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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农村党建工作“四个新”活动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2-02-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进一步选好配强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加强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为不断丰富“三级联创”活动的内容,创新“双培促双带”形式,探索新时期农村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2004年在全县开展“3+1”活动试点工作。

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农村党建工作“四个新”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精神,推动全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不断赋予“勇于探索,团结务实,锲而不舍,艰苦创业”的彭阳精神新的内涵和意义,县委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农村党建工作“四个新”活动,即思想政治建设要有新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有新进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有新突破,党的作风建设要有新加强。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思想政治建设上要有新提高

(一)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教育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的头脑,保持党员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农村党组织建设“五个好”的新要求,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切实把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带领广大农民发展经济、增加收入上来,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障和精神智力支持。

(二)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的有效途径

农村党员教育要结合实际,坚持经常性教育,抓好集中教育,注重自我教育,不断改进和丰富教育方式和内容。健全县乡村三级电教网络,利用信息化、远程教育的有效方式,不断拓宽教育渠道。县委组织部每年要从留存党费中挤一点为村党支部征订必要的学习资料。各乡镇党委每年要培育一批党员致富典型,组织党员观摩学习,开展致富经验交流等活动。特别要通过深入实施农村党员“十百千致富工程”,使每个行政村每年培养10名左右的“党员模范致富户”“党员科技示范户”,每个乡(镇)每年达到100名,全县每年累计达到1000名,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45岁以下的农村党员真正掌握1~2门实用技术,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达到“确定一批项目,培养一批党员,形成一个产业,带富一方百姓”的效果。

(三)组织实施村干部素质提升“双百工程”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通过定期轮训、学历培训和实践锻炼,全面落实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任职资格培训制度。力争用2~3年时间,使100名左右的村党支部书记和100名左右的村委会主任得到培训,使他们思想有新解放,观念有新转变,视野有新开阔,能力有新增强,逐步成为发展农村经济、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中坚力量。每年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和经管站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分别在县党校集中培训一次,其他村干部由乡镇党委组织在乡镇党校培训。进一步实施农村党员“换脑子工程”,坚持普遍教育与重点帮教、评先选优与处置不合格党员、教育与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三个结合”,搞好科学理论、宗旨观念、发展意识、优良传统和彭阳精神的“五项教育”,增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带头致富的意识,不断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完善农村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评制度

采取“四评”(自评、互评、群众评和组织评)的方式,每年对农村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状况进行定性定量考评,并按照“自评—互评—民主表决”的程序给党员定格。乡镇党委要建立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档案,把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同年终考核评比结合起来,激发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接受培训、提高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增强他们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二、着眼于提高执政能力,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上要有新进展

(一)把乡村两级领导班子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进一步选好配强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把那些靠得住、有本事、肯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进乡村领导班子。坚持“整(整顿作风)、教(教育培训)、传(传授经验)、帮(帮助工作)、带(示范带动)”的做法,不断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培养工作。2004年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县12个乡镇全面采取“三推两考一选”(个人推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考试、考核,依法选举)的办法,公开选拔乡镇副职领导干部,调整不称职干部,力争在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完善村党支部成员“两推一选”制度和村委会成员“公推直选”办法,对民主测评或民主评议不称职或不满意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的村干部,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各乡镇党委要对2003年农村党支部换届新当选的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考察,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对不能胜任工作的要及时予以调整。对换届中9个没有合适人选的村,从乡镇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挂职。对挂职干部工作实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任用。

(二)把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列为重中之重

采取下达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指标的办法,及时吸纳年轻有为、实干精神好和文化程度高的积极分子入党,使农村党员队伍的年龄和文化结构优化,整体素质提高,不断增强党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建立党员行为监督卡和外出流动党员管理卡的“双卡”制度,坚持严格管理和积极发展相结合,集中对那些长期不缴党费、不过组织生活、有劣迹的党员进行清理整顿,纯洁党员队伍。要加强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根据我县党员流出多、分布广和具有季节性等特点,各乡镇党委要建立卡册,将外出流动党员的去向、外出时间、从事行业、联系方式等情况进行登记;县就业局党支部要利用办理劳务输出证件的机会对他们进行党纪党风等教育;村党支部要对农忙季节和重要节日回家的流动党员进行培训,听取汇报,传递信息,介绍经验,总结典型。

(三)把后备干部培养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加强县直部门和乡镇后备干部培养和管理的同时,切实加强对村级后备干部的培育工作。对本村的乡土人才、致富能手、中介人、回乡知识青年、退伍军人进行统一登记造册。采取支部、党员、群众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按照不少于1∶1的比例建立一支素质优良、年龄梯次合理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村级后备干部年龄要在30岁左右,文化程度要在初中以上。乡镇党委对村级后备干部要建档立册,跟踪考察,做到备用结合、动态管理。

(四)认真开展“3+1”活动试点工作

为不断丰富“三级联创”活动的内容,创新“双培促双带”形式,探索新时期农村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2004年在全县开展“3+1”活动试点工作。“3+1”活动,即一名乡村干部、一名农民党员、一名农村致富能人为一组,负责落实一项具体工作。通过建立这种“捆绑式”的联动互助机制,使农村基层干部在实践中经受锻炼;使农民党员在基层干部的帮助和致富能人的带动下,学到一技之长;使致富能人在干部的教育和党员的影响下,成为先富带后富的典型和入党积极分子。试点工作由县农村党建工作联系点领导小组指导,乡镇党委组织实施。2004年在红河、古城两个重点乡镇确定1~2个基础条件较好的村进行,其他乡镇也可适当选择几个组进行示范。

三、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上要有新突破

(一)完善农村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联系制度

每年年初,县委和各基层党组织,乡镇党委与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与有联系户的党员签订责任书,使全县农村党建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坚持做到“三联”,即:继续落实县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县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个乡镇,具体指导一个村的工作,每年下乡镇、村的时间不少于60天,驻点不少于10天,党员领导干部每年为基层上党课不少于6次;继续实行党员联系户制度,村党支部选择指定一部分威信高、有致富本领的党员联系贫困户;继续推行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每年采取“倒排队法”,对新排查出相对后进的村党支部,乡镇党委要选派党委成员联系,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集中整顿。贫困村由包扶部门确定有经验、熟悉党建业务的党员干部帮助村党支部搞好规范化建设,重点理清发展思路,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村干部工作水平。

(二)继续加强农村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

坚持多方筹资的办法,新(扩)建、维修乡党(镇)校和村党员活动室,配套办公桌椅、电教等基础设施,增强服务功能。要加强对村党支部活动阵地的管理使用,使之成为本村的经济、政治、文化活动中心。

(三)多途径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通过政策引、资金扶、项目带、信息联,创造性地开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践活动”。要发展“服务性”经济。有条件的村要围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成立专业服务公司、专业购销公司或市场中介组织,在积极支持发展、提供服务中创收。要发展“开发式”经济。各行政村要通过开发利用集体土地、荒山、沟道、林场、房屋、基础设施等生产要素挖潜增收,或以股份合作、联合经营等方式增加集体收入。要发展“扶持型”经济。今后对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践活动试点村协调安排带项目的部门包扶,采取“结对子”的办法,帮助开展前期启动工作,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经过3~5年的努力,形成多业并举、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改变村级集体经济增长缓慢的状况,从根本上解决“无钱办事”的问题,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服务功能。

(四)不断提高农村党员荣誉感和政治地位

坚持既注重党员干部的奉献,又给予一定的实惠。各乡镇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对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结合每个党员的特长,设置一些诸如村级财务监督、社会治安维护、封山禁牧、计划生育、教育卫生、基础设施管护等工作岗位,明确职责,定性定量考核,年终述绩考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对上级党委的一些重大决策和会议精神,要让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确保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履行,增强党员的责任感、自豪感和使命感。

四、坚持从严治党,在党的作风建设上要有新加强

(一)政策落实要到户

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户。要借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的一些成功经验,组织干部群众定期召开座谈会,对调整农业结构、兴办公益事业、安排重大事项、规范村风民俗和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等进行交流,倾听意见,宣传政策,化解矛盾,统一思想。特别要抓好农村税费改革、退耕还林(草)粮款兑现、小额信贷扶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的落实,发挥政策的激励效应,激发群众发展生产、增收致富奔小康的热情。

(二)提供服务要到户

各级党组织都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由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每年年初,农牧、林业、科技、粮食、供销等部门围绕农业综合开发和产业化经营,积极探索发展“市场农业”的新途径,选派科技骨干下乡,举办培训班,现场示范指导,把农业科技送到田间地头。县直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把贷款、物资直接送到农民手中,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各乡镇要打破领导干部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工作模式,根据各站所的职能和干部的专长,把机关干部分为若干个专业组,组成实体性的工作机构,包抓重点工作,拓宽服务领域,提高工作效能。

(三)示范引导要到户

要把示范引导作为转变群众思想观念、改变传统生产生活习惯的重要途径,在不同区域有针对性地抓好一些高效农业示范园、区、户建设,发展规模经济,加快结构调整,拓宽增收领域和渠道。各级干部要认真践行“三个代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讲给群众听、做给群众看、领着群众干”,使群众胸有思路、学有样板、干有方向。

(四)作风转变要到位

加快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的长效机制,促进作风转变。进一步完善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民主理财、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等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围绕“巩固公开面,重点抓提高”的思路,规范乡镇政务公开和行政村村务公开的内容、次数、时间、范围和程序。将公开工作作为争创“五个好”党组织活动内容和干部考核范围,保证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村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年度考评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充分发挥乡镇党委、纪委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作用。

五、加强领导,全力推进“四个新”活动取得实效

(一)认真落实农村党建工作责任制

要充分发挥县农村党建工作联系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乡镇党委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县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组织部长具体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增强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县农村党建工作联系点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建立乡镇党委书记每季度定期向县农村党建工作联系点领导小组汇报党建工作的制度。根据汇报和平时检查情况,对党建任务完不成,工作无思路,长期处于后进状态的党委书记,按照全县“双文明”建设考核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对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

每年都要确定重点课题,围绕党建工作和县域经济发展,开展联合调研和专题调研,认真完成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安排的调研任务,为决策提供服务。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各自所联系的乡镇和村作为研究农村工作的“试验田”,经常深入乡村调查研究,进行理性思考,解剖麻雀,总结经验,帮助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

(三)营造抓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党建工作的宣传,反映动态,报道典型,大造声势,特别要把开展“四个新”活动宣传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涉农部门要注意将业务工作与农村党建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在科技示范、基础建设、基地培育、项目实施等方面向党建工作好的乡镇、村倾斜,扶持致富党员发挥更大的示范带动作用。其他部门、单位都要根据各自实际,做出支持农村党建工作的具体行动,在全县形成齐抓共建的良好局面。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订开展“四个新”活动的具体方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丰富和充实“四个新”活动的内涵,努力探索和积累农村党建工作的好做法、新经验。

(四)完善农村党建工作的激励机制

创造条件,积极改善乡镇干部的办公、交通等条件,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村干部经济待遇的落实,激发村级组织的内在活力。村干部的报酬应随着经济发展和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逐步提高,并与工作实绩挂钩。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可实行基础工资、奖励工资以及补贴在内的结构工资;对有一定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工作先进的村,可在集体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奖金;有条件的村,对正常离任的村干部可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做到用适当的待遇拴心留人。

(五)加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投入

多渠道筹措党建工作经费,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硬件建设。今后每年从县财政预算中安排不少于30万元的农村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解决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党员致富增收项目、农村基层干部培训以及各类试点活动,确保农村党建工作“四个新”活动取得显著成效,推动全县经济大发展、快发展、跨越式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彭党发〔 2004 〕 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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