运而生,它是代表政府具体负责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权威部门。1988年,他们推出NVQ制度,其宗旨是开发工作中所需的技能、知识和理解力,满足人们工作中的需要,促进终身学习,推行在工作现场进行的能力本位的考核。

目前,NVQ正迅速成为一个提供真正机遇的体系。这一体系的主要成功之处在于它得到了雇主、专业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个人的承认与参与,并得到各部门的理解、接受与尊重。由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主要由以雇主为领导的产业指导机构来制定,因而确保了每一级别资格拥有者可获得成功的职业生涯,且他们的资格能够在其他职业领域得到承认。因此,这一体系为广大雇主和劳动者所欢迎。

在推行和实施NVQ的基础上,“普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GNVQ于1993年9月推出。GNVQ同NVQ的水平等级相仿,其宗旨是开发广泛职业领域内所需要的技能和理解力。GNVQ的推行,为16—19岁青年接受全日制的、非直接职业导向的学校教育提供了更为广泛的机会,弥补了高级水平考试机会少的不足。GNVQ的获得并不意味着学生在毕业后就能立即胜任工作,因为它并不直接引向职业能力,相反,升入高等教育是实施GNVQ的重要动力。正如英国政府在推行GNVQ时所希望的:“普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连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起,将取代其他各种职业资格证书,并为全国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一个渐进的框架。这一框架类似于普通中等教育证书、高级水平普通教育证书以及高级学位的学术资格证书,并与这一框架并驾齐驱。”

二、BTEC模式在英国职业教育中的地位

BTEC由英国两大职业评估机构——商业教育委员会与技术教育委员会合并而成,是英国最著名的三家行业团体之一,隶属于英国政府所属的爱德思教育基金会。BTEC成立于1986年,是英国首要的资格开发和颁证机构,在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和人才培训方面居于世界领先地位,在关键技能教育的拓展方面有着卓越的表现和权威性。自1983年以来,在英国本土就有超过300万学生接受过BTEC的职业教育。目前世界共有100多个国家、5700多个中心在实施BTEC成功的课程教学和培训模式。BTEC任何一门课程所包含的科目单元以及所取得的学习结果都是一样的,标准课程的要求适用于所有国家,学生得到的都是具有国际标准的、普遍被接受和认可的资格。这些资格不但提供灵活多样的动手体验,而且适用于不同年龄段所有能力水平的人们。

BTEC证书与其他类别教育证书相互沟通,具有衔接性。BTEC教育项目有一套证书体系,该证书体系包括初级、中级和高级。英国政府规定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间有相互沟通和衔接的关系。

(一)BTEC初级证书是BTEC初级学历教育证书及文凭,它相当于英国普通教育证书“O“级水平、GNVQ中级水平或NVQ的第二级水平。

(二)BTEC中级证书是中级学历教育证书及文凭,它相当于英国GCE的“A”级水平、GNVQ的高级水平或NVQ的三级水平。该等级学历教育证书分为两类不同的学习形式:文凭证书课程是为期两年的全日制式课程,为期三年的业余学习课程是针对在职人士而开设的业余课程。

(三)BTEC高级证书是高等学历教育专业证书与文凭,它相当于英国大学前两年的课程。获得该证书后,可以进入大学二年级第二学期学习。这种证书的课程有两种:为期两年的全日制学习课程和为期三年的业余学习课程。

三、BTEC模式对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借鉴意义

BTEC教育项目是以“能力本位”为基石,以“终身学习”职教新观念为其指导思想的职教课程模式,它由一套完整的职业教育证书体系、课程体系、教学体系和评估体系组成。其中,最为突出的特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这些方面在不同程度上可以作为我国职业教育课程模式改革的借鉴:

(一)以能力为本,注意关键能力培养

BTEC项目所衔接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一种以能力为基础的资格认定,是一项“能力说明”,它由主要职能、能力单元、能力要素以及操作上的具体要求和范围等所构成。

BTEC的教学目标具有综合性,重视培养学生的关键能力。在教学内容方面,关键能力内容是BTEC课程的主要内容之一。BTEC教育关键能力又称通用能力,是指可迁移的、跨职业的能力,它是终身学习的基础。关键能力主要包括如下7方面内容:①管理与自身发展;②在工作中与人合作;③交流;④管理任务和解决问题;⑤数据应用;⑥技术应用;⑦设计与创新。为了便于教学和评估,BTEC将以上7个方面继续分解为一系列具体的行为结果,将行为结果分解为具体的行为指标。为了实现教学目标,BTEC中心将培养学生的关键能力视为贯彻自己教学工作的一条主线。

BTEC课程内容由核心单元、关键能力单元和选择单元组成。其中关键能力单元内容渗透在所有课程单元的教学之中。BTEC的课程设置采用目前英国颇为流行的模块或称单元课程。每一模块都有自己特定的目标和内容,一般包括四五个具体的内容。我国职业教育课程模式的设计,可以职业能力为基础设计职业标准,并以职业标准为蓝本建立教学计划,编写教学大纲和教材,从而彻底打破传统的以知识为基础的课程设计模式。

(二)在教学组织形式方面,BTEC项目最为突出的两个特点分别是以学生为中心和小组工作

BTEC教学过程以学生为中心,强调自主学习。它将课程或单元的所有权授予学生,使学生对自己的学习负责。与传统教学不同,BTEC要求学生参与目标制定、评估方法讨论和制订及评估过程。为此,BTEC提出了一系列以学生为中心的具体教学策略,并且要求教师转换角色。教师要考虑学生学习的不同方式,要与学生共同讨论需要解决的问题。BTEC教学以学生为中心,还表现在重视学生对活动的参与。

至于小组活动,是为了完成课业所采取的一种有效的学习组织形式。学生依据所给出的任务内容,采用个人或小组作业形式,围绕所要完成的任务开展讨论、研究、案例分析和实验等以学生为中心的活动,教师在学生完成任务期间,只提供咨询与指导服务。小组活动打破原有的上课学习以班级为主、课下学习以学生个体为主的组织形式,这样有利于解决因材施教和个性化教育的问题,同时又能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和团队精神。

(三)在教学评估方面,评估标准与就业的主要需求相关

BTEC所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与传统证书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建立在学习的实际效果评定上,不再限于书面的纸笔测验,而是一个搜集证据并判断证据是否符合操作标准的过程,一般是结合多重评定方式来证明个人是否足以达到职业的能力要求。以职业标准为考核的标准,以学习的实际综合成果为评分的主要依据。职业课程大部分都是实际操作性很强的课程。通过对实际成果进行考核能更有效地检查学生是否达到职业标准的要求。同时,为了保证在不同国家所获得BTEC证书都具有等值性,BTEC实施外审员制度。BTEC雇佣外审员对BTEC中心进行评估,评估的重点是学生的工作实绩,对学生得分可累积等,为“终身学习”提供了条件。学习者本人可根据自己的就业或职业发展的需要选择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再根据自己的特定情况选择适用于自己的“学习机会”。对“学习机会”的提供者而言,无论是谁,只要有条件,都可以提供培训机会。这种灵活而有效的职教运行机制,不仅有利于职教质量的控制、学习者的学习便利,而且有利于职教资源的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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