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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政组织层面

时间:2022-02-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政府层面分析,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政策在执行的初期阶段具有整体推进模式的特征,整个过程则具有阶段转换模式的特征。在自发状态时,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是各级各类学校、企业、行业。

从政府层面分析,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政策在执行的初期阶段具有整体推进模式的特征,整个过程则具有阶段转换模式的特征。

1.跨区域教育协同发展政策执行的整体推进模式特征

教育政策执行整体推进模式的基础是自上而下的教育政策执行体制,内涵特征表现为精英主义和因地制宜,优势在于能够发挥精英的力量,缺陷主要表现为利益平衡问题。

从推进方式的维度看,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政策在初期阶段采用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推进方式。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项国家战略决策,与其相应的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政策从中央发布的决策部署,通过京津冀三省市的进一步政策条文的颁布,直到区县政府政策措施的实施,以及各种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组织的实际行动,自上而下贯彻下来。当然,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颁布之前,京津冀三省市早已存在零星的协同发展组织,例如跨越京津冀高校之间的合作、中小学之间的经验借鉴、高校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结合等,但是这些协同不仅数量有限,而且基本处于自主状态,很少由不同层级的政府出面牵线搭桥促成,多是一种草根性的自发行为。伴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已经不仅在不同学校层面的跨区域教育组织之间受到重视,更重要的是政府的号召和支持,并提供了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和鼓励措施。京津冀三省市之间的跨区域教育协同发展组织原本数量有限,但经过政府自上而下的要求、宣传和政策颁布,京津冀三省市之间各种教育协同发展机构纷纷成立,各种联盟和校企结合开始呈现,声势之大、规模之大在京津冀前所未有,呈现出一派激进的推进态势。

在自发状态时,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是各级各类学校、企业、行业。在整体推进模式下,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利益相关者不仅包括了已经和尚未开始的各级各类学校、企业、行业、迁移和流动人口,而且包括了中央政府、京津冀三省市政府、县级政府等政府部门。政府在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是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主要推动者。正是因为有政府号令和政府政策支持,京津冀三地各级各类学校和企业行业等才更为积极地开始探索协同发展之路。同时,在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过程中,各行各业的精英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而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校级领导、重要的教育专家等在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政策决策、宣传、协同发展方案的确定以及政策执行等方面都是主要的政策推进者。另外,各种媒体在政府宣传工作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不仅促进了社会对于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共识,而且报道着各种行动策略和经验,这既是对已经走出一条可行之路的教育协同发展组织的鼓励,也为更多的教育协同发展组织提供借鉴。

从推进特征的维度看,首先,整体推进模式的目标是自上而下、全方位地大力启动和推动政策执行。其次,整体推进的特征还表现在统一号令、因地制宜和相互借鉴方面,统一号令表现在三地都在按照中央审议通过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设计各自的方案和策略;因地制宜表现在各种不同类型的学校、企业等根据自己的需求和能够提供的支持,而采取不同的协同方式,例如契约模式、自主模式[15]等;相互借鉴则表现在京津冀三省市内部不同教育协同发展组织之间的借鉴,而且还借鉴长三角、国外等的经验,例如不少组织已经通过召开研讨会、经验介绍和进行实地观摩学习等相互学习借鉴。

2.跨区域教育协同发展政策执行的阶段转换模式特征

教育政策执行阶段转换模式的特征表现为,在政策执行的初期阶段,政策由政府主导并大力推行,自上而下地推进,专家学者理论层承上启下积极运作,目标群体实践层在基层采取具体行动探索。初期阶段的结果往往是执行者能够在理念上取得很大程度的共识,并且已经基本形成一定的执行框架和机制。虽然各执行组织执行的效果各别,但是总体而言,执行行动已经步入有序进展和成效明显状态。此时将进入执行的第二阶段,执行方式由初期阶段的“自上而下”为主,转换为以“自下而上”为主,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专家学者理论层积极支持,执行过程稳步推进,目标群体自下而上自主创新

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一种配套政策,它在初期阶段是国家权力自上而下推进的结果。但是随着京津冀教育全方位协同发展程度的加深,当协同发展完全处于一种遍地开花、取得明显效果而且从最初的搭建框架到后期深入协同的局面时,就不需要政府继续全力推进了,协同发展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学校已经能够为迁移和流动人口提供较为满意的教育,高校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已经能够较好地为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提供所需人才,并且当首都非核心功能得到了一定程度疏解的时候,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就进入阶段转换阶段,即第二阶段了。

在第二阶段,在推进方式上,自下而上的各种协同发展将持续进行,已经建构起来并且正在发挥作用的京津冀各种教育协同发展组织,例如京津冀师范大学联盟、京津冀跨区域教育集团等,将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创新,主动致力于各方面的合作共赢。此时,已经不需要政府再不断发出各种号召,因为协同发展不仅在认识上而且在行动上都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而激进的推进方式也开始转变为渐进进展。

在第二阶段,主要的利益相关者既包括政府,又包括各种学校及与之合作的企业行业,但主要推动者已经不再是政府,而是学校、企业等协同发展组织。“决策层、理论层和实践层之间的协作关系表现为,以实践层的目标群体为主角开展实践探索;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层在收集充分信息的基础上,针对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给予政策支持;专家学者结合实际给予理论引导。”[16]

从推进特征上看,第一,阶段转换模式的目标是通过根据政策推进的进展情况适时调整行动策略,促进教育协同发展。第二,在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政策推进达到一定程度时,阶段转换是其重要特征,政策推进方式将由“自上而下”转换为“自下而上”,由激进的初期推进转换为平稳的第二阶段渐进推进;主要推动者由三省市政府转换为京津冀三地基层的教育协同发展组织;对于如何协同发展的认识从最初的模糊和不明确转换到第二阶段的确定和明晰;目标群体的执行行动也由最初的犹豫和响应号召转换为第二阶段的主动探索和自发自愿;执行效果由最初的尝试、摸索等调整转换到初期阶段结束时的目标基本达成和成熟的执行框架及行动策略,再到第二阶段的经验分享和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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