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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项目化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2-02-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结合彭阳县实际,现就推行项目化基层党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在培育先进典型和打造示范点的基础上,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原则,深入开展城乡“六联”双进共建工作,引导城乡党组织共同实施重点党建项目,推动形成基层党建工作网状管理和联动发展机制,力争每年形成基层党建工作特色板块10个。围绕开展后进村整顿、部门(单位)包抓示范点、机关干部到基层帮助工作等,着力构建“双进共建”城乡一体化党建工作新格局。

关于推进项目化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增强全县各级党组织开拓意识和创新能力,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工作实效,推动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把握规律、增强实效、创新经验、夯实基础,不断形成基层党建工作新经验、新特色、新亮点,进一步提升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结合彭阳县实际,现就推行项目化基层党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对基层党建工作实行课题化设计、项目化管理、工程式推进,用经济工作理念谋划、组织、实施基层党建工作,把组织体系、党员队伍、活动载体、工作制度、阵地建设等,分解成看得见、摸得着、有成效的具体项目,采取统筹规划、组织实施、验收评估、总结提炼、推广运用等方式,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从点上探索到面上推广,从重点突破到整体推进,从成功做法到长效机制的拓展和提升,努力使基层党建工作在内容、形式、载体、制度、机制等方面,培育一批有特色、有特点、有亮点的党建工作示范典型,加快推进党建成果向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转化,为建设“生态彭阳、宜居彭阳、富裕彭阳、诚信彭阳、和谐彭阳”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

牢固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找准基层党建工作服务全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切实把党建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把党建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把党建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

(二)坚持服务群众

把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作为项目化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和根本要求,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坚持固本强基

把抓基层、打基础、强堡垒作为项目化基层党建工作的立足点和落脚点,教育、引导、动员、组织、带领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结合实际,创先争优,努力在支持项目、参与项目、服务项目、推进项目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四)坚持改革创新

把勇于探索、改革创新贯穿项目化基层党建工作全过程,正确把握基层党建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不断体现基层党建工作的时代性、创造性和科学性

(五)坚持分类指导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本乡镇、本单位、本行业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稳步实施,使项目化基层党建工作符合实际,增强实效,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出成果、出经验、出典型。

三、总体目标

通过推行项目化基层党建工作,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夯实基础、打造亮点、争创特色、提升水平,使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堡垒和先锋模范。

(一)培育一批党建工作先进典型

按照“有队伍、有场所、有设施、有制度、有活动、有影响”要求,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党员队伍、活动场所、体制机制等建设,力争每年培育先进基层党组织30个。

(二)打造一批党建工作示范亮点

围绕建设“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目标,创新设计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做到“县上有品牌、乡镇(村)有亮点、部门(单位)有特色”,力争每年打造基层党建示范点20个。

(三)形成一批党建工作特色板块

在培育先进典型和打造示范点的基础上,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原则,深入开展城乡“六联”双进共建工作,引导城乡党组织共同实施重点党建项目,推动形成基层党建工作网状管理和联动发展机制,力争每年形成基层党建工作特色板块10个。

四、项目类型

主要分为创新探索、典型示范、经验推广三大类项目。

(一)创新探索项目

针对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设定从点上进行探索、试验、创新的党建工作项目,为破解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的共性难题积累经验。

(二)典型示范项目

经过探索实践确有亮点、初成规模、初见成效,能够在本乡镇、本单位、本行业进行典型示范,推点上经验为面上模式的党建工作项目,形成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的特色品牌。

(三)经验推广项目

经过创新探索、典型示范后,成效显著、运作成熟、经验成型,能够作为成功经验在全县推广运用,形成具有“党建彭阳”品牌的基层党建工作新路子。

五、项目设置

按照中央和区、市党委及组织部门的总体部署,紧贴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实际,重点确定26个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各基层党组织也可围绕县委、政府和本乡镇、本部门(单位)中心工作,自选自创确定基层党建工作项目。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健全完善党员文化活动中心建设。

围绕提高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和执政能力建设,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围绕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大县城建设等,探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

围绕开展“双育双推五带头”活动,健全完善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教育管理服务的有效模式。

围绕开展“两管三评一推优”、“文建明工作法”、评星定格、承诺评议等工作,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

围绕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健全完善流动党员“五个一”教育管理服务机制。

围绕建立“三建四关心”机制,健全完善党员党内激励、关怀、帮扶长效机制。

围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窗口、党员志愿服务队等创建活动,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

围绕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开发战略,发展壮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围绕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解决村干部队伍后继乏人的问题。

围绕培育林果、草畜、蔬菜、菌草等特色优势产业,深入实施农村党员“双带”能力建设“三扩一树”工程。

围绕开展后进村整顿、部门(单位)包抓示范点、机关干部到基层帮助工作等,着力构建“双进共建”城乡一体化党建工作新格局。

围绕健全完善生态移民“三四五”工作机制,建立生态移民村六项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生态移民村党建工作。

围绕土地流转、资源开发、资本经营、服务创收、管理服务等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围绕城乡联建、村企联建、村村联建、专业合作社等组织设置模式,扩大党组织服务产业发展的职能。

围绕搭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一体六功能”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以县、乡、村、组四级便民服务网络体系。

围绕创新组织设置形式和活动活动,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围绕“讲诚信、扬正气、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推动诚信基层党组织、争做诚信党员创建活动,示范带动和影响全社会不断增强诚信意识。

围绕完善“以党务公开促进村务公开”“民主议政日”“五牙子章”民主理财等制度,不断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

围绕开展“四亮四创四评”“三创三评十个一”等活动,深入推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

围绕开展“深入基层知民情、深入群众解民忧”创先争优活动,探索建立机关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长效机制。

围绕总结、拓展、提升创先争优活动,每个基层党组织至少建立一项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围绕党建成员单位包抓示范点、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双向”述职等工作,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机制。

围绕“机制联抓、组织联建、活动联搞、实事联办”,深入推进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

围绕创建文明、和谐、平安社区活动,拓宽社区服务职能,建立社区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

围绕基层组织建设新路子、新亮点、新经验创建活动,探索加强机关、社区、学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领域党建工作新途径。

六、方法步骤

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审批立项、组织实施、验收评估、表彰激励、成果运用等六个环节。

(一)项目申报

各基层党组织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基础,针对选定或设定的党建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说明推进项目的背景意义、总体思路、工作措施、预期目标、实施计划等,向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各乡镇党委确定的党建项目要覆盖本乡镇行政村总数的20%。

(二)审批立项

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申报的党建工作项目,进行综合比较论证评估,择优确定一批项目予以审批立项。项目申报、审批每年进行一次,各基层党组织申报党建工作项目,每年要在3月初完成。

(三)组织实施

建立台账。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申报的党建项目经审批立项后,要建立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库和年度管理台账,实行基层党委领办、基层党组织承办、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督办的“三办”工作机制。领办和承办单位党组织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职责,明确具体要求、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

实施推进。各基层党组织采取定任务、定时限、定质量、定责任、定考核、定奖惩“六定”工作法,将党建项目考核到月、安排到周、具体到天,促进党建项目落实。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召开现场会、座谈会、实地察看等形式,对每个项目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总结完善。项目实施后,由领办单位党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照项目方案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在项目任务完成、目标实现后,分项目形成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向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申请验收。总结报告分项目概况、实施情况、成果经验、评价建议四个部分。

(四)验收评估

在接到项目实施单位党组织的项目验收申请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采取实地评审、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形式,进行验收评估。

(五)表彰激励

根据考核评估的结果,年底对项目化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特别是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党建项目,要给予重奖。

(六)成果运用

对验收评估合格、具有示范带动效果的基层党建项目,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总结提炼,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调研报告、理论文章或交流材料,注重推广运用。

七、组织领导

一要明确责任主体。县委组织部要对基层党建项目牵头抓总,各基层党组织是实施项目化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做好创新项目的探索实践,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要加强督促检查。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对项目化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将平时督查和验收评估相结合,注重检查项目是否贴近基层党建工作实际,是否产生较好的效果等。要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过程性考评以平时督查、随机抽查为主,实效性考评以年底目标责任考核为主,全面评价项目实施的综合效益。

三要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党组织要注重运用彭阳党建网、信息简报、区市报刊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创新管理项目。同时,要采取现场会、理论研讨、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创新管理经验,交流创新管理成果,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四要注重考核激励。县委组织部制定出台《考核办法》,把项目化党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双向”述职的主要内容,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切实做到“实施一批项目,表彰一批先进,树立一批典型,破解一批难题,推动一批工作”。

(彭党发〔 2012 〕 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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