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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黄享斩子

时间:2022-02-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意不杀自己的儿子是人的私义,忍私义而行大义,钜子可以说是公正的。墨者①有钜子②腹黄享③,居秦,其子杀人。割舍自己所偏爱的而遵循大义,腹黄享可以说很公正了。腹氏的这种不徇私情、大义灭亲的精神对人们是有一定教育意义的。法制社会中,更需要像腹黄享这种公正的为官者。

69.腹黄享斩子

【故事今编】

墨家有个名人叫腹黄享(tún),住在秦国,他儿子杀人,秦惠王说:“先生年纪大了,没有其他儿子,我已经命令官吏不要杀他,先生这件事你就听我的吧。”腹黄享回答说:“墨家的准则说:‘杀人的人死,伤人的人被判刑。’这正是禁止杀人伤人的。禁止杀人伤人是天下的大义。大王虽然赐我儿子活命,命令官吏不要杀他,我不能不坚持墨家的准则。”没答应惠王,于是杀了他儿子。同意不杀自己的儿子是人的私义,忍私义而行大义,钜子可以说是公正的。

【原文精读】

墨者有钜子腹黄享,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寡人也。”腹黄享对曰:“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黄享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不许惠王,而遂杀之。子,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义,钜子可谓公矣。(《吕氏春秋·去私》)

【字词注释】①墨者:指墨家②钜子:墨家学派对墨家有成就的人称“钜子”③腹黄享:人名。战国时墨家学派领袖④虽:即使⑤诛:杀⑥所私:所偏爱的⑦公:公平,大公无私。

【再读品味】

割舍自己所偏爱的而遵循大义,腹黄享可以说很公正了。在这个故事里,作为父亲的腹氏没有千方百计为儿子隐罪,也没有设法让他隐藏起来,甚至也不领君王免了他儿子死罪的恩免之情,这实在是儒家“父为子隐”的反例。《吕氏春秋》以此作为“去私”的范例,赞道:“子,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义,钜子可谓公矣!”腹氏的这种不徇私情、大义灭亲的精神对人们是有一定教育意义的。它给人的启示是好官务必具备两条:一是严于律己,浩然正气;二是民利在天,法大于官。一句话,为官者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应“以天下心为心,以百姓欲为欲”。俗话说:“正人先正己”“风正人心顺,官清民自安”。法制社会中,更需要像腹黄享这种公正的为官者。

【居要片言识记与书写】

“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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