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五”计划的实施与中国工业化的初步建设
大工业是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物质基础。列宁一再强调,社会主义唯一的物质基础,就是同时也能改造农业的大机器工业。斯大林在谈到工业的重要性时曾指出:“工业是包括农业在内的整个国民经济的主脑,工业是一把钥匙。”[25] 毛泽东也明确指出:“没有工业,便没有巩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福利,便没有国家的富强。”[26] 可见,一个国家工业化的发展程度是一个国家国民经济发展水准的重要标志,是关系到一个国家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然而,旧中国的工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只占很小的比重,1949年使用机器的工业的产值约占工农业生产总值的17%左右,这种状况不仅与欧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不能比,即使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资本主义发展比较落后的俄国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东欧诸国相比,也是远远落后的。旧中国仅有的工业当中,重工业不到30%;而重工业内部门类也残缺不全,互不协调,没有独立的机器制造业,没有形成独立的工业体系;工业布局极不合理,基本上都集中在沿海和东北的少数城市和地区。到1952年底,尽管国民经济经过三年时间得到相当程度的恢复,但现代工业的比重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只占26.7%,重工业的比重在工业总产值中只占35.5%,现代工业尤其是重工业基础薄弱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对此,毛泽东曾形象地说:“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27]
面对这种极其落后的状况,党和人民急切要求改变落后面貌并赶超世界发达国家的先进水平。因此,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中,规定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任务。依据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导,人民政府从经济恢复期结束后的基本国情出发,制定了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实际上,这一计划草案的编制工作,早在1951年春就开始酝酿。中央为此专门成立了由周恩来、陈云等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在编制“一五”计划的指导方针中确认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要求集中有限的资金和力量首先保证重工业与国防工业的基本建设。1952年8月,周恩来、陈云、李富春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访问苏联,就“一五”计划轮廓草案与苏联交换意见,得到斯大林和苏联政府的支持。此后,苏联帮助中国建设的工业项目也基本被确定下来。1953年6月至8月,全国财经会议讨论了“一五”计划的方针和任务。1954年9月,周恩来向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将“一五”计划的基本任务向大会作了说明,并且宣布:经济建设工作在整个国家生活中已经居于首要地位。11月,中央政治局举行会议,对“一五”计划的方针任务、发展速度、投资规模、工农业关系、建设重点和地区布局等内容作了讨论和修改。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原则通过了五年计划草案。7月,第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第一个五年计划。大会认为,中共中央主持制定的这个计划,是全国人民为实现过渡时期总任务而奋斗的带有决定意义的纲领,是和平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计划。
第一个五年计划确定的指导方针是: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有步骤地促进农业、手工业的合作化;继续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保证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稳步增长,同时正确地发挥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作用;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按照上述指导方针,“一五”计划的基本任务是:五年中将新建一批规模巨大、技术先进的新兴工业部门,同时要用现代先进技术扩大和改造原有的工业部门;要合理利用和改建东北、上海和其他沿海地区城市已有的工业基础,同时要开始在内地建设一批新的工业基地。五年内国家用于经济和文化建设的投资总额达766.4亿元,折合黄金7亿多两。全部基本建设投资的58.2%用于工业基本建设,其中88.8%用于制造生产资料的工业即重工业的建设。
1953年元旦,党和政府通过《人民日报》社论向全国人民宣布:我国开始执行国家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年初,政协全国一届四次会议指出:动员工人阶级和全国人民,集中力量,克服困难,为完成和超额完成1953年度的建设计划而奋斗,是今年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全党和全国人民把注意力集中到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任务上来,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之中。全国城乡迅速形成参加和支援国家工业化建设的热潮。工人阶级是工业化建设的主力军,他们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生产建设中,展开了热火朝天的劳动竞赛运动,并迅速发展为全国范围的技术革新运动。广大农民也积极行动起来,努力增加生产,交售粮、棉,以向国家缴纳农业税来支援工业建设。在工业建设发展之初,大批青年农民被吸收到迅速扩大的工人阶级队伍中。城市郊区和工矿区附近的农民,更是通过多种途径为工业建设服务。知识分子和科技人员、大批高校和中专毕业生在“一五”建设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到1953年秋,全国先后有6.6万名党的干部转入工业战线,很快成为工业战线的领导骨干,为经济建设的展开作了很好的干部准备。与此同时,国家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也全面展开。经过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到1956年底,三大改造顺利完成;到1957年,“一五”计划亦超额完成。中国国民经济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的社会制度得到全面巩固,初步体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道路的巨大优越性。
“一五”计划作为新中国工业化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其胜利完成对我国工业化进程所起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在我国工业化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地位。这一时期的最大成就便是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已经建立起来,这主要表现在:
首先,进一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性和支配性地位,从根本上保证了中国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方向。一是形成了巨额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资产。国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连续五年大幅度增长,1956年比1952年增长269.2%。到1957年底新增固定资产492亿元,相当于1952年全国拥有固定资产的1.9倍。二是社会主义国营企业的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在全国工农业生产结构中具有显著优势。社会主义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52年的43.1%上升至1957年的56.7%。国营企业各项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重,由1952年的26.6%上升到1957年的接近半数的46.5%。三是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营经济占居支配地位。五年中大批国民经济骨干企业和重点工程的兴建,在短期内形成了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和腾飞的现实物质技术基础。1957年现代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高达70.9%,主要生产资料的重工业在全国工业中的比重达到45%。[28] 国营经济对国民经济具有了绝对的控制力,这是国营经济起主导作用的主要表现,也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初步形成的最主要标志,从而确保了中国现代化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
其次,初步建成了以现代国营工业企业为骨干的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奠定了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初步物质技术基础。
一是建设了一批门类比较齐全、工业化急需的现代基础工业,中国工业的基本建设有了巨大进步。在“一五”期间,全国完成的基本建设投资总额达到550亿元,新增固定资产额超过旧中国百年来所积累的工业固定资产总和。五年内施工的工业建设项目有一万多个,其中限额以上有821个,比计划规定的项目数增加了227个,包括鞍山钢铁公司的三大工程——大型轧钢厂、无缝钢管厂和七号炼铁炉,长春汽车制造厂、沈阳第一机床厂、大连化工厂、北京电子管厂、兰州石油机械厂等现代化工业的骨干企业。到1957年底,全部投入生产的有428个,部分投入生产的有109个。[29] 我国过去所没有的一些工业部门,包括飞机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重型和精密机器制造业、发电设备制造业、冶金和矿山设备制造业以及高级合金钢和有色金属冶炼业等,从无到有地建设起来,增强了基础工业的实力。这些新的工业部门的建立和发展,填补了我国工业中的空白,改变了我国工业的落后面貌。到1957年底,全国铁路通车里程达到29862公里,比1952年增加22%。五年内,新建铁路33条,恢复铁路3条,新建、修复铁路干线、复线、支线和企业专用线共约一万公里。全国公路通车里程达到25万多公里,比1952年增加1倍。这些现代工业、交通运输业的建立,尤其是“苏联援建的这些项目,主要是帮助我国建立比较完整的基础工业体系和国防工业体系的骨架,起到了奠定我国工业化初步基础的重大作用”[30] 。
二是国家的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一五”期间,社会主义工业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由1952年的56%上升到1956年的67.5%。1957年全国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387.9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达到783.9亿元,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52年的43.1%提高到56.5%,工业产值超过了农业产值而居于主导地位。这是社会主义工业化已经初具成效的重要标志。
三是工业生产的技术结构发生了根本性转折。由于一系列大型工业项目的投产,大大提高了国民经济的技术装备水平,提高了现代工业产值在工业产值中的比重。1952年现代工业产值占64.2%,1953年提高到70.9%,这说明工业生产的技术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工业技术水平的提高还表现在独立加工制造产品的能力方面。1957年,我国已能建设年产250万吨的大型煤矿,100万千瓦的水电站,65万千瓦的火电站,150万吨的钢铁联合企业等,已能冶炼370种钢,轧制4000多种钢材,独立设计制造1000立方米的高炉。机械行业已能独立制造大型精密磨床、重型矿山设备、蒸汽机车和纺织、轻工机械。国防工业能够制造喷气式战斗机。化学工业能生产聚氯乙烯、金霉素、丙酮等,从而使我国的工业技术跨越了近半个世纪,达到国际40年代末的先进水平。
四是工业布局与部门结构渐趋合理和协调。在旧中国,工业地区分布极不合理,多偏重于沿海工业,内地工业极少。在工业部门内部,主要为轻工业,重工业所占份额相当小。经过“一五”时期的建设,原来工业基础比较好的沿海地区的工业有了进一步发展,有些工业基地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而原来工业不发达的内地,工业生产也有了更迅速的进展,一些新的工业基地渐次形成。以鞍钢为中心的东北工业基地已经基本建成,上海和其他沿海城市的工业基地大为加强。同时,在华北地区、华中地区和华南地区,也开始了部分的工业建设。这表明,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留下来的工业集中于沿海地区而内地很少发展的畸形状态,在“一五”期间得到很大改善。在沿海和内地工业均有发展的条件下,工业得到比较合理的分布。在重工业和轻工业的比重方面,重工业在全部工业中的比重由1952年的35.5%上升至45%,而轻工业比重则由64.5%下降到55%。在重工业中,采掘工业和原料工业有了进一步发展,但比例得到下降,而制造工业得到强化,由1952年的31.9%上升到37.7%。这是提高我国工业自主能力和工业生产经济效益的基本条件。
“一五”计划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后实施的第一个发展国民经济的五年计划。由此,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基础得以初步奠定,它为我国随后进行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为我国国防力量的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提高,准备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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