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4月25日)
尊敬的彦蓉副省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受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委托,现将2010 年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和2011年的工作安排作一报告。
关于2010年的工作情况
2010年,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继续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大力实施未成年人保护“三项任务”,积极强化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成效显著。
一、创新思路,强化举措,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一)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基础,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感恩奋进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等活动。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意见》,要求把活动开展到每一个班级、覆盖到每个学生;省住建厅组织协调省内各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在重大节庆活动和学年假期中免费安排各类针对青少年开展的参观、瞻仰和考察活动,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全年共接待青少年参观近万人次;团省委深化了“爱我中华,建设美好四川”“四川藏区团旗红”“民族精神代代传”等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举办各类报告会、演讲会、知识竞赛、大型演出420余场,参与青少年达220 余万名,有力地激发了他们建设祖国、建设家乡、振兴中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以“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年为契机,省教育厅把《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纳入省法制教育示范学校评估体系,加强法制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省司法厅、综治办、关工委等单位联合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四川省青少年法律知识网络征文活动,共收到2 600余篇作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加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守法的自觉性,督促其自觉履行对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义务;团省委制作了10万册自护手册、200套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电视宣传片、5 800套法制宣传挂图下发全省;省妇联印制了1.5万份法制宣传画发至全省各重点社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发起了四川省第二届广播电视绿色频率频道创建活动,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
(三)深入推进灾区青少年心理服务工作。团省委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与宋庆龄基金会合作,争取资金500多万元,依托“12355”热线呼叫平台系统,在原有的心理、法律、就业创业和其他服务的基础上,新开通“金色阳光工程”功能,实现24小时接听,并在绵阳建立了两个心理咨询中心。教育厅召开了地震灾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印发了《四川省地震灾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建立了省内25所高校对口指导39个重灾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机制。
(四)深入开展“面对面”活动。省“两会”召开前夕,团省委邀请部分驻川全国政协委员、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青少年问题专家、青年代表和新闻媒体等,针对如何完善法律、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加强新生代农民工及其子女帮助服务工作等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形成了《关于加强新生代农民工及其子女帮助服务工作的建议》提交省“两会”。
二、整体联动,形成合力,不断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一) 积极开展网吧综合治理。省文化厅牵头,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等单位配合,大力推行网吧第二代身份证实名识别登记管理系统,通过媒体实时公告行政处罚结果、召集网吧业主签订守法经营承诺,加强网吧社会监督等举措,持续有效地开展网吧综合治理。工商、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民政等部门牵头,集中开展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目前,共查封违法经营场所220处,查处取缔黑网吧760户,查处网吧违法违规案件1 737件,取缔无证文化经营场所2 427 家。关工委系统组织“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12 400余名,对8 000多个网吧实施了有效监督。
(二)大力开展手机涉黄整顿。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大力开展针对手机网络低俗之风的专项整治,通过专题举报网站和在网上设立“报警岗亭”“虚拟警察”,重点打击利用手机wap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对移动、联通、电信等三大基础运营企业、各IDC服务单位进行清理,坚决关闭未备案或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违规网站。目前,共清理托管服务器15 146 台,关闭未备案网站946 个,删除有害信息22 837条,处罚违规接入商12家。
(三)扎实开展家庭暴力遏制工作。各级妇联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调整充实原有的妇女维权机构,建立和完善了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妇女维权站、家庭暴力投诉站、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妇女儿童维权法庭、巾帼维权岗等各种维权机构。目前,全省共有110反家庭暴力中心1 003个、妇女法律援助站(中心) 2 300个,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59个,发放宣传资料、手册1.5万份,介入家庭暴力案件150多起,及时有效调解家庭矛盾纠纷。团省委发挥组织优势,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开展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尤其是对有家庭暴力倾向和苗头的家庭进行跟踪关注,切实维护广大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三项任务”工作试点。省未保办在全省选取成都市树德实验中学等10 所学校开展“三项任务”工作试点。通过指导各试点学校扎实开展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净化工作和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进一步认清网络不良信息对他们身心健康的影响和危害,自觉远离、切实抵制不良信息的传播。同时,要求各市(州)在省级试点学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努力创新,结合自身实际,确定相应的本级试点学校,并指导各试点学校设计一批活动项目,力争项目有特色,品牌有影响。
(五)深入开展警校共育。各级公安、教育部门认真推广“警校共育”经验,定期开设法制课,大力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制度,落实责任;定期联合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检查,严厉禁止并清理中小学周围200米内开办网吧和设立彩票投注站点、在学校周围设立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目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校园周边复杂路段设立治安岗亭5 618 个,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卫人员18 808名,安装监控报警设施9 345个;排查娱乐场所13 429个,排查整改校园及周边隐患44 561处,整改消防隐患3 988处,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明显改善。
(六)大力开展专项整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总工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维护未成年工、女职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共检查用人单位1.3万个,查处违反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案件118起,清退童工34人,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省新闻出版、文化系统共检查各类出版物销售市场11 563户,检查印刷、复制企业1 549户,全省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270余万件;省工商局检查电视、报纸、广播、期刊等媒体广告32 415条次,责令停止发布低俗不良广告3 335条次,立案查处64件。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破获涉校治安案件432 起,刑事案件261起,有力打击和震慑了违法犯罪份子,维护了校园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注重关爱,建立长效,切实帮助重点未成年群体
(一)继续深化灾区儿童、“留守学生”关爱行动。团省委按照“广覆盖、可持续、经常化”工作思路,通过创立“留守学生爱心基金”、建设“留守学生之家”、打造“志愿者队伍”、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等措施,切实加强留守学生关爱。全省已建设留守学生之家4 534 所,建设关爱农民工子女联合团支部、志愿服务站、留守学生(阳光少年) 之家“三位一体”服务关爱阵地294个,招募留守学生结对帮扶志愿者16万余人。省妇联组织专家组,围绕留守儿童现状、阵地建设等进行深入调研,为探索关爱留守儿童新的工作模式奠定基础。同时实施了“儿童友好家园”项目,“中日合作地震灾区心理骨干培训项目”,“灾后儿童心理创伤干预”项目,切实帮助灾区儿童尽快摆脱地震创伤。
(二)加大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爱力度。省司法厅在全省监狱劳教单位大力开展了亲情教育、爱心帮扶等活动,为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开通亲情电话、短信平台,增加罪犯与子女之间的亲情和感情;同时积极开展各类社会帮教、助教活动,切实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上学、户口、就医等实际困难。团省委广泛组织动员志愿者、青少年维权岗与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一对一”“多助一”结对帮扶,构建了以志愿者为核心、全社会参与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监护网络。
(三)加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省民政厅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安排4 450 万元用于解决我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基础设施改造和设备更新,并推动将攀枝花等8个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纳入当地2010年民生工程。同时,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大对操纵流浪儿童犯罪的幕后黑手的打击力度,及时解救受操控的儿童。目前,全省共建有117个救助管理站,依托救助管理站建有81 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共接待求助人员74 606 人次,其中救助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10 594人次。省残联通过多种渠道,及时掌握未成年残疾人被拐卖、拐骗等有关信息,并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利用未成年残疾人乞讨的犯罪活动,配合民政部门对解救出的未成年残疾人进行救助保护安置。
(四)加大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场所的建设力度。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工读教育,积极开展工读学校建设专题调研,将工读学校建设纳入社会管理创新规划,制定了“十二五”工读学校建设初步规划;同时把工读教育纳入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针对实际专题研究加强工读教育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配备专( 兼) 职德育干部管理。目前,全省已有工读学校6所,共有在校学生513人,教师140人,均实行全日制住读、封闭式管理。
(五)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省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出台规范意见,将未成年人刑事审判融入“大调解”工作格局,不断健全完善少年审判庭,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与成年人刑事案件分别进行处理的“五分开”制度以及试行“前科封存”制度等。去年,在省法院推动下,在成都市武侯区、广安市广安区、南充市嘉陵区先后建立了三个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庭。省检察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少捕慎诉的原则,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杀人、拐骗、强奸、非法使用童工等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快捕快诉;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中做到“五查清”“四见面”,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品格调查结果作为非羁押措施和不起诉可行性的评估依据,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同时,在广安邻水县检察院和绵阳游仙区检察院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六)完善社会捐资助学长效机制。一是积极开展关爱慰问活动,大力推进“金秋助学”活动。全省工会组织开展了“六一”慰问活动,慰问困难职工子女6.3万人,慰问资金913万元,赠送少儿图书1万册;大力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困难职工子女42.047万人,发放助学款5 114.15万元,确保每个困难职工(农民工) 子女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二是大力开展“希望工程”建设。团省委、省青基会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希望工程筹集资金1.14亿元,新援建希望小学224所,已竣工212所,资助大中小学生4 535名。同时建设了一批“红领巾书屋”“图书漂流站”“希望图书室”等活动阵地。
四、夯实基础,健全机制,努力加强平台和阵地建设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未保委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了资金、人员、办公场所“三落实”。在年初的未保工作会上,下发了工作要点和目标分解表,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有效推动了工作的蓬勃开展。
(二)扎实推进“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为进一步畅通未成年人诉求表达渠道,团省委积极整合资源,在省级“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统揽全省“12355”服务台工作格局的基础上,对“12355”热线呼叫平台系统进行升级,除了原有的心理、法律等服务功能外,新增了就业创业、个案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为广大青少年提供法律、心理、就业创业、个案等咨询和服务,进一步畅通了青少年利益诉求渠道。
(三)加强城乡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省教育厅积极推进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2010年有5个项目获得教育部、财政部批准。截止到目前,全省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达到182个;省住建厅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在灾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旧城改造、新区建设以及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中,加大对青少年活动场所配置的审查,将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当地城镇建设发展规划,配套建设了一批向青少年开放的社区活动场所;团省委通过积极争取,在德阳、绵阳、汶川等地启动建设了3所青少年宫(活动中心)。
关于2011年的工作安排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开局之年,我们还将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90 周年。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净化工程”“关爱工程”“助学工程”“基础工程”等四大工程,进一步深化网吧综合治理、手机涉黄整顿、家庭暴力遏制“三项任务”,以创新的举措推动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推进“净化工程”
(一)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以建党90周年纪念、“六五普法”实施、“5·12”汶川特大地震三周年等为契机,继续深化“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与四川同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感恩·自强”思想教育,广泛开展“爱我中华,建设美好四川”、争当“四好少年”“新家园、新生活、新希望”和小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双合格”宣传实践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开展向青少年推荐优秀出版物和“中华魂”主题教育读书活动。
(二)加强未成年人文化建设工作。一是继续实施“流动图书馆进灾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活动,切实为灾区群众、青少年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二是落实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的措施,丰富农村少年儿童文化生活;三是开展以网吧和游艺娱乐场所为重点的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继续推行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做好“扫黄打非”进社区试点工作,同时加大打击力度,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三)加大社会环境整治力度。一是继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全面推行“警校共育”,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检查。二是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杀人、伤害、拐卖儿童,非法雇佣童工与犯罪,要坚持严打方针,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判。同时,重视对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的司法保护。三是深化“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提高未成年人拒毒、防毒能力。四是广泛开展“青春红丝带”行动,通过举办培训班、赠送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未成年人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清除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诱因。
(四)强化未成年人自护教育。全面整合社会资源,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和各级青少年维权岗,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立足自护教育基地、自护学校、自护课堂等,开展自护讲座和宣传。组织开展自护征文比赛和自护公益巡演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护能力。
二、深入推进“关爱工程”
(一)扎实推进地震灾区青少年关爱工作。一是围绕灾后重建,进一步整合资源,在灾区加强“12355 心灵驿站”和心理服务专业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心灵抚慰等活动。二是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在灾区青少年中大力开展感恩奋进教育,引导灾区青少年团结互助、感恩图报,积极投身灾后重建。三是深入、扎实做好灾区青少年的心理服务工作,有效预防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深入推进民族地区青少年形势教育工作。加强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重点抓好藏区青少年和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实施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他们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
(三)继续深化留守学生关爱行动。一是加强关爱阵地建设,加大调查研究,认真抓好留守学生之家、留守学生寄宿制学校建设和运行情况监督考核,扩大建设规模。二是发挥关爱平台作用,积极探索与爱心企业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长期化合作。三是培育关爱骨干队伍,完善关爱留守学生志愿者的管理制度,加强志愿者培训,建立关爱活动的长效机制,推动工作规范化开展。
(四)广泛开展特殊未成年人关爱行动。一是关爱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对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行摸排建档,建立信息库,定期开展情况普查和关爱活动。二是关爱流浪未成年人。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和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关爱流浪未成年人活动。三是关爱进城务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积极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的法律援助、心理教育和辅导。四是关爱罪错青少年。在未成年人审判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立足教育、感化、挽救,依法对未成年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进一步扩大非监禁刑适用范围,对于轻微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慎捕慎诉;继续推进少年审判综合庭试点工作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加大对罪错青少年的帮教矫正力度,开展青少年维权岗与罪错青少年“一助一”结对帮扶工作,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前科消灭试行制度。五是关爱孤残儿童。推进残疾儿童“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建立0 ~6 岁残疾儿童免费康复救助制度,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加大对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康复中心、儿童福利院、SOS儿童村等专业救助机构的投入,通过宣传活动,吸纳、整合社会资源参与关爱工作。
三、深入推进“助学工程”
(一)推进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二是要深入实施“留守学生寄宿制学校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等相关项目。三是要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积极整合各种资源,大力实施灾后学校恢复重建项目。四是要继续突出农村教育和民族地区教育,确保按时完成民族地区最后三县的“两基”攻坚任务,同时进一步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有效改善办学条件。五是要加强对企业使用童工的检查督促,预防出现新的文盲群农村劳动力。
(二)加强对服刑在教未成年犯、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教。一是要积极推动工读学校建设,进一步加大专门( 工读)学校的管理和服务,切实把专门(工读)学校办成教育、矫治、挽救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阵地。二是要充分发挥公、检、法、司、教育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对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综合救助机制。三是要灵活运用检察建议,创新帮教对象的教育和引导。四是要继续建立健全全省少年法庭组织机构,推广试点少年审判综合庭的经验。
(三)完善社会捐资助学长效机制。一是要深入开展“希望工程”救助工作,积极资助贫困学生就学。二是要继续推进“金秋助学”活动,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确保每一个困难职工( 农民工) 子女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三是要实施“春蕾计划”,大力开展数字化幼儿园建设。四是要实施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扶残助学春雨行动”等项目,积极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
四、深入推进“基础工程”
(一)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一是要以《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为契机,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要依托学校、社区工作平台,发挥政法部门优势,深入推进法制副校长( 辅导员)、法制进校园(社区)机制。
(二)推进青少年服务中心建设。一是要做好统筹规划,明确全省建设青少年服务中心的基本内涵、目标任务、功能定位、运营主体和工作要求。二是要以阵地、队伍和项目为重点,着力抓好181 个县级青少年服务中心建设,努力把中心建设成为联系青少年的新型纽带、服务青少年的有效平台。
(三)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建设。一是要加强各成员单位、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组织建设,确保资金、人员和办公场所“三落实”。二是要继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有关未成年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要建立科学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监督考评体系,不断加大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力度,全面提升我省未成年人保护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各位领导、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进一步增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创新思路,强化举措,务求实效,切实为全省“两个加快”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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