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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思想

时间:2022-02-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科学发展观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农民利益为根本,促进农业发展、农村和谐与农民富裕。2020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远景目标可表述为:基本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达到全面小康社会要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第一节 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思想 指导下的“以人为本”的幼儿教育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由此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具体来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体现主要包括如下几项:(1)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建设,主要指在全面发展农村生产的基础上,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2)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建设,主要指在加强农民民主素质教育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和农村法制建设,引导农民依法实行自己的民主权利。(3)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化建设,主要指在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体现农村地方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4)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社会建设,主要指在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公共事业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农村的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期实现农村幼有所教、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愿望。(2)

由上述可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而其中的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是农村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与基本方针。这个总体目标与基本方针符合科学发展观之“以人为本”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科学发展观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农民利益为根本,促进农业发展、农村和谐与农民富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发展目标来看,它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等全面性目标;从发展思路上来看,它不是就农村建设农村,而是从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举措上来谋划和实施。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的意愿,求真务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农村,是与城市相对的一个概念。与城市相比,其基本特点是人口密度较小、生产场所较分散、专业化分工程度较低、家族血缘观念较重等。改革开放后的农村成为中国改革的先行区。家庭承包、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取代了长期的“大锅饭”体制后,农民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激发了投资开发的劳动热情,促进了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全球化的快速发展。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

因此,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城乡平等、协调、互助发展机制,通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妥善处理“失衡的城乡”关系——推进城乡统筹,缩小城乡差距,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格局,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调整产业机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当前要在以下方面有所突破:一是要统筹城乡规划布局,协调城市与农村的关系。二是要优化经济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产业体系。三是要稳步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提高配套能力。四是要形成以城带乡的机制,健全利益共享的分配体系。要按照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支农惠农力度。五是要积极推进城乡社会事业一体化,改善公共服务供给。要以城乡劳动力充分就业及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为目标,实现城乡居民在教育、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公平、公正,确保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3)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之时,我国农村的面貌将会怎样?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六方面的基本目标任务,让广大农民清晰地看到了未来生活的美好图景:一是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二是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农民人均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四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五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地落实,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六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2020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远景目标可表述为:基本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达到全面小康社会要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即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安康,环境整洁优美,思想道德良好,公共服务配套,人与自然和谐。一是基本完成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根本性转变;二是农民生活水平达到小康标准;三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四是农民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五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的城乡互动的过程。发展经济是建设新农村的中心环节,是重心,是根本,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不断满足广大农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农村才能有强大的物质基础,人民才能够安居乐业。在高度重视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决不可忽视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对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良好的乡风民风、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民主的决策管理、健全的法制基础,是保持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我们不仅要谋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协调而全面的发展,而且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和协调发展,使人们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保持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持续发展。这几方面的协调互动,对于实现建设新农村的目标是极其重要的。忽视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是片面的。我们不能只抓一点,不计其余,顾此失彼,搞单打一;又不能不分主次,四面出击。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按照中央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新农村建设的内涵与以往有明显的不同。我们不能把这一目标仅仅看成是一个经济指标,也不能仅仅看作是盖几栋楼房、修几条马路,而要把它看成是一个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等在内的全面的奋斗目标,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因此,实现这个目标,既要发展农村生产力,也要调整完善农村的生产关系;既要加快农村的经济发展,也要加快农村的社会事业发展;既要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也要生活质量全面提升。它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农民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以新农民、新社区、新组织、新设施、新管理、新风貌、新环境为标志,最终将目前还很落后的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设施完善、管理民主、环境优美、生活幸福、文明和谐的新农村。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农村改革仍然是我国改革的关键环节,农业农村发展仍然是我国发展的战略基础。这是在深刻分析当前国内外形势、深刻总结农村改革发展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基础上,从我国改革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科学判断,为新时期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顺应亿万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定不移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毫不松懈地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努力开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和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就农业本身而言,也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发了五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制定了一系列惠农强农政策。中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以后,各地把发展的目光更多地投向农村,从解决农民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开创了“三农”工作的新局面。当前,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农业和农村正经历着深刻变化,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在这个新的起点上,中国农业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具备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能力和条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生产和供给已具备较好的基础;部分地区农村非农产业得到长足发展,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农村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大为改善,城市发展对农村支持带动作用逐步发挥;城乡分割体制已有较明显的松动;城市和工业已积累了支持农村和反哺农业较雄厚的基础,国家公共财政支农能力显著增强;加强“三农”工作已在全社会达成了广泛共识,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新农村建设已经成为中国的大政方针,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所有这些,都为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

同时,农业农村发展仍然是我国发展的战略基础。当前,我国农业基础还不牢固,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尚缺乏产业的支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现持续扩大趋势。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形成,农业和农村发展面临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新农村建设面临诸多严峻挑战:农业资源环境约束增强,保障农产品供求平衡难度加大;农产品贸易竞争加剧,优势农产品出口难度加大;农业比较效益下降,农村生产要素外流加剧,农业兼业化、粮食副业化、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农村空心化日趋明显;农业生产方式和流通方式落后,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专业化、组织化程度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农业生产抵御风险能力薄弱;粮食安全的压力有所加大;城乡居民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存在过大差距;农村社会安全网建设滞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失地农民社保、外来务工人员社保等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健全;新农村建设人力资本支撑力不强;农村社会结构深刻转型,兼顾各方利益和搞好社会管理难度加大;城乡分隔管理制度改革严重滞后。中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发展阶段以后,进一步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比过去雄厚,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条件是具备的,但要解决的问题远比过去复杂得多,特别是城乡差距持续扩大成为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要建设一个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更全面的、发展比较均衡的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依然在农村。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同志,应该感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2006年2月10日,宁波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方略,以“富裕农民、服务农民、发展农民”为重点,完善科学规划、多元投入、统筹发展的机制,发挥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共建的作用,吹响宁波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角。市委书记巴音朝鲁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毛光烈主持会议。陈勇、王卓辉、郭正伟、姚力、陈炳水等市领导也出席了会议。巴音朝鲁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发展阶段和发展任务的科学把握,是新阶段“三农”工作指导思想的深化发展。我们必须站在全局战略高度,深刻理解其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前列意识和科学发展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自觉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放到整个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中来认识,努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围绕农民需求、根据农民意愿、依靠农民力量搞好新农村建设。在集中力量加快农村经济建设的同时,协调推进农村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在科学的规划指导下,用城乡统筹、一体发展的理念和机制来指导新农村建设,保障新农村建设。要坚持讲求实效、脚踏实地、因地制宜、持之以恒,真正把新农村建设作为最大的“民心工程”和“实事工程”,切实抓出成效。巴音朝鲁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涵十分丰富,要做的事千头万绪,但最核心、最关键的是要解决好农民问题。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也是新农村建设的最大受益者和直接参与者。我们必须围绕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努力在“富裕农民、服务农民、发展农民”上下功夫、见成效。巴音朝鲁强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复杂、艰巨和长期的系统工程,只有形成科学规划、多元投入和统筹发展的机制,才能持久深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是简单的新村建设,也不是城市的“克隆”,因此,必须把科学规划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龙头来抓,放到突出重要的位置。要加大公共财政倾斜,鼓励信贷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要深化户籍制度、农村土地制度、农村股份制、行政管理等各项改革。巴音朝鲁最后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我们要凝聚各方面智慧,动员各方面力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农民主体作用和社会共建作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综合上述可知,科学发展观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科学发展的具体实践,但两者都贯穿了一个核心的理念——“以人为本”,这也是教育的最基本的出发点和终极的目的。

二、“以人为本”的幼儿教育

我国制定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这就是说,“以人为本”乃是教育发展的一个根本指导思想。对于学校,以人为本就是以师生的发展为本,珍视人的价值,开发人的潜能,充分尊重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施行人性化的管理教育,创设既和谐又充满活力和凝聚力的人文环境。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是树立和落实胡锦涛同志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在学校的具体体现,也是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不断推进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根本要求。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就是要用以人为本的原则思考和解决当前学校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教育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真正发挥基础性和先导性的作用,在促进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中发挥主渠道的作用。

以人为本,其实质是人是根本。一方面,人是自身活动的目的,也是社会发展的目的。最早提出“人是目的”的是德国哲学家康德,他从反对宗教神学的意图出发,强调人不是神灵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不是神的奴仆,人就是终极的,神是人创造出来的,服务于人的需要。另一方面,在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中,人永远是最主要的决定因素。毛泽东同志说过,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宝贵的,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影响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的因素虽然很多,但真正起着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的因素仍然是人,而且经济社会越发展,人的因素就越重要。无论是人的活动或是社会发展,技术、资本、自然资源都是不可缺少的,但只有人这个因素是最重要的,技术、资本、自然资源因为有了人,才能发挥其作用,而技术、资本、知识的积累都是人创造和积累的,没有人,这一切都失去了意义,所以最重要、最关键的因素是人本身。但是,人是关键性的因素,并不意味着有了人就必然有一切,关键性因素并不是唯一的因素,强调人是关键性因素,是为了把大力开发人力资源,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提高人的素质和人才的数量与质量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和核心的地位。再就是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中,人总是扮演主体的角色。相对于自然界的万事万物,人永远处在中心和优先的地位,人的价值永远高于物的价值,人的地位和价值是不可比拟、不可替代的。人不仅是自然界的主人,也是社会和自身的真正主人,以人为本不同于人本主义和民本思想,以人为本是对人类思想史上人文主义、人道主义思想传统的批判和继承,是基于当今时代人类活动和社会经济发展新特点所作的新思考与概括。

以人为本作为一个新的基本思想,不仅应当成为指导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原则,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而且应当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人们基本的行为准则。学校工作是以育人为己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面临着既要适应国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和发展的诸多因素,并要为其服务,而且也面临着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的问题,无论从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的要求,还是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当前的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创新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牢固地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最重要的是确立以人为中心的教育观,把尊重人、关心人、教育人贯穿在学校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学校教育主体是人,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的目的是为造就千姿百态的人才群体奠基,最终是塑造人。

在学校教育活动中,人处在中心的位置。一方面,教育肩负着向受教育者传播“人是根本”理念的使命,使他们懂得和学会尊重人、关心人、相信人;另一方面,学校教育管理、教学活动、教育内容都应当体现对人的尊重和关注,把维护师生的利益放在首位。学校的教育环境、教育的规章制度应当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师生的才能发挥,有利于师生的健康成长。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的另一方面,要创建以人为中心的素质教育。学校教育的最基本的职能是完成个人的社会化,使个人成为完整的、合格的社会成员(培养数以千万计的合格劳动者)。在个人社会化的进程中,受教育者一是要学会做事,二是要学会做人,一方面要让受教育者掌握生存和劳动经验及其所需的知识与技能,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方面,是使受教育者思想人格得到塑造。

近10多年,学校教育突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训练和培养,但在道德、思想人格方面的教育被弱化,使许多受教育者作为走向社会成为劳动者,专业技术合格,却不是合格的公民,会做事不会做人。素质教育正是为了纠正现行的学校教育的弊端,强调教育是对人的全面教育,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促进人全面、健康地发展,既要教会受教育者做事,更要教会受教育者做人。

当今世界,国与国的竞争是综合国力的竞争,综合国力的竞争实质上是人力、人才的竞争,而人力、人才的竞争归根到底还是人的综合素质的竞争。所以素质教育的实质就是以做人为中心的教育,成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教育,这也是学校教育应遵循的目标。同经济社会发展一样,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必须遵循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和教育特殊的规律,才能真正做到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促进人类的全面发展服务,这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制约,教育是对人的教育,也是人在教育,所以尤其要按照人的成长与发展规律办事。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尽管离不开各类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和最佳配置,但是最重要的仍然是人的资源、人才的资源。一个学校能否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稳定的教职工队伍,始终是办学成败的关键。

21世纪兴办的各类学校或教育机构的校园环境、设备设施不可谓不好,环境条件都不错,动辄投资数百万元、数千万元,有的甚至达到亿元,可是办学效率并不高,设备闲置、资源浪费的情况比比皆是,有的甚至办学不到两年就垮了,究其原因尽管很多,但最根本的就是没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稳定的师资队伍。教师身处教育教学第一线,是教育教学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和参与者,所以学校教育一定要以教师为本,以学生为本,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才能使学校教育焕发生机和活力,才能使每个学生成长为志向高远、人格健全、基础扎实、勇于创新、善于实践的有用之才,才能全面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发挥学校在当地基础教育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地方经济和文化建设。

再具体到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以人为本”更应该是一个基础的理念。因为:第一,幼儿期是人成长的基础,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因此,学前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基础不稳固,则在此基础上所建构起来的大楼就必然会倒塌,在没有基础的散沙上建塔则更是不可能。第二,幼儿阶段还没有受到固定的政治思想、文化知识等的较大影响,所以其发展的方向、范围、形式和途径都具有相当大的可塑性,此时最易于接受任何方式的影响,而如果“以人为本”的理念得以强化,那么将对其一生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以及身体和心理的协调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使之在未来的人生过程中不受各种落后、邪恶、非人道、反社会等负面理论、观念的支配、奴役和驱使,从而健康幸福地度过一生。

知识经济、信息化社会的到来推动着个性化教育的进程,这是全球性的不可阻挡的变革。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根本性变革带动了基础教育从观念到实践的方方面面的变化。“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首次明确地写在了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大旗上。2001年6月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纲要》(简称《指导纲要》)和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不仅代表着国家改革教育的决心,代表着我国社会的全面进步,也代表着整个教育界的觉醒。“以人为本”的思想成为贯穿《指导纲要》和《规划纲要》的一个突出特征。关于幼儿教育的具体表现是:它将“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的发展”的思想进一步扩展和深化。可以说,《指导纲要》和《规划纲要》的字里行间都旗帜鲜明地倡导尊重幼儿、保障幼儿权利、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的儿童教育观。

《指导纲要》总则的五条中除第一条之外,其他四条都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围绕“以幼儿发展为本”,明确指出要“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等。而且这一精神融入了《指导纲要》的其他部分,指导着实施、评价等各个环节。《指导纲要》要求幼儿园成为幼儿喜欢的环境,能让他们在与同伴和有专业知识的成人的共同生活中成长和学习。《指导纲要》在每个领域的指导要点中,为了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发展,针对幼儿园普遍存在的问题,鲜明地指出了“要充分尊重幼儿生长发育的规律,严禁以任何名义进行有损幼儿健康的比赛、表演或训练”,“要避免仅仅重视表现技能或艺术活动的结果,而忽视幼儿在活动过程中的情感体验和态度的倾向”,“应支持幼儿富有个性和创造性的表达,克服过分强调技能技巧和标准化要求的偏向”等。这些规定性的条文有利于澄清幼儿教育的误区,有利于保证幼儿游戏权、受教育权、发展权的真正实现。

《规划纲要》第三章第五、六、七条指出:(1)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3岁的婴幼儿教育。(2)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的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3)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扩建、新建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这些条文告诉我们,要实实在在地解决当前学前教育“入园难”的具体问题。投入不足、资源短缺、城乡发展不平衡等因素长期制约我国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再加上近年受生育新高峰、进城务工人员大量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城乡幼儿教育资源匮乏的问题十分突出,出现了“公办园难、民办园贵、黑户园乱”的现象,特别是城市“入园难”的矛盾十分突出。难怪有人说一个可以把人送上天的国家,送孩子上幼儿园却比送卫星上天还难。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民心民意作出的重要决策。

从《指导纲要》和《规划纲要》的规定可以看出,发展幼儿教育,最关键的因素是人,一切教育行为和教学活动都必须围绕人这个关键因素而展开。对于幼儿教育来说,幼儿是第一位的,其次是教师(也包括保育员等)和家长,如何把这三者连接起来,形成一个真正以人为本的幼儿教育整体,才是从事幼儿教育的工作者需要切实考虑的问题。

2010年11月,国务院又专门出台《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俗称学前教育“国十条”)强调:

(1)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2)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地位。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各地要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加快发展。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国家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地方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门资金,重点建设农村幼儿园。乡镇和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配备专职巡回指导教师,逐步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改善农村幼儿园保教条件,配备基本的保教设施、玩教具、幼儿读物等。创造更多条件,着力保障留守儿童入园。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要充分考虑农村人口的分布和流动趋势,合理布局,有效使用资源。

(3)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各地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生师比,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2010年国家颁布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毕业生充实幼儿教师队伍。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可转入学前教育。依法落实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幼儿教师权益,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按国家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对优秀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表彰。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办好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办好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建设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加大面向农村的幼儿教师培养力度,扩大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积极探索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模式。重视对幼儿特教师资的培养。建立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满足幼儿教师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创新培训模式,为有志于从事学前教育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提供培训。

(4)多种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

(5)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

(6)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各地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保安人员,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指导。幼儿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幼儿园所在街道、社区和村民委员会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7)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国家有关部门于2011年出台了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

(8)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2010年国家颁布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指导,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研究制定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审定办法。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要把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9)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

(10)统筹规划,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组织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对发展学前教育成绩突出的地区予以表彰奖励,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综括上述“国十条”,其核心精神就是“以人为本”这四个字,也就是把幼儿当成真正的人来看,要求全社会都彻底改变过去不把幼儿和幼儿教育当回事的局面。

早在2004年年初,北仑区中心幼儿园(简称区幼)就提出了以幼儿发展为本、以教师成长为本的人本化办园理念,并落实在了具体的工作实践之中。区幼提出在新的一年里,将继续营造好“育文明人、树艺术风”的校园文化氛围,努力让“明礼、聪慧、活泼”成为全园师生共同的发展目标。具体工作要点如下:

(1)积极努力地争取区中心幼儿园总部建设的全面启动,力争2005年秋季投入使用。

(2)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努力建构“以幼儿发展为本”的课程。围绕主题教学活动和有关课改,开展好“目标与过程”“选择与创造”“预设与生成”“个别与集体”“主题与非主题”“计划与记录”研究,努力选择和设计出具有思考价值的、有意义的问题让幼儿去思考,让他们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通过自我尝试、同伴交流、集体讨论和分享来解决问题。因此,这一学期区幼会更加完善主题教学活动,注重活动区创设的进一步推进,并会继续选择贴近幼儿生活经验的教学内容对幼儿进行教育教学(自然、社会、人文等)。

(3)建立人本管理目标,促进教师的个性化发展。区幼将通过“教师成长档案”“月岗位之星”“园师德楷模”“教改先锋”“民主参与式管理”“动力加油站”(党、工、团活动)等各项富有创意的制度和方法来解放教师的思想,激励教师大胆创新,促进教师个性化地发展。

(4)创设宽松的保教改革环境,鼓励各班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班级保教特色。

(5)开展个别化教育,努力开发幼儿的多元智能。利用“区角活动”“兴趣小组活动”为幼儿创设适应个性发展的教育环境。

(6)关注幼儿德育教育,重视良好品质的养成。通过专门的课程安排与日常的行为养成有机结合,对幼儿进行文明、守纪、自立、自护、友爱等德育教育,并借助兴趣小组的艺术教学和每月一个节日庆祝活动、每月一次歌咏比赛、每周一次娱乐活动来营造“育文明人,树艺术风”的校园文化氛围,让幼儿的生活充满欢乐。

(7)着实抓好大班幼小衔接工作。计划3月中旬至4月份开展关于“我的小学”主题教学活动,组织参观小学邀请小学教师来园与教师幼儿进行衔接中的指导与交流,并计划每周安排二、四课时进行学前知识辅导。

(8)积极创造条件,开辟家园新举措。本学年我们计划改革家园联系方式,将一月一次的成长记录册改为一周一次的网上谈和一学期一次的全面评价方式。在家园共育上,我们将积极探索开辟“亲子活动”“资源共享”的渠道来增强合作,携手共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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