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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校外住宿生的安全管理

时间:2022-02-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总之,对校外住宿生的安全要做到管理到位、预防为主、反应及时、处理正确,从源头上解决农村非寄宿制学生的安全问题,才能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

浅谈农村校外住宿生的安全管理

王正仓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是青少年集中学习和活动的地方,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为广大学生创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环境,对于保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而农村非寄宿制学校中的校外住宿生,其管理则是校园安全管理和现阶段构建新农村和谐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校外住宿生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安全隐患是此类学校安全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不容忽视。

一、农村校外住宿生产生的背景原因

1986年我国颁布了《义务教育法》,十多年来,全国亿万少年儿童得到了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但是由于学生数量的递增与教育设备设施建设的滞后,许多学生不能住校学习。加之各学校间师资水平的差异,学生择校成普遍现象,一些学校生源不足,而一些学校学生爆满,教育教学质量好的学校和农村偏远地方学校出现班级人数严重超标,学生住宿困难的现象。于是一些学生成为走读生,一些学生则租民房居住。由于走读生早起晚回,在路途多发生不安全事故。随着农村经济条件的好转和留守少年的增多,学生家长多让学生在学校附近租房居住。校外住宿生不断增加,尤以农村初级中学为甚。这就给学校安全管理提出新的课题。

二、农村校外住宿生的安全隐患

农村校外住宿生,在学校下午放学后到第二天上学前这段时间,与学校、家庭监护脱节,这段时间学生自由支配。其间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学校下午放学后到第二天上学前这段时间,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由于初中生年龄小,自控力差,容易受到来自社会不良习惯的诱惑,从而染上赌博、酗酒偷窃等不良习惯;学生容易迷恋网吧,甚至彻夜不归,影响正常学习;容易拉帮结伙,群殴群斗;容易产生冲动,动辄出走,引起辍学;容易被来自社会的不法分子滋扰侵害;容易被不法分子威胁利诱,从而走向犯罪。近年来,由于以上原因引发的辍学、出走、安全事故及犯罪的事件屡屡发生,其情节触目惊心,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影响和谐新农村的建设,引人深思。

三、农村校外住宿生安全隐患的预防措施

为了确保少年儿童的安全,学校应加强对校外住宿生的安全管理。主要从预防抓起:首先,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学校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住宿生房东会,宣传、学习《义务教育法》、《中学生安全管理》等政策法令,提高学生、家长、房东对学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其次,完善管理机制,控制空白时段。学校要建立《校外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第一,学校政教处建立校外住宿生档案,班级建立校外住宿生名册,记录学生姓名、性别、住宿地点、房东姓名、联系电话等。第二,建立校外住宿生集体管理制度。在同一街道或同一房东家住宿学生选举品学兼优的学生作为组长,实行统一管理,并制定相关的生活纪律制度,以约束其行为;实行组长定期报告制,把本集体存在或发生的问题即时报告学校主管部门领导,以便及时解决。第三,制定《校外住宿生安全责任书》,明确学生、家长、房东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经三方签名,作为一种协约式文件,以督促学生、家长、房东各自履行自己的安全责任。班主任与家长、房东建立经常性联系,随时通报情况。学校实行班主任晨报、午报制度,在早操和午自习前五分钟,班主任检查学生到校情况,并及时反馈政教处,对未到校学生进行追查和处理。第四,建立班干部值班制,每天有一位班干部专查学生到校情况,对中途未上课学生情况及时上报班主任。第五,学校保卫组、政教处定时到学生住宿区进行巡逻督查,对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农村校外住宿生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一,学校编制《校外住宿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做到快速通报,及时反应,妥善处理。“编制预案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急预案要体现科学合理、明确高效、操作性强的原则。”

第二,学校建立警务室,治安员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保持经常性联系。牵涉治安问题的大事件,通报派出所协助处理。

第三,学校主管安全的领导要学法懂法,依据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各类事件。

五、农村校外住宿生安全管理的反思

农村校外住宿生的安全隐患,主要是因为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差,缺乏住宿条件和相关设施,也由于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师资力量的不均衡。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学生的安全问题,必须完善农村学校校舍建设,解决学生在校住宿问题,实行寄宿制管理。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实施义务教育。”因此,要根除农村校外住宿生的安全隐患,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和师资的投资力度,优化办学条件,尽快实现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总之,对校外住宿生的安全要做到管理到位、预防为主、反应及时、处理正确,从源头上解决农村非寄宿制学生的安全问题,才能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

作者:华县东阳中学副校长,中学一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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