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隐私权与公共利益

隐私权与公共利益

时间:2022-02-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内研究者陈中原对84个国家或地区的新闻职业道德准则的比较分析显示,54个国家或地区强调保护隐私,强调维护公共利益的国家或地区有39个,二者之间相差15。而其侵犯个人隐私权的最有力最常用的辩护理由就是为了捍卫公共利益。在这个案例中,《明星论坛报》作出报道赫西性倾向问题等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决定显然是从服务大众维护公众利益的角度来考虑的,但是却使受害人的隐私权遭到严重侵害,因此遭到读者及其赫西父亲的反对。

四、隐私权与公共利益

隐私权与公共利益经常相冲突,因此如何抉择和平衡是个难题。不同国家或地区强调重点有所不同。

国内研究者陈中原对84个国家或地区的新闻职业道德准则的比较分析显示,54个国家或地区强调保护隐私,强调维护公共利益的国家或地区有39个,二者之间相差15。既保护隐私又维护公共利益是世界的主流模式,英国、美国、日本、印度等32个国家或地区都是既强调保护个人隐私,也强调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性。偏爱保护个人隐私的国家有22个,分别是澳大利亚、德国、比利时、丹麦、挪威等。偏向维护公共利益的国家只有7个[11]

但是,从很多案例来看,美英主流新闻传媒往往从功利主义原则出发,倾向于优先维护公共利益而非保护个人的隐私权,即公共利益优先原则。而其侵犯个人隐私权的最有力最常用的辩护理由就是为了捍卫公共利益。

1.公共利益的内容

公共利益包含哪些内容?英国广播公司(BBC)认为,公众利益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揭露或发现犯罪。

·揭露值得关注的反社会行为。

·揭露腐败或不公平。

·揭露重大失职或过失行为。

·保护人们的健康和安全。

·防止人们被某些个人或组织的声明所误导。

·披露那些会使人们对重要的公共问题作出更精明决策的信息。

英国新闻投诉委员会(PCC)对公共利益内容界定与BBC大都相似。

2.选择和平衡的困境

新闻工作者经常会面对这样的困境,即他们必须在保护个人隐私权还是维护公共利益二者之间做出选择,最理想的结果是既维护了公众利益,又避免对个人隐私的侵犯或尽可能减少对个人隐私的侵害,但是有时事与愿违,难免顾此失彼。下面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美国明尼苏达州15岁的男孩格兰特·赫西与30岁的邻居斯蒂芬·伊斯特本突然失踪。《明星论坛报》发现,赫西曾因性倾向问题而去过一家同性恋咨询机构。就在编辑为是否要刊登这一消息争论的当晚,赫西和伊斯特本的尸体在其居所附近被发现。《明星论坛报》最终仍决定刊登赫西去过同性恋咨询中心的事。该报还一反常规披露了赫西的姓名。对是否发表该报道,编辑和读者以及赫西的父母的观点截然不同。该报一位编辑认为,如果这则报道在某种程度上能帮助其他正在与性别认知问题作斗争的年轻人及父母,就值得一登。该报一位社论撰稿人认为,隐瞒赫西生活中某些有争议的细节就意味着放弃新闻事业的大众服务功能。而很多读者对报纸的做法予以谴责。他们认为报道冷漠无情骇人听闻。孩子的父亲也对媒体的做法表示愤怒,称报道十分冷漠无情、十分不负责任,而且毫无必要[12]

在这个案例中,《明星论坛报》作出报道赫西性倾向问题等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决定显然是从服务大众维护公众利益的角度来考虑的,但是却使受害人的隐私权遭到严重侵害,因此遭到读者及其赫西父亲的反对。这个案例典型地揭示了传媒对这一涉及隐私权案件报道处理上面临的困境——如何在维护公众利益和保护个人隐私权之间作出正确的选择?很多案例表明,面临这种困境时,许多西方传媒往往会作出不利于个人的抉择。

记者平衡公众知晓权和个人隐私权要回答的一些重要问题

·作为新闻从业人员,寻找或报道这一信息,我的目的是什么?

·公众有合理的知晓要求吗?或者这个问题仅仅是一些人想要知道?

·这个人应受怎样程度的保护?此人是政府官员、公众人物或名人吗?此人与新闻事件有牵连是出于自己选择还是出于偶然?

·侵入某人的隐私,我可能造成什么性质的伤害?

·假如我从未事实上报道这一故事,只是提问几个问题、进行观察或获取信息,我能造成相当大的伤害吗?

·我怎样能更好地理解此人的脆弱性和保护隐私的渴望?

·通过与此人谈话,我能做更好的判断吗?

·在我的报道和故事中,我能采取什么可供选择的办法以使隐私侵犯的伤害最小化,同时我仍然履行给公众提供信息的职责?例如,我略去一些不宜公开的内容但仍然能准确和公正地报道该故事?或者我们更多地聚焦制度问题而不热衷报道单个人?

(来源:RTNDA Ethics Guidelines)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